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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中共当局的阴谋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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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炎凉—— 都市所见所闻
·关注民生,保障穷人赖以生存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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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危险的职业

   
   山东李建强律师再度被扣押执业执照,这就意味着他将遇到执业危
   机。对于现今的中国而言,权大于法、司法腐败是导致中国有良知的
   维权律师匮乏的根本原因。而象李建强律师这样敢于为大陆异议人士
   打官司的律师本来就不多。由他辩护的张林、师涛、杨天水、李元

   龙、力虹、严正学、陈树庆、池建伟、郭起真等案子,每一桩、每一
   个人在当局眼中都是非常敏感的。本来当局对于这些人施行的就是政
   治迫害和打压,要为他们打官司,没有胆识和胆量的人是唯恐避之不
   及的。
   
   由于异议人士一直以来都是当局迫害和打压的对象,为他们打官司无
   疑充满着极大的风险。高智晟律师、郭国汀律师所遭受的一切皆可证
   明,当局在迫害这些为异议人士维权的律师时是毫不手软的。律师为
   其他犯人辩护,有时尚可打一下“关系法律”,因为在中国,由于司
   法腐败而导致法外情的现象比比皆是,“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使得许
   多律师庭外设法,以金钱利诱司法贪官营私舞弊,案情便有了翻云覆
   雨的办法。可是为异议人士打官司,由于当局对一些案子是早已内
   定,对于律师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事实而作出的法理辩护,法院基
   本上是置之不理。杨天水先生在开庭之日当庭宣判12年,说明了判决
   是在开庭前就已经内定了的。
   
   尽管如此,作为涉案的异议人士以及家属,却是迫切的希望能有一个
   正直而有胆识的律师来为其辩护的。记得我的丈夫在上个世纪的1995
   年被中共当局抓捕的时候,我也曾经尝试着为他请一个律师辩护。可
   是在中国为异议人士辩护就如同戴着脚镣跳舞,弄不好就要“触礁落
   水”。这种现象使得许多律师一听到是有关政治案例,不仅不愿为其
   辩护,甚至还振振有词地说:“你要我为这种案子辩护,你不是在砸
   我的饭碗吗?你明明知道我端的是共产党的碗,你还要用这种案子来
   害我!”说这话的律师还是丈夫的一个朋友。至此,找了许多律师,
   却没有一个律师敢挺身而出为其辩护。
   
   我是在《毕节日报》社记者李元龙先生开庭的时候认识李建强律师
   的。当时由于在高智晟律师的绝食抗暴维权运动中,李建强律师有不
   同的看法,我难免对他也是有一些想法的。及至看到他与李元龙先生
   素不相识,却风尘仆仆千里迢迢地赶来为李元龙辩护,心里就自然对
   他充满了感激之意。当他彬彬有礼、不卑不亢、头头是道地在法庭上
   依据法律据理力争的时候,我就想,他的确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律师。
   可是今天这个称职的律师却被司法部门无理地扣押了执业执照,使得
   他将面临诸多问题而无法自辩。这也就是他为异议人士辩护必然遭到
   的报复。
   
   现中国是一个独裁、专制的国家,执政者掌握着司法,掌握着国家的
   政治、经济、文化。国家被制约,国法被束缚,行政机构的权威高过
   法律的权威。法律没有正义性,在权大于法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
   变,在违宪的审查和监督机构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在执政者没能真正
   做到依法治国的情况下,打击报复迫害公民的事就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了!
   
   打压维权律师,拒绝为维权律师注册执业证,关押维权律师及法律工
   作者,在一个维权律师的基本人权都无法得到保障的今天。中国的司
   法机关首先就带头违宪,从共产党执政几十年来的历史,我们不难看
   出,大量的冤、假、错案都是出自司法部门的手。本来中国时下最迫
   切需要的就是维权律师,可是当局却把打压的目标对准维权律师们,
   这不是与当局的“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吗?
   
   
   (2007-08-16)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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