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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年:再谈学术批评重在言而有据

   时间:2006年6月30日 作者:黄安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交流网

   

   四年多前我写了一篇短文,题为《学术批评重在言而有据》(2002年1月16日学术批评网),说的是“学术批评要言而有据,如果没有根据地随意指责甚至上纲上线,对于健康学术批评是不利的。”我举了一个例子指出一位远在美国而从事大陆“学术打假”的方舟子先生说“我(指方舟子)从来没有见过他(指杨玉圣)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这句话就与事实相悖。我在短文中说:“难道凡是这位海外从事大陆‘打假’的先生当初‘没有见过’、而且迄今也‘没有见过’的事就等于不存在了吗?”

   

   谁知这为方先生居然马上撰文为他这句话诡辩,说什么“不明白一个如此胡涂的人,何以能在一所名牌大学当教授”,他把我列举的事实说成是“这都是五、六年前的事了,当时国内互联网未起,我远在美国,自然无法看到,所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有何不对?我如果见过了而假装没见过,才叫‘与事实相悖’,黄教授一口咬定我的说法‘与事实相悖’,莫非我的眼睛是长在他的脑袋上的?”

   

   方先生的这种诡辩在事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这等于说,凡是方舟子在我的短文涉及1991-1996年间的事实,他自己没有见过的,方舟子都可以认定不是事实。凡是在这一时期国内互联网上还没有的或者他“无法看到”的存在的事实,方舟子也都可以不予承认。这种说法表明他对客观事实缺乏应有的慎重。也说明他对事实的认同局限性自己看到的“互联网”信息,将“互联网”信息作为判断事实的唯一依据。然而我们要问,“互联网”信息从何而来?“互联网”信息是否需要经受事实的检验,检验标准究竟是什么,是方舟子的自我认为,还是需要接受事实的反复检验?他连这个基本规范都“如此胡涂”,靠这样的武断的人来“打假”是很难令人放心的。

   

   近年来围绕方先生的“打假”引起的不少风波以至法律诉讼,从根本上讲都涉及到是否“言而有据”的问题,因而有再谈学术批评重在言而有据的必要。在“打假”或学术批评问题上不管什么人的“打假”,不管有什么后台支持和舆论造势,都要受到客观事实反复的检验,否则到头来总归要被事实所否定的。我现在再谈的依然是:说什么杨玉圣“从来没有”“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是“与事实相悖”的这个论点。至于方先生是否“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并非争论问题的症结,即使至今方先生还是一口咬定方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并不等于杨玉圣自己“从来没有亲手打过什么假”,我的短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除非自己是“一个如此胡涂的人”,否则是不会误解或曲解短文的意思的。也奉劝网友不要一提方舟子打的“假”就以为是真的“假”。

   

   

   下面是我在2002年1月16日短文的全文:

   

   学术批评重在言而有据

   

   在学术批评中,有不同意见,这是很正常的。开展与人为善的健康的学术批评,有利于学术事业的发展。学术批评要言而有据,如果没有根据地随意指责甚至上纲上线,对于健康学术批评是不利的。

   

   今天看到一位远在美国加州而从事大陆“学术打假”的先生在网上撰文批判杨玉圣,其中充满情绪化的用语。我觉得文章开头第一段话就与事实相悖。该文称:“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见方舟子:《“中国学术打假第一人”的“学术规范”》2002.1.15)?

   

   何以说该文一开头就言而无据呢?

   

   我清楚地记得杨玉圣先生所著《美国历史散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时,德高望重的美国史老前辈刘绪贻教授写序,我也曾为该书写序。我在《序》中写道:“杨玉圣的一部分文章是书评,他力图在较高层次上提出自己的一得之见,实事求是,即好处说好,也不讳缺失。围绕〈沉重的思考〉一文的发表,曾有过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在美国史研究界引起了反响,因为这篇文章对学术领域中某些严重不良倾向作了曝光性的批评式评论,这是很不容易的。以愚之见,只要是与人为善,持之以故,就可以明辩是非,端正学风,从而有助于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这篇序,曾以《谈〈美国历史散论〉》为题,发表在《博览群书》1994年第7期)

   

   我在《〈学术批评丛稿和实话实说〉——兼谈学术书评的开展》一文中,又再次提到杨玉圣的这篇文章。我在文章中写道:“三十而立的杨玉圣何以被个别人看作‘恶人’或者‘歹人’?这大概与他在书评中的实话实说相关。”“《沉重的思考——评<移民与近代美国>》一文发表于1991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美国史学界最早揭露某位学者著作中大规模抄袭、剽窃行为的长文。该书抄袭了南开大学某教授的论著10多处,却居然还请这位教授为他的‘著作’作序,可见何等地肆无忌惮。杨评指出:“《移民与近代美国》所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它大规模的抄袭、剽窃行为,骇人听闻。如果视作40多年来中国美国史学界的最大丑闻,恐非过甚其辞。这本书及其所反映的学术界泛起的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不能不引起严重关注的。”“对史学著作的评论,亟待加强,并应认真提高到严肃的学术水准。好书要评,坏书更应评。像《移民与近代美国》这种不道德的非法侵权行为,应通过正常的评论加以监督,并及时、有针对性地予以澄清。只有这样,才能扬是抑非;只有这样,弄虚作假者才能曝光;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本来已够艰难的史学研究健康开展。”

   

   笔者在文章中还说过:“但是抄袭者不因学术上的劣行被曝光而有所收敛,反而散布流言蜚语。有的同行则以为内部教育了事,不主张公开曝光,个别的则把杨当成‘闹地震’的专家。现在事情过了快10年,是非曲直已经分明,某些剽窃和抄袭者已经不敢那么明目张胆,而某些地方和单位的保护行为也需考虑到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而有所收敛,有的曾经犯过这类错误的学者已开始吸取教训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这些积极成效还得感谢当初勇于曝光的‘恶人’或者‘歹人’。然而,迄今抄袭剽窃之风仍未刹住,‘打假’依然任重而道远。”(《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

   

   笔者不解的是,难道1991年《移民与近代美国》一书抄袭案不是杨玉圣“自己亲手”揭发出来的?如果不是,那么究竟是谁揭发出来的呢?难道凡是这位海外从事大陆“打假”的先生当初“没有见过”、而且迄今也“没有见过”的事就等于不存在了吗?或者难道他以为《移民与近代美国》一书还不算了抄袭吗?笔者身为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秘书长,对此事“第一手的资料”的真实性有着充分的了解。方文“自己根据第一手的资料”证据何在?有何根据指责杨玉圣“从来没有”“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

   

   此外,据我所知,杨玉圣在《中华读书报》1996年11月20日发表的《“博士论文”与“文抄公”——一种值得注意的非学术现象》,也曾第一次揭露、明确批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的博士论文《论美国国际地位的历史趋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山东大学毕业的博士论文《现代化的战略与模式选择》(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所存在的抄袭剽窃问题。可能,方先生也“没有见过”罢?

   

   写于200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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