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昝爱宗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笔会]->[昝爱宗文集]->[浙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是“够黑的法院”]
昝爱宗文集
·诗人的饭碗正被商业写作打破
·一个记者被砍掉手指,无数个记者伸出拳头
·真相总被掩盖
·正视“六四”,朝野对话,民主强国--对1989年后中国问题的回顾和思考
·历史给后人以新闻自由——透视老大帝国真面目
·江泽民终究要面对“六四”
·毛泽东邓小平这对政治父子
·“六四”是全国人民的高等学校
·“公民不服从”,你做得到吗?
·从北京《晨报》“寻吴官正”看中共国家领导人出行报道“内外有别”
·赤潮变“赤祸”,政府别再出“张文康”
·吴志翔:被历史忽略的历史——读余世存的《非常道》
·“6 .10”祖国的天暗淡、花朵凋谢
·铁道部长:你对“骂娘”是反感还是忍受
·被放大与缩小的历史人事
·一把手何不“自请处分”?
·束星北:“孤岛”上活下来的天才
·中共“党”称及自由、民主、共和
·江岂能比海宽——江泽民过海却让我靠边等着
·中国2005:不幸在一步步到位
·“毛主席”死了——胡氏之死
·捍卫王怡们的出版自由--致未来的宪政时代和中国宪法委员会
·江岂能比海宽——江泽民过海却让我靠边等着
·谁成了弱势群体的对立面
·最近我看了一幅政治漫画
·当官是中国大陆最危险的职业
·致胡锦涛、温家宝关于信仰自由呼吁书
·司徒雷登:一个被中共迅速接受并抛弃的美籍“华人”
·年年没有合格兵员 空气水源无一幸免 浙江嵊州市:一个被“毒”药味笼罩着的小村庄为生命而战
·溫家寶,您小孫女自殺了,您該像廢除收容條例一樣廢止擇校收費規定吧
·谁来捅破大陆禁发新闻这层窗户纸
·屁股决定脑袋--对招安后余华的一种期待
·《人民日报》编辑“戈培尔”
·中青报有可能沦为“李而亮青年报”
·打破黑暗通往光明的隧道——网络言论自由
·“万岁的乱世”:余华《兄弟》艰难恢复“文革”记忆
·天下民主有为,力争下游美国——寄语九月出访美国的胡锦涛主席
·意外还是人祸?温州洞头一个驾驶员和五个检察官之死
·京新、新和成两药厂污染调查
·放大卢雪松就是放大中国的人权现状
·舆论监督就是捣乱,捣腐败分子的乱
·如此“舆论监督”岂不是偏袒政府、鼓励非法?
·如此和谐社会:程益中不能自由领奖,师涛被判刑
·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行政申诉状至今三年整未有回复
·中国民众何时排斥、畏惧过民主?何时怀疑和不适应过民主?
·莫要人亡政息—写在胡锦涛即将访美时
·驱逐黑暗的人:陈光诚给予我们的光明比他看到的还要多
·警惕当前“舆论一律”催生新的“毛泽东”
·官方兴师动众控制网络:扼杀言论自由于摇篮之中
·五中全会结束,看中国如何应变未来?
·媒体的丑态 媒体的盛宴
·中国新闻界“良娼”颠倒
·报人骨子里面的自由主义
·永远的宾雁——沉痛哀悼在美国去世的刘宾雁先生
·圣诞之际上书胡锦涛主席呼吁实行宪政
·中青报《冰点》和《新京报》被整:媒体是发声音还是做“喉舌”
2006年发表
·中国最大的非政府组织(NGO)是盲流
·政府有钱埋单,岂不用净花光?
·武大美学博士炮轰流行文化的“美学暴力”
·文明与野蛮:最不坏的制度和最坏的制度
·回避“文革”并不能防止重蹈覆辙
·如此“反腐败”让陈越飞比岳飞还冤枉
·用“鸵鸟心态”维持现状太危险--兼与龙应台女士交流
·浙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是“够黑的法院”
·如此“劳工神圣”:北京工头让农民工吃剩菜
·记者无话可说的背后——为五月三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而作
·警察与警察“火并”.山西恶警杀死北京警察可以“不偿命”
·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暴君昏君毛泽东
·他们却像防贼一样防言论防自由
·中、美两国共同“美”起来离不开自由民主
·请余杰向布什带个话"神爱美国同样爱中国"
·可怕的丛林规则:赢家通吃,弱家被通吃
·呼吁执政当局直面"六四"避免历史重演
·请浙江省调查并公布杭州萧山区政府"7.29暴力拆除教堂"真相
·“萧山7.29事件”致杭州公安局吴鹏飞局长的紧急呼吁公开信
·请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保护说真话记者
·温家宝亲眼目睹山东政府强奸陈光诚
·向首位在报纸上漫画胡锦涛的漫画家邝飙问候并致敬
·陈良宇"同志"在反腐败斗争中完蛋了
·丁东先生被“抄家”、传唤并指为“犯罪嫌疑人”
·2007年请记者和普通百姓你我给中共及中央发言人拨个电话
·中国铁路十宗罪
·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真正危害国家安全的是制造腐败的制度和没有执政能力的官员
·新闻记者的职业化进程:中国必须走新闻自由之路
·毛泽东人祸和他的理想破灭史 ?
·愤怒 仇恨 虚伪 忍耐
·“老李,以你的条件, 怎么能让孩子干这个。”
·"反腐倡廉"不离口的陈良宇:终于栽了
·记者们决不向暴力和恐怖低头
·致国家海洋局局长、中国海洋报理事长的公开信
·王光美一生很可怜,却又很宽容
·林牧先生的死比活着更让共产党难受—悼念伟大的民主战士林牧先生
·老萨被判绞刑岂不让独裁头子金正日们胆战心惊
·邵飘萍捍卫新闻自由的壮举在今天依然是壮举
·新年感想和贺词:连接在2006和2007之间的是爱和责任
2007年发表
·“建设型财政”转为“公共财政”尚待时日
·在新闻总署领导下何以真记者被打死而假记者泛滥?
·大肆禁书:共产党和国民党一个样,甚至更狠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浙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是“够黑的法院”

