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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方舟子慢高兴,邹承鲁证实了他及何祚庥不能肯定肖造假 我还是要说,这个科技期刊的记者很是很厉害的。他非必邹承鲁对肖传国公开信中的事情表态。也就是说,你邹院士根据方舟子掌握和公布的材料,到底认为肖传国造假还是没有造假。
记者知道,邹承鲁是很难表态的。
如果他说肖传国是造假,那么他必须承担他说这话的法律责任,他要有足够的证据;
如果他说肖传国没有造假,这是他不想也不愿意说的。
他只能选择说【无可奉告】或【资料不够,难以判断】。说无可奉告,就太丢人了。邹的最佳选择是说【他掌握的资料不够,目前不能判断】。
他的这个【很难裁判】,基本的意思是说【根据方舟子掌握和公布的材料,是无法判断肖传国是否造假或伪造简历的】。不要说,他连方舟子掌握和公布的材料他也没有看到。他自己亲口告诉记者,他基本常常看新语丝的,对新语丝非常数学,而且他和方舟子交流频繁,他肯定充分了解方舟子的十几篇揭露肖传国的文章,也知道方舟子公布的肖的材料。
如果邹承鲁从这些方舟子公布的材料能明确判断出肖传国造假,他会不说吗?肯定不会。
所以,他的【很难裁判】基本是宣布方舟子根据目前材料对肖传国造假的指控是不成立的。虽然他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个意思。尽管在采访的后半段,他大力赞扬方舟子的打假,但是,那些已经和案情无关,而是一些泛泛和大方向的谈话。
记者也明白,从事【正义事业】的人,并不表示他不会犯错或犯罪。
邹承鲁承认反射弧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而且【很难判断】。武汉的法官就想了,连邹承鲁都很难判断的事情,你方舟子算啥,为何就那么【断定】肖的成果是造假?
这其实是变相否定了方舟子关于肖的成果是造假的论断。
因为,共识是,邹承鲁要比方舟子更有这个判断能力。连邹都很难判断的事情,方的判断的准确性是不是要受到怀疑?
邹承鲁说“他要受到肖传国的全面材料”才能作出判断。
一)肖传国的信是说方舟子把他揭露肖造假的十几封文章给邹承鲁看,只要邹承鲁认为其中有一封是真实的就行了。肖的要求实非常低的,是对方大大的有利的。我想,方舟子不会傻到不把他打肖假的信不给方看,而且邹承鲁自己也承认,他是常常光顾信誉死的,那么他肯定对方舟子揭露肖的信有所了解。
那么他还需要什么材料?肖报院士时,他肯定看过肖的材料。方为了寻求他的支持,也肯定把他需要的所有肖的材料早给他看过了。
既然这样,他还不能肯定肖传国造假,他的这个态度是对方舟子大大的不利的。尽管在后面他大大地赞扬了方周子对科技打假的贡献,但那些贡献和肖方案无关,不能证明方舟子没有侮蔑肖传国。邹承鲁总不会弱智到只要一个有很大贡献的人就不会犯错误,就不应该被告,不就应该在法庭输官司吧。
结论:在具体肖方案件上,邹承鲁的【很难判断】基本证明了方对肖的指控是缺乏根据的;尽管邹承鲁总体上表扬了方舟子一番;所以,法官只要看到本秀才分析,方的上诉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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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学术腐败传闻的人或事都需调查(小标题)
《科技中国》:最近学界又出现了几起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纷争。其中有一 场论战直接把您牵扯了近来,在方舟子质疑并发难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肖传国教授后[1],肖传国在今年的6月8日发出了“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2]。其中的几句话肖传国这样表述“你(指方舟子)可以从你发表的数十篇攻击我的文章中,随你选多少篇,附上你的‘证据’,一式二份,分送给邹承鲁院士和‘总是支持方舟子’的何祚庥院士,如果他们二位一致同意
任何一项指控属实,肖传国的确‘造假’,我将毫无保留地同意他们的结论,将立即辞去中美所有教职,并在你赖以生存的北京科技报头版登整板广告向全国人民道歉,从此退出学术界,如何?……顺便声明一下:我从不认识这两位院士。……我相信他们不会说假话。”您看到过这个消息吗?
邹承鲁:这个我看到了,肖传国让我和何祚庥两人做裁判。但具体的事情涉及专业的问题,我的专业还稍微接近一点,何祚庥专业则离得更远,因此,对肖传国事件很难裁判。
《科技中国》:这个事件多少反映出现在很多人都将您和何祚庥老师当作一面反学术不端的旗帜,涉及到学术不端事件中的人,无论持什么观点和意见,都希望你们出来说话。就此事您之前是否表过态?您愿意回应肖传国的公开信中涉及您个人的部分吗?
邹承鲁:我还没有公开表态过。在这里我可以做一个原则性的表态:凡是有学术腐败传闻的人或事,都应该接受调查,按照事实下结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如果我收到有关肖传国事件的全面材料,我将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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