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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无话可说的背后——为五月三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而作

2006-4-30

   有些政府,冒充人民政府,于是它便真的成了这样的“人民政府”,即从来不把人民当人民看的所谓人民政府。

     有些记者,冒充独家报道的记者,当他还没有张口说话的时候,他的嘴巴已经被一种外在强力给堵牢了,他不再说话,最后连舌头也退化掉了,开始不会说话了。

     从此,记者的声音,就成了只会传递上面人民政府意志的声音。

     这样的记者,从来没有找到过自己丢失的声音,也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的声音。

     当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记者不叫记者,只叫喉舌。

     或者,这样的喉舌也是他人喉舌,不是记者自己的喉舌。

     非常不幸,笔者也是一个记者,本来是要说话的,先是耳朵被堵塞,再是嘴巴被捂住,

     然后经常洗脑,我觉得这样一个环境下,记者就会变成一个丑八怪,听话虫,乖乖狗,

     苟活在人世间,有话不能直说,有屁不敢乱放。

     其实,记者的要求非常简单,就是做真实的报道,说真话。可现实是残酷的,有学者这样总结写作者、言说者所坚持的最后底线:

     一、尽量说真话;

     二、当真话不能说的时候,尽量沉默;

     三、当不能沉默的时候,尽量不说假话;

     四、当不能不说假话的时候,尽量不说危害他人或有害于他人的假话。

     我们看到,这样的写作者或言说者,在一步步地修改自己所坚持的底线,可见说真话是多么艰难,多么的无奈。

     为什么我们有自己的嘴巴,却不能自由地表达呢?说真话难以做到,沉默难以做到,不说假话难以做到,不说有害于他人的假话难以做到。那么,这些写作者、言说者,还能做到什么呢?

     文天祥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人说了真话并不一定会死,虽然人最终也难免一死,但为什么人却以为说了真话就会死呢?因为这样的人还没有获得免于恐惧的自由。死不是恐惧,被吓死却是出于恐惧。

     假如,人真的是因为说了真话而死,那么,这样的死岂不可以照汗青?岂不是能够上天堂?历史上,文天祥已经做到了,更多的仁人志士也做到了,他们都没有死,他们活在历史中,也活在我们心中。

     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人却连活着和死去都不明白的时代,是不能责怪人们太多的,我们每个人生来岂不都是贪生怕死的吗?

     事实上,缺乏信仰,没有声音,人活着又与死有什么区别呢?

     一次聚会,我听到一位杰出的律师讲述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2006年春节前,浙江金华的兰溪市某乡发生一起政府强征地事件,本来,政府征五亩耕地是需要省里审批的,可一个乡镇就可以越权乱来。一个农民为了捍卫自己的几亩耕地,以死抗争,当众喝了半瓶农药死去。可在场的官员怎么说,他们都说那农民是喝假农药,要吓唬吓唬政府的人。

     可谁知那老农却是喝的真农药,等喝了半瓶被人强行夺下去的时候,老农已经不行了。

     这样的悲剧发生后,政府紧急出动,他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掩盖问题,更坏地制造矛盾。政府先是出了10万元给死者家属,村里又拿出16万,两者相加26万元人民币,或补偿,或封口费。再是封杀新闻界,若你是县级新闻单位,不准采访报道;若你是市及地区级新闻单位,同样不准采访报道;若你是省级新闻单位,不管你公开号称“投诉灵”或“24小时值班”,同样不准报道。差不多,在一个省里,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通天”了。政府似乎真喜欢这样做,也擅长这样“补救”。人死了,就死了。看看政府都在做什么呢?用某中国特色的“首长”的话讲,就是“人都死了,就积点德吧”。

     好了,政府拼命掩盖真相,新闻界鸦雀无声,律师虽然愤怒却也无能为力,因为当事人已经被做“工作”了,这死去的老农有孩子在县两个中学工作,他们承受的压力比一般人都大。这些压力无非是已经“死了”,“一了百了”,“要相信党和政府”,否则“你还要不要饭碗?”仿佛政府是施舍,政府从来没有错。这样的政府,难道不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我希望有关看了我文章的人士或部门,真心地去兰溪市政府和当事的农村去调查了解一下,看看为什么在中国揭开真相是如此的艰难,如此的无助。

     中国有潜规则,说了不做,做了不说,敬酒不吃吃罚酒。本来。公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可事实上,只有恐惧的不自由。

