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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亚翁:漫谈教育(二) 转自http://blog.sina.com.cn/u/4861a17b0100088a
好教师的神韵
每年都有各级评选好教师的活动。在采取“轮流坐庄”或其它“默契”的基层,气氛比较和谐。否则能杀出重围而获选实属不易。我一向对好教师有暗恋式的崇敬,所以常以为自己能获合格评语已属有幸。今离开搏场后可谈谈对好教师的见解了。
一,教学富有思想性
我国老一辈物理学家魏荣爵先生,在回忆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奖得主恩瑞科.费米时说,白发苍苍的教授与一年级大学生同聚一堂听费米讲课都有深刻的收获。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哥本哈根学派的领袖、诺贝尔奖得主尼.玻尔的。人们写道:“在数学知识方面他比大多数听他课的人还差。虽然如此,但是他给学生讲的东西,比他们从其它教授那里听到的更深刻、更有意义。尽管后者在口才方面大大优越于玻尔。” 例子可作为我的观点的佐证。那些更深刻、更有意义,使老教授也获得深刻体会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是知识的铺陈。它只可能是隐含的思想内容的独特揭示,或者是关于认识的观点和方法带有哲理性的启示。
二,传授中有感情投入
正如只有自身动情的艺术家的演出才有感染力一样,教师对科学的思想和逻辑之美的欣赏之情,在即席的语言和动作中流露出来,才能感染学生。我亲历一个情景,一位老师在流畅的演绎中突然发现前面出了差错,他摘下帽子把一黑板的推导都擦了。学生们的心被震憾了,丝毫没有对老师的差错与失态介意。对学生来说,最厌倦的莫过于照本宣科。
三,会适当说些“题外话”
能够在适当的关连处教师插入些“题外活”,如表达人生感悟、社会评论、哲理体会等,是十分有益的。特别是那些有独立人格、独特思想的教师,这些“题外话”能使学生感受到人格的力量。
四,能与学生交流,重视学生的反馈
我有幸一毕业就走上主讲的讲坛,可谓踌躇满志。但至今也未忘怀一个学生给我写的一句话。他写道:“老师要教好学生,不要教好学生。”(前一个“好”是副词,作补语;后一个“好”是形容词,作定语。需用语调显示区别。)后来我虽然始终未成为好教师,但我记住了这个反馈对我的帮助。
这句话是通过批改作业获得的。批改作业应当是一条很好的交流渠道。然而现在教师最怕的是批改作业(工作量大),一般签个“阅”便罢。以致有交错了作业本也写了“阅”字的笑话。不与学生交流的教师在学生心里的形象很淡漠。
五,能给学生留有阅读、回味与思考的内容
我国的教师很辛苦。他们要在越来越少的学时内,灌输越来越多的知识。可是我们是给学生课后留得最少的教师(指高校)。除了用讲过的知识应答的作业外,没有别的了。这些作业很重要,因为它们与考题同类。
没有教师个性化的空间,便没有好教师。但我们却讲究用统一的“规范”来控制教学质量。在这种统一的“规范”中,我还能记忆起几件有趣的事:
我只能在一个人给专科主讲时,才可“唯我独尊”地实行不要学生记忆二、三层次公式的考试。
当考试成绩不好时,集体统一地“处理”成绩,以免难堪与后果。
一次考试有这样一道题:将已知数据代入第一个公式应得结果a;再将a代入第二个公式应得结果2a。有学生第一问出错,得答案b,但正确地做了第二问,得结果2b。批改时“统一”地认定该生此题为全错,似乎该生第二问得2a,反而能得一半分。我提出异议,据理力争。终因敌不过“标准答案”,而无果。
学生作为教育的主体
学生是受教育者,在选拔、学业、规格等方面都受到学校的控制,因此把学生视作教育的客体似乎是正常和理所当然的。然而,我们是否过于忽视了学生作为教育的主体的一面,以致学生经常表现出对教育的失望。他们回顾大学时期更钟情于与中学判若两重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学业过程。他们以青年的灵巧与机智去应付这个过程(含作弊)。我听说的一个最灵巧的例子是,一个学生未听一堂课,考前用75分钟翻阅教材,考试获得85分的好成绩。
这种忽视学生作为主体的观念与我们的文化特征有关。我们过于注重“整体”、“集体”、“组织”等的诉求,并将它们推置到“强势”的霸主地位。这种文化只强调对个体的控制,而忽视以对个体的关注作为补偿。我以为至少在下面三个层面上教育应把学生视为主体。
一, 在学业进程层面上在对质量、规格等方面,实施宏观控制下限的前提下,学业进程应当成为学生自己对学习目标和策略自主地选择与设计的过程。
学校的任务是提供具有足够宽度的资源(教师、课程、教材、装备等)和服务(如教学内容深度、广度、速度等灵活与多样的课程设置),使学生作为主体成为可能。当然学校可以通过教师予以指导。
让学生成为自身学业的主体,是真正贯彻因才施教原则的关键。
二,在教学过程层面上
注重知识灌输的教学之错误就在于把学生作为认识过程中的客体,一个可装载知识内容的容器。
然而任何一门成体系的知识,其具体内容只是可变的细微末节。只有其始端的思想内容才是界定其成为一门特定知识体系的核心。而从认识论角度看,任何思想内容的认定与创造,只能通过认识主体的自我领悟与思考,别无他途。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把教学方法建筑在学生作为认识主体的基础上,努力促进学生对知识体系的思想内容诸方面的领悟与批判(如理念、背景、视角、特征、局限等),是教学变得有效和有兴趣的关键。
三, 在学生管理层面上
一群教职员工,组织与管理着一群学生的全部生活过程,这就是我们高校的工作图象。其核心理念是,学生是终端被管理者的客体。
“为学生服务”只是“为人民服务”口号的自然延伸,处于强势地位的学校总是把自己确定的全部管理称作服务,这是毫无疑义和也有一定理由的。但这与把学生视作学校工作主体的理念不是一回事。
首先,必须承认学生是具有法律赋予权利的自然人。所制订的校纪、校规需与法律相容,并且得到学生方面法律意义上的认可。
其次,提供学生作为主体所需求的服务,而不是作为客体被动地接受提供的服务。
第三,最大限度地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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