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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中共国经济体制本质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隐晦的暴力共产制度
(首发稿)
曾节明
有人说, “ 改革开放 ” 以来,中共在实际行动当中已经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现在中国实行的是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的思想,因此马克思主义带来的假、恶、斗文化已经不存在了。这是一种非常糊涂的认识,因为, “ 改革开放 ” 以来,中共放弃的是马克思主义中的理想化目标及为之的努力 -- 对平等和消灭剥削的追求,却顽固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邪恶轴心 -- 阶级专政(共产党一党专政)。
平等和消灭剥削,不仅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邪恶之所在,反而是马克思主义有价值的地方。现在的西方发达国家不也在追求平等和减轻剥削吗?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邪恶,不在于它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在于它对暴力的极端崇尚(阶级斗争理论),马克思主义对暴力的极端崇尚,在实践当中必然会产生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极权体制。
“ 改革开放以来 ” ,中共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中有价值的东西 -- 对广大弱势群体民生的保障(这是平等化的一种体现),现在对农村的合作医疗、工人的福利待遇保障、公费医疗、基础教育的低收费等等过去对广大弱势群体尚有温情制度,中共已经统统革除,代之以完全不负责任 “ 社会主义市场化 ” 措施。中共国对国家应该负担的东西,连资本主义国家都普遍的负担的这些东西,都统统地撂包袱。邓小平虽然说: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是他实际上做的事却是鼓励不平等和残酷剥削,他真正想要的是 “ 少数人先富起来 ”-- 他们老红军首长的子女先富起来。中共完全抛弃了马克思主义中不多的精华。
在抛弃马克思主义精华的同时,中共却坚持着马克思主义所有邪恶的东西,并且继续着马克思主义邪恶的实践。 1978 年邓小平发起的 “ 改革开放 ” ,决不是要使中国和平转型为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在走共产主义经济道路走不通的情况下,企图通过发展私有经济,利用私有经济的效益,来维持共产党一党专政的体制。今天中国的 “ 中产阶级 ” 的现状和二十八年来私有经济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虽然现在私有经济有很大的发展,私有经济创造的经济增长占了主体,但是中共仍然通过专政的垄断权力操控着所有的国家资源和国民经济的命脉。在中共专政体制下, “ 中产阶级 ” 的权利照样毫无法律保障,私有企业主哪怕在财大气粗,都必须依附于中共,对中共俯首帖耳,才能生存、才能发达,否则就会一夜之间成为阶下囚,甚至死于非命。当年的首富牟其中的下场、红顶走私王赖昌星的下场、亿万富翁袁宝景之死,就是明证。
尽管允许私有经济发展,中共从来没有声言要放弃暴力共产。中共公开表示,发展私有经济只是权宜之计,这样做,是因为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言下之意,生产力水平高了仍然要暴力共产,因为中共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暴力共产的纲领。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理论(发展私有经济)要管一百年 1 ;香港一国两制要管五十年 2 。那么,一百年中共后会不会实行暴力共产;一百年后中共会不会对香港实行以党专政?届时只要还是中共统治,就完全有可能,因为中共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暴力共产的纲领。
“ 改革开放以来 ” ,中共不仅至今仍然在政治体制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专政(共产党专政),在经济体制上搞的实际上是一种隐晦的共产主义制度。现在虽然私有经济有很大发展,但是中共仍然死死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交通、能源和许多高科技和重工业领域,中共决不允许民营;中共至今仍然死死地抓住关系到公民自由的经济领域:邮政、电信、通讯、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出版等产业,决不允许民营;中共至今仍然死死地抓住土地、矿山这样最基本的大宗国家资源,决不允许私有化。
中共对国家资源的垄断,特别是对土地的垄断,现在已经越来越明显的表现一种暴力共产的灾难性特征:现在暴力拆迁、强迫征地越来越成为大陆民众面临的普遍的、直接的、紧迫的灾难。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横财,中共各地官僚纷纷以 “ 发展经济 ” 为名,丧心病狂地抢田夺地、强迫拆迁,为之不惜毁房捣屋、杀人害命。中共各级官僚为什么敢怎么做?
有人说,中共就是土匪,什么做不出来?这种说法并不全面。中共的本质确实是土匪,但它现在是执政党,又处于和平时期,它如此为非作歹必须要有骗人的借口,如果它象广州火车站的抢匪那样赤裸裸,就会威信扫地,那样不仅会面临全民起义的危险,连它的基层人员也会不干,这样的话中共如何维持统治?中共现在之所以敢如此疯狂和野蛮的拆迁和征地,就是因为他有一个很大的借口 -- 土地是国有的。
根据中共国的法律,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房屋是土地上的附属物,即使有私有产权,也必须从属于国有的土地。现在中国大陆的居民只能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就是说,政府任何时候要收回你的私房所在的那块土地,你都无权拒绝(当然,在土地使用权期收回,政府应当给与赔偿金和安置房屋)。所以,只要拿出安置办法,经过政府的同意,开发商就能够进行拆迁、征地,中国大陆也没有法律能够阻止开发商或政府强迫拆迁、征地,因为根据中共的法律,个人只是有权索要更好的安置和补偿,却无权阻止拆迁和征地,这一切都是应为土地是国有的。
现在大陆居民的私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期限是七十年,在七十年之内私人的房屋所有权都没有完全的保障,满了七十年怎么办?如果中共届时还没垮台的话,从法律上说,满了七十年中共就可以立即收回你的房屋,而支付给你一笔微薄的补偿。
中共的法律规定:中国大陆的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承包了土地,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 “ 集体 ” 如果要从农民手中收回土地,或者停止延包土地,农民无权拒绝。由于中共的专制体制, “ 集体 ” 实际上是中共农村基层官僚的代名词,土地归谁所用,一切由这些官僚说了算,农民根本没有丝毫决定权。所以任何开发商只要买通了农村的基层官僚,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强迫征地,农民无论是从体制上,还是从法理上都无法阻止这样的掠夺。
强迫拆迁、强迫征地,中共官僚和红顶奸商暴力瓜分私有合法财产的行为在中共体制下得到默许和纵容,这难道不依旧是一种暴力共产的体制又是什么?
2006年8月2日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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