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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新闻台应“正名”!

   
   火戈
   
   
    CCTV新闻台诞生于去年SARS疫情严峻期间,可视为胡温“新政”的良好开端事列之一。当时,笔者见了很高兴,曾予以谨慎的看好。不想,很快让人遗憾地见到,它象一个初生时很漂亮的孩子,由于后天养育条件恶劣,竟使之越长越丑陋,至今已丑得令人恶心不堪!真教人叹息不已。现在,它早已名不符实,根本不配称为“新闻台”,而是应该改为同中共中央宣传部之喉舌身份相匹配的大名──宣传台,才对。那么,依照其性质特征,不妨取个外号浑名什么的,可否叫作聋子哑巴台?

   
   
    可能,对上述说话,有人不服,那好哇,就请不服者查证一下,去年“7.1”过后时间里,这个号称全国最权威的电视新闻台,对于香港几十万民众“7.1”大游行,曾作过半点的报导没有?如果没有,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服呢?
   
   
    面对数不胜数的事实──香港民众纪念“6.4”15周年的活动如烛光晚会;香港今年“7.1”又一次民众大游行;重庆万州“10.18”事件以及几天来暴发的四川汉源“10.27”事件等等。在这些期间里,CCTV新闻台是睡觉了呢,还是喝醉酒了?显然都不是,事实只有一个,即奉中宣部之命不准报导。但是,有重大新闻事件而不予报导,为什么还继续称“新闻台”呢?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这种名不符实的事情在中国大陆,是普遍存在的一种司空见惯现象。例如,明明是一党独霸下赤裸裸的“党天下”,却偏要美其名为“人民共和国”与“人民政府”。明明是可以肆无忌惮地下令射杀学生、弹压民众的党军,却仍称之为“人民解放军”。明明是一塌糊涂的党棍官僚,却标之为“公务员”。如此等等,千奇百怪尽在这里!如此,朱熔基才说“民怨沸腾”,胡锦涛才抱怨说“官逼民反”。所以,事实胜于雄辩,由不得不服者们不信。因为在后极权主义现实中,挂羊头卖狗肉,乃制度之本性本能也!
   
   
    大家知道,新闻具有客观性与真实性,新闻不等于宣传。这一点道理,中宣部的老爷们是很懂得的,不然,为什么不干脆取名叫“宣传台”而一定要命名为“新闻台”呢?可见,他们就是要把新闻台办成为宣传台,即名为新闻台,实为宣传台。这样可以鱼目混珠,从中窃利。这就可见这帮家伙在有意识地犯罪,即有意识地把新闻媒体弄成“第三股恶势力”,成为“第一恶势力”的帮凶。
   
   
    当然,同宣传必须有题材选择取舍一样,新闻亦有一个选择的问题。但两者的准则是不同的,这主要的区别取决于宣传立场的主观性与新闻立场的客观性。混同这两者的区别性质,是一种实用主义剽窃行为,是可耻的,凡正派诚实者所不为。
   
   
    所以,新闻不分内容好坏、对错,它只注重新闻事件的重大性、突出性和新闻内容的真实可靠以及报导的快速。所以,视独家新闻为最可贵,重大或突出新闻事件为可取。新闻视快速第一报导为生命之所在,离此便无所谓新闻。而宣传则不同,它取舍的标准以主观认定的好坏、对错的内容为根据,以为好的、对的,就予以宣扬、鼓吹,反之,就不予理睬或封杀之。而不正派者甚至予以歪曲、篡改,以至凭空捏造等等,无所不用其及。
   
   
    就民主法治社会而言,非隐私性事件的透明、公开性是必须的。所以,与之相适应的是新闻的客观真实性,而不是宣传的主观随意性。因为任何事件与消息,对不同主体来说,都有一个对或错、好或坏之分,但是只要真实,好的令人鼓舞、振奋,从中获取积极意义;而坏的虽然令人惋惜、难过,但也从中可以吸取教益。所以,只要新闻传送的消息是真实的,积极意义就在其中。并且,这里还涉及确保公民知情权的问题,其意义十分巨大。所以,只有不正派的阴暗势力与犯罪者,专制独裁者,才惧怕社会阳光,反感公开性。才会以“宣传”作为手段,大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罪恶,肆意欺骗民众,以便干尽坏事而不受惩罚。这当然是一厢情愿的如意算盘,从长远角度看,这往往是弄巧成掘,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虽然,这方面正反事例无数,但由于其本性所使然,总是错上加错,总是不至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流泪的!这,只要看看戈培尔、齐奥塞斯库、波尔布特等人的下场,就不难明白了。
   
   
    呜乎哀哉!CCTV新闻台,早已是名存实亡──新闻灵魂早已出窍的一具活尸!
   
   
    那么,这是否是胡温“新政”夭亡的预兆?呜乎,这确实是一个现实而严重的问题!
   
   
   
   (2004.11.10.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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