   2006-4-24

   我想不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是如此“够黑”的法院,不但其不能叫“人民法院”,甚至连法院两个字都不配,它是一家暴利法院、暴力抢劫法院。

   有一次,我因为写了一篇《严打,新的恐怖主义》的网络研究文章,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罚款5000元,理由是我的文章“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后来,我不服从公安局的处理,起诉到下城区人民法院。本来我是要告杭州市公安局的,因为下城区分局只是它是一个分局,但法院的人依据有关司法条文说,我的案子应该起诉下城区分局。因为对我的处罚是下城区分局做出的,虽然我要求听证和到杭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但杭州市公安局全部维持了下城区分局的决定,对这个决定没有作任何改变,所以杭州市公安局不能当被告。如果杭州市公安局做了全部或部分改变,那么杭州市公安局就会成为我的被告。现在,我到下城区法院,只得把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当作被告。

   在中国,老百姓的冤屈比较多,行政诉讼也很正常。我到法院告的就是下城区公安分局的一把手,一姓应的局长。但当时还没有实行公安局一把手坐被告席应诉的规定,所以我一直没有见到下城区分局的一把手。

   下城法院很快立案,又很快开庭,按正常规定收了我80元“民告官”诉讼费。这不是什么“够黑”行为。这个法院真正“够黑的”是收了我100元的本城本区邮局特快专递费。

   这样的收费是暴利,本来,法院都是打电话让我去法院拿传票(开庭通知)的,为什么需要这么高的特快专递费呢?一个中等城市,本地邮寄一个开庭通知,或判决书,不过是六角钱,加上信封也不过1元钱。再说,我已经交了80元诉讼费,为什么还要变相收什么特快专递费呢?

   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是飞机专递的,是按飞机票的价格收取的,每200克特快专递加包装也不过是21.50元。普通邮件是火车和汽车运输的,成本更低。可本城本区内发送邮件专递,是不需要飞机的,也不需要火车,邮递员用小汽车或用自行车运送都可以。可下城法院就这样收了我100元特快专递费,一审官司最后他们把判决书给“专递”了过来,一封本市本区的特快专递,高价强卖100元,我不买也不行。所以,我说下城区法院如此做法,是“够黑的做法”,而且是以“人民法院”名义,简直是抢劫告状户,与邮政联手做“强买强卖”的霸道生意。

   我被公安处罚5000元,官司还没打赢——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我的有政治原因的“民告官”官司肯定打不赢。打不赢,为虎作伥的所谓人民法院还再捞我一把,强卖给我100元一封的特快专递。真是“够黑的法院”,霸道的法院,肯定不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院肯定没有这样做的。

   后来,一审败诉,我又上诉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个法院稍微规范一点,没有收我任何特快专递费。不过,两审我都输了,我白花了两百来元的诉讼费。不过,我觉得值得,因为是维护我的诉讼权利,为自己维权,在用行动证明“公民不服从”。接下去,我继续申诉到北京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却至今没有下文。

   民告官难啊。不过,北京全国最高院没收我什么钱,除了我花了一些申诉材料的邮寄费,别的也没有什么花费,所以我对最高院也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对于二审结束的申诉案子,他们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我这个案子,注定是一个错案,不过我也没有办法,当下的中国没有新闻自由,没有言论自由,没有司法独立,民告官输了也便输了。

   现在,我出于公民不服从、公民维权的需要,在我的博客上公布我对杭州市下城区法院的声讨,指责浙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是“够黑的法院”。如果该法院不服,或者继续用强权说话也可以,或者他们可以再动用公安继续以“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处罚我5000元,随后我将继续我的“民告法官”的事业,甚至告到北京最高法院,最高人大,都义无返顾。中国的法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公民自己争取来的。中国的司法独立也是公民争取来的,公民的权利也是同样。我相信,通过广大维权公民的努力、抗争、不服从,中国会早一天得到司法独立,实践以法治国。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