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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志:逃避科研工作纪律约束的自由人方舟子没有资格约束科技界 方舟子在五年前曾撰文“教训”民科,并对我的杂交变异致癌民科探索进行攻击。前不久方舟子又企图对民科进行“约束”,发表文章蛊惑人心说民科造成了社会公害。
这五年来,我对方舟子的某些言行在网上予以了抨击,而且我以实际的工作给以方舟子一些回敬。五年多来,我在本职科研上已开发出了新的产品,并获得了某些奖励,而且有两篇民科论文近年来在中国核心科技期刊上发表。一篇是杂交变异致癌探讨文章《远亲通婚程度较高人群中高癌发率现象及原因分析》,发表在中国核心科技期刊《医学与哲学》第26卷增刊上,另一篇是《石油天然气金刚石地下放电放光成因说及电化学沉积成矿说》,发表在2006年第1期中国核心科技期刊《新疆石油地质》上。
然而方舟子这五年来却一直没有在科研上推出什么新名堂;方舟子这些年来想搞的,是凌驾于科技界之上,充当一个科技界警察,对科技界进行监督监察和纪律约束。
如果方舟子是看不惯科技界的腐败,愤然离开科技界,并站出来对科技界进行监督监察和纪律约束,我认为这还比较合乎情理和逻辑。但是情况并非如此。
有方舟子的言论为证。方舟子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打假是2000年8月开始,我那时候脱离了科研工作,变成自由职业者差不多两年的时间。当时做一个自由职业者,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兴趣转移了,按我们生物专业的惯例的话,做完博士后还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路是到大学里教书,当教授,另一条路到生物技术公司里面做研究,这两条路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吸引力,做教授的话,还要申请资金等等,做科研可以,但是让我写资金申请报告我没有兴趣,如果到公司里面去,也不适合于我的生活习惯,我不喜欢这种按时上下班的生活,所以,比较喜欢能够自由自在一点,能够自由的支配自己的时间,所以,作为一个自由职业者来说,我是觉得最适合于各种性格和生活习惯,以及兴趣、爱好等等,作为一个自由职业者,想做什么事,对什么事情感兴趣,自己就可以做,没有人管着你。这个我觉得很不错的。”“我更愿意当一名自由人,希望能够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并获得精神的独立和自由。我对现在的生活还挺满意的,能干自己喜欢干的事,能够无拘无束。”
从方舟子这些话可以看出,方舟子并不是基于正义感、也不是基于秩序感而离开科研工作岗位,方舟子当年是不能忍受科研工作的上班纪律约束等,年纪轻轻的就成为了科研工作的逃兵。
确实,在科研一线从事工作,往往要承受某些压力和上班等纪律约束。对此,我是深有体会。但是,如果大家都像方舟子那样,不能承受某些科研工作的压力和起码的上班纪律约束,那么,那样的社会,必定是个很病态的社会。
当然,社会上有极少数人包括方舟子逃避有纪律约束的科研工作,也是可以宽容的现象,但是,可笑的是:方舟子这样一个逃避科研工作基本纪律约束的自由人,多年来却作大义凛然状,充当起约束中国科技界的警察角色。
方舟子扮演科技警察以来,他自己也曾经感叹,他对中国科技的学术监督成效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关于学术监督成效不佳的问题,我认为方舟子也该自省一下自身的原因了。
如果方舟子今后仍然想成功扮演中国科技界的警察的角色,那么我希望他最好能够像有的出色的警察那样,进一步扮演一个“卧底”的角色,深入到中国科技界的第一线工作几年,并取得一两项科研成果,同时掌握和了解中国科技界的某些第一手材料和状况。如果方舟子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我认为他这样一个逃避科研工作基本纪律约束的自由人,永远没有起码的人格力量和资格,以大义凛然状,对中国科技界和中国民间科学进行约束包括学术上的纪律约束。
200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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