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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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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方舟子“科学‘业余者’也应遵循科学研究规范“

   虹桥科教论坛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edu/

   

   遨游时空:科技逃兵也好意思来规范科技志愿军。

   科学业余者,不是伪科学妄人了?方舟子开始学乖了?

   方舟子曾经将那么多的民科斥为伪科学,对此,方舟子现在能不能公开回答这是不是规范的表现?

   

   me2:霍霍,科学”放弃者“有何资格轻视科学“业余者“?

   “他们并不口出狂言要跟科学界对抗,都非常尊重真正的科学家。”

   方舟子说这话的时候似乎忘记他自己是如何肆无忌惮地漫骂科学家的。难道他要改邪归正了吗?

   

   nm:同意,科学“业余者”确实也应遵循科学研究规范。

   8过么,能不能请科学“业余者”方舟子或者他的同事确认一下,剽窃诽谤捏造证据,是不是也算是科学研究规范捏?一个不但没有认罪伏法而且还在继续其犯罪行为的骗子,有资格告诉他人什么才是道德规范吗?

   

   路过者-5:这一篇是写得非常精彩的。可惜的是,

   不能坚持理性思辨的情况在网上太司空见惯了。就是FZZ本人,何尝不是让人感叹于其网络上展示的多面性?!

   

   Ape:建议小方勇于承认自己的败,去做力所能及的事。

   一个科技逃兵,学术扔货,就不要到处不懂装懂,丢人现眼了。

   去打打零工,输输文献讨生活好了。

   

   

   

   附录:

   

   科学“业余者”也应遵循科学研究规范

   

   ·方舟子·

   

   我在《质疑中国哲学家证明四色定理》(《北京科技报》2006年6月

   14日)一文中质疑哲学家黎鸣声称自己根据老子“三生万物”的构想用最简洁的书面方法证明了四色难题却不愿公开发表论文,并指出黎鸣在论证老子的“三生万物”是真理时犯了低级的事实和逻辑错误。黎鸣并没有对我的质疑和批评做出具体的回应,却谈起了中国科学“业余者”有没有明天的问题了(黎鸣《中国科学“业余者”有没有明天》,《北京科技报》2006年7月5日)。

   

   这其实已经离题了。黎鸣并非中国科学业余者的代表,他一个人的遭

   遇不能代表中国科学业余者,他有没有明天,也不能说明中国科学业余者有没有明天。不过,像黎鸣这样自称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业余者在中国的确不少,他的看法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此我以前已多次在不同场合评论过。既然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我就再综合地谈一下。

   

   黎鸣说:“在一个人成为‘专家’之前,其实都是‘业余者’,这在科学技术史上例子多得很。”在这里黎鸣又犯了一个简单的逻辑错误:再多的例子也归纳不出一条全称判断。在科学史上的确有过业余研究者做出 过重大发现的例子,但是这一般是出现在某个学科的草创阶段。一门学科的发展越是成熟,对其专业化的要求越高,业余研究者就越难有所做为。特别是在科学日益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的今天,没有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的业余研究者做出重大发现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事实上,现在的专家绝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很少有从业余者转变而来的。

   

   即使是业余者宣称做出了科学发现,也必须遵循科学研究的规范,才

   能得到科学界的认可。黎鸣在文中举爱因斯坦为例:“爱因斯坦在发出了五篇具有同时在四个方面拿诺贝尔奖的分量的文章之时,他尚是一个专利局职员,能说这时候的爱因斯坦就一定是‘低级的’吗?事实证明恰恰相反,他远比大多数的‘专家’高得多。”我以前也已评论过,把爱因斯坦当成业余研究者的榜样是大错特错的。

   

   首先,爱因斯坦是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的,一点也不“业余”。他大

   学上的是著名的苏黎世工业大学物理专业,导师是大物理学家韦伯。大学毕业后因未能如愿留校任教,为了养家糊口,不得已先暂时当中学数学教师,后又去了伯尔尼专利局当职员。1905年,爱因斯坦在专利局工作期间完成一篇物理学论文,获得了苏黎世大学的博士学位。同年发表了狭义相对论。1908年爱因斯坦成为伯尔尼大学的讲师,第二年正式辞去专利局的 工作,担任苏黎世大学物理学教授,从此回到学术界。可见爱因斯坦在专利局的工作,只是其学术生涯中一个短暂的小插曲而已。其次,爱因斯坦在这个期间做出的重大发现,并非嘴上说说而已,而是遵循学术规范,写成论文提交权威的学术期刊发表,才在学术界引起轰动的。

   

   黎鸣把中国数学的落后归咎于中国的“数学业余爱好者”太少,这也

   是与事实不符的。恰恰相反,像黎鸣这样的“数学业余爱好者”在中国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完全算得上世界之最。光是声称已证明了“歌德巴赫猜想”的“数学业余爱好者”在中国就不知道有多少,以前是一麻袋一麻袋的手稿往数学研究所寄,现在则是到网络论坛数年如一日地大量灌水。

   

   倒是在科技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很少见到这种到处推销自己的重大

   科学发现的“业余爱好者”。但是他们有很多认真严肃的科学爱好者。他们并不口出狂言要跟科学界对抗,都非常尊重真正的科学家。科学团体也用各种方式鼓励科学家与这些科学爱好者交流、合作,做为科普工作的一 部分。在科学家的指导下,科学爱好者有时也能某些很有限的领域(例如天文观测、博物学观察、化石和生物标本采集等)做出科学发现。

   

   总之,从事业余的科学研究本来是一件值得鼓励的好事,但是业余研

   究者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定位,更要遵循学术规范,这样才能对科学有所贡献,而不要好高骛远、夸夸其谈,否则的话,就难免被人轻视。

   

   (北京科技报2006.7.12)

   

   (XYS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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