     其实,我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了,某个省的正厅级一把手从楼上一跃而下摔死之后,政府的人同样是“积德论”,仿佛人人都要积这样的德,不管真相是否存在。这样,人死与一个蚂蚁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有一年,浙江海宁有位叫吕海翔的农村青年,被村里人称为可以横渡钱塘江擅长畅游的人,可偏偏不明不白地死在一条小河里。死前,他被当地的公安以涉嫌嫖娼的理由而被带上车。人上车后怎么会死了,而且死在河里,就更加不明白了。一个人死了,他肯定有家属,家属当然要讨个说法,要个真相。可没有得到真相,有关部门赔了5万元钱(政府若没有错误为什么又赔钱呢?),也没说清楚是不是人命钱。于是,家属到北京找新闻界投诉(他们已经不相信上访这样渠道了),后来中国的报纸也就《东方早报》、《新京报》和《南方周末》三家报纸给刊登了,浙江省的报纸一点消息也没有披露。后来听说,公安到死者家里抢死者尸体,其家属不肯,担心被公安强行火化,于是就用巨大的钢筋把死者遗体和冰柜焊接在一起。再后来听说当地村里围堵高速公路,想把事情弄大。更有勇敢的村民在村里的墙上写着“海宁公安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黑社会”,据说当事人还被拘留了几天。这样的事情,已经被北京和广州的新闻单位证实,可浙江省内新闻单位却没有任何报道,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想,刚才农民的思维是对的,他们已经不相信上访这个渠道了,政府只会堵而不会疏,于是他们找新闻单位。可眼下,我们的新闻单位却比几年前更加退步,宣传部管报纸,所以政府的丑闻很难从报纸上看到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能批评一个县就不错了,可金华兰溪的丑闻,只是一个村子和乡镇的事件,却得不到公开的机会,这难道不能证明新闻界在退步吗?连批评一个村都难,谁去指望媒体批评一个省、一个国家部委、一个国家领导人呢?

     新闻自由在哪里呢?真相又在哪里呢?

     是不是还有一些未被证实但却真实发生的悲剧,每天在发生,冤案时时在积累?

     真相何时才能会大白呢?

     没有真相,没有报道,更没有揭丑记者,有时候只能道听途说了。又有什么办法呢?你不是记者吗?好,你去采访一个地方的冤案,丑闻,重大污染。群体性事件,我真怀疑你能否安全地离开新闻发生地?不是被堵截,被打击,就是被收买。

     曾有个记者反映,他接到这样的投诉,某地一农民,出于受伤害和报复,连杀几名乡干部。该省没有一家媒体报道,连网上也没有。怎么办?有记者可以调查吗?轻则发不出任何稿子,而且还有可能被开除。严重了被拘留,甚至被严惩。

    某地水产市场,某经营贩子因为摊位与市场管理人员发生矛盾,管理人员大打出手,致贩子死。后来,政府和有关部门赔了35万,主要担心当事人家属告状或到北京上访,政府花钱消灾,息事宁人。一句话,人命值钱了,或者人命可以买了,只要他们有钱,打死人可以用钱来解决。至于公平、正义、法治,已经毫无关系了。

     不是文天祥说过“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吗?山西的记者高勤荣是如何揭丑的,又是如何进大牢的?辽宁的姜维平还是香港报纸驻内地记者,不是照样入狱吗?

     难道他们就不敢把你这个的内地记者整死吗?是的,他们敢,坐牢,只是先期警告。下一步,他们有可能做得更多,更极端。因为权力在他手里,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无限的权力,也是最容易滥用的权力。

     可是,一个事物都有两面性,不知道有关部门有没有想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文天祥死了,他却世世代代活在后人心中;邵飘萍、林白水、李公仆、闻一多、费巩、史量才等也一一死了,可我们今天提到他们,就是表明他们仍然活着。

     真正的死,是没有人知道的死,那才是真正可怕的死。文天祥说“人生自古谁无死”,谁又能不死呢?早死晚死都是死,不过多个几十年,或少个几十年而已,死也要争取言说的自由和真相的披露,是何等的有价值。

     用死来吓唬人,是强权者最疯狂的软弱。“死后那管洪水滔天”这样的誓言,无论在地球上哪个地方说出口,都是对人类文明的枪杀,对人类文明的犯罪。

     人是为未来而活着的,而不仅仅为了今天活着。

     古代,封建专制朝代是禁止言论自由的,遂发明了“文字狱 ”。而当今,不但有“文字狱”,还有“文字毙”,当局不爽了可以干掉乱说话的。当然,“干掉”有多种形式,“文革”时期张志新被干掉、“文革”后王申酉被干掉是其中之一,改革开放时期像高勤荣、姜维平等被干掉也是一种。现在,还有不让记者说真话,不允许民间办报纸,也是另外一种“干掉”。如此种种,都是倒行逆施。

     为未来活着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人们不得不考虑,但却不能怕。怕,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虽然我们面对的现实,比如那些突发的恶劣事件,偏偏是文人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文人想象不出来海宁吕海翔之死的真相,也想象不出金华兰溪一老农喝农药抗争却被认为是喝假农药吓唬人这样的极端案例,但我们知道现实惟一可以成为历史的就是真相,真相与未来同在。我们要认清现实,克服任何不利于现实的困难:

     首先,我们的报纸不是独立的报纸,不是民间的报纸,没有新闻自由,没有自负责任的报道的自由。

     再者,我们的记者习惯于听令,而不是站好自己的位置,当好自己负责的记者。

     第三,我们国家宪法上清楚明白地写着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与我们的真实情况相反的,公民不可以自己出报纸,更不能自己办电视台,怎么能够有说真话、挖真相的机会和可能呢?

     虽然宪法没有说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假的,但宪法也不能保证公民的这几个自由是真的。我们的报纸、电视台,甚至网络,该如何说出真相、直面现实呢?

     正如开头所讲,有的政府,冒充人民政府,于是它就成了真的人民政府,真是奴役人民的政府;有的记者,冒充获得了真相,于是他所写的就成了真的真相,真的成了不能揭露真相的真相。

     所谓“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我最不赞成这段话,历史就是历史写的,真相就是真相本身在支撑,记者不过是记录者而已,不说假话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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