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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一个善良的迷思 在当今汉语词汇中,中华及中华民族这两个词哪一个资格更老一些?笔者没有能力作严密考证,感觉上是中华一词资格更老一些。因为起码在六百多年前朱元璋的北伐檄文中就有“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之说。这里,中华显然指的是中国,其完整的意思是,重新建立不受外族奴役的华夏民族的国家。那么中华民族一词典出何处呢?笔者所能知晓的是出现于抗日战争的激情中。其代表作系1935年田汉为“义勇军进行曲”所填歌词--“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尔后,由于“义勇军进行曲”被中国共产党定为国歌,中华民族一词便家喻户晓了。
中华民族究竟是哪个民族?半个世纪来这个问题的解释权如同所有社会问题的解释权一样,都在中国共产党的口含天宪里。在教育部所制定的教学大纲中,由领取中国共产党政权官俸的士人再次传递出这样的训示: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五十六个民族的总称。这个观点还表述为:现中国境内的五十六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份。照这个说法,中华民族是母集民族,包括汉族在内的五十六个民族是子分民族,人类社会中到底有没有母集民族、子分民族这回事?有!如斯拉夫民族就是母集民族,其子分民族有俄罗斯族、乌克兰族、白俄罗斯族等,此为斯拉夫族的东支。波兰族、捷克族、斯洛伐克族等,此为斯拉夫族的西支。塞尔维亚族、保加利亚族、马其顿族等,此为斯拉夫族的南支。此外,日耳曼族、拉丁族亦可视为母集民族,因其下均包括许多子分民族。
母集民族与子分民族是不可强拉硬扯的。其归类必须有所根据。以斯拉夫民族为例,欧罗巴人种(白种)分东、西、南三个亚种,斯拉夫民系多属东支亚种。(日耳曼族系多属西支亚种,犹太族属南支亚种)。斯拉夫人高而直的鼻粱就使之颇易于与鼻粱高而弯(鹰鼻)的日耳曼人区分开来。斯拉夫人操印欧语系中的斯拉夫语族,区别于日耳曼人所操的日耳曼语族和拉丁民系所操的罗曼语族。斯拉夫人多信奉基督教中的东支--东正教。区别于日耳曼人信奉的天主教和新教。这些都说明了,从人种、语言、宗教三大要素上来界定,斯拉夫族作为一个母集民族是没有疑问的。
回过头来看看咱们中国的情况。从人种分类来看,新疆的维吾尔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等属欧罗巴人种或欧罗巴人种与蒙古利亚人种不同程度的混血种,与中国境内其他纯属蒙古利亚人种的民族迥异。从语言分类来看,塔吉克操印欧语系中的伊朗语族。维吾尔、乌孜别克、哈萨克等操阿尔泰语系中的突厥语族。蒙古、达斡尔等操阿尔泰语系中的蒙古语族。满、赫哲、鄂伦春等操阿尔泰语系中的通古斯满语族。藏族操汉藏语系中的藏缅语族、汉族操汉藏语系中的汉语语族。等等。从宗教分类来看,五十六个民族中有信伊斯兰教、佛教、和各种原始宗教以及基本不信教的。三大要素中如此之大的区别历历在目,凭什么认定有一个涵盖五十六个民族的母集民族--中华民族的存在呢?换言之,差异如此之大的几十个民族怎么会属同一个母集民族--中华民族呢?
笔者曾在另一篇文章中对民族一词作过这样的表述:“民族系人类中的各个群体。在某一相对确定的地域内,由于地理、气候、自然资源、人种等原因使某一群体形成了它自己的生活习性、生存手段、心理状态、行为方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等。而这一切又较明显地与其他的群体相区别。从而就形成了人类一个个不同的民族。”在此我要作补充的是,作为一个子分民族的成员在那几个方面(生活习性等)是相当统一的。而母集民族的各子分民族间则是相对统一,即有某一程度的差别。母集民族不同的人群之间差别是相当明显的。
华夏民族本来会成为一个母集民族。它的子分民族有可能是中原族、吴越族、鄂楚族、南粤族等等。极为类似斯拉夫族系。但由于自秦代开始汉字的统一使用,并于隋唐开始以这些汉字去进行科举取士,终至广袤数千里“书同文、心同伦”。华夏族系提炼为更统一的汉民族。以至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出自南粤僻壤。近代民主先驱孙中山亦来自海疆边陲。即他们都不是出自华夏腹地,而是来源于渐次被华夏文明所覆盖的原蛮荒之地。
既然从历史民族学的意义上去分析,并不存在那样的一个“中华民族”,那为什么当年会“创造”一个“中华民族”出来呢?应该说当年这样作是出于一种现实上的需要。是可以理解的,不必予以批评的。
三十年代中华民国在苦苦挣扎之中。军阀混战烽火未息,中共红军又起事湘赣。与此同时日本大举入侵。在大和武夫挥舞屠刀之时,大和奸宄则全力策动“满蒙独立”,以期兵不写刃地据有中国北疆。中国武备落后,在无力以战驱敌的情况下,由学者们“研究”出来一个起码涵盖蒙古和满清的中华民族。遂向“满族同胞”、“蒙族同胞”喊话:我们都属中华民族,情同手足,须以民族大义为重,不可中东倭之奸计云云。可惜喊者声泪俱下而听者无动于衷。满洲终另立一国,蒙古也在脱幅飘摇之中。说来也真够心酸。如果国势强盛自有以军力制裁入寇和叛逆,何须要学者们的“学术”救国?
日本侵华的历史一页终究翻了过去,而中华民族一词却沉淀下来。这是因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它仍有新的需要。中国共产党以暴力颠覆了中华民国以后,把它一党专政的政治格局延伸到全国各个角落。为了求得各少数民族对中共政治体制的认同,共产党又祭起了“中华民族”论的法力。关于中共在民族问题上的所为,笔者另有专文剖析,而首先须对某些希企以“中华民族”论来营造中国境内各民族和睦关系的善良人们进一言。如果说中华民族是指汉族并包括那些已经或正在自愿融入汉文化的少数民族,如苗、瑶、壮、土家等,那么,这个中华民族是存在的。换言之,中华民族可以是汉族或华夏民族的又一称谓。但是如果说“中华民族”指的是目前中国境内的五十六个民族,那是十分荒谬的。因为这样作是完全违背了民族划分的基本标准,是唯心的、不顾基本事实的妄断。
希企中国境内各民族和睦相处的愿望是可佳的。然而,以生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涵盖五十六个民族的“中华民族”来实现这一愿望,只是一个善良的迷思。既然所谓“中华民族”从道理上分析确实不能成立,那么无论它看来多么美好,也只是镜中之花水中之月。当您一再向人诉说这花是多么美丽时,知您者谓您心痴,不知您者谓您心诈。事实上某些维、蒙、藏等族人士已经激烈反弹了。他们据理强烈质疑这个“中华民族”的真实性,进而推论制造这样一个虚幻的“中华民族论”无非是想从文化上消灭少数民族。
笔者诚挚地劝喻这些朋友:说当今中国境内五十六个民族是兄弟民族是可以的,极力主张各兄弟民族之间和睦相处更是善举。但是,不能也不必把这五十六个民族说成是同一个民族。因为那样既不符事实、不合道理,也不能真正达到民族和睦的目的。
丢掉那一厢情愿的迷思,放弃那缺乏说服力的理论,实事求是地会到现实中来。实现中国境内各民族和睦相处须另想办法,也会另有办法。须知,无论办什么事情,仅有良好愿望,而没有正确途径是会适得其反的。
200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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