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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不听则愚
主题: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不听则愚 06/11/2006 (183 reads)
[宗教论坛]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不听则愚
---- 对贾峰君的最后呼唤 (8800字)
“谨慎口舌的,可保性命;口没遮拦的,自取灭亡。” (箴13:3)
引言:
作为本坛版主,无须再对你写一个字,只等酌情删贴,直至封名;
作为网上朋友,无须再对你说一句话,已经说过太多,都听不进;
作为基督信徒,看你不知道在做什么,心存怜悯同情,写此长信。
8800字长信,天地可鉴,良苦用心。
贾峰君《好了,别再念叨了!唐长老!》 是对小溪《摘掉有色眼镜,改变唯我正确的思维模式---致贾峰君》的跟贴回应。“你不要光数落某好不好。某已经顺服你们的制裁了,还想怎样?” 看来你是什麽话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了,完全活在自我里。 贾峰君当知,还有人对你“念叨、数落”,表示对你还抱着希望。 本文是最后一次。贾峰君如能耐心冷静听取这最后的忠告,必当获益。
什麽“唐长老”? 感到莫名其妙,是寓意像西游记的长老唐僧?还是误判是“唐崇荣”牧师?都风马牛不相及。
你回思童和回小溪的帖子有目共睹,你“顺服”了麽?思童[回贾峰先生《简复斑竹小溪和思童先生》(上,下) 剖析的淋漓尽致, 小溪的《摘掉有色眼镜,改变唯我正确的思维模式----致贾峰君》一文从个人的角度想帮助你分析一下你的思路 ,只想你能清醒过来,还想怎样?你却看成是“唠叨”“数落”、逐一加以驳斥,还说是“岂有此理”。 那麽就让大家看个明白究竟是个什麽道理 。你说:“把某的帖子翻出来逐一的批注嘛,有何不可?” 你过去的帖子无暇顾及,我们这就遵嘱逐一评述你最近这篇贾峰《好了,别再念叨了!唐长老!》,让大家看看是谁“岂有此理!”
引用:
“谁说他们没有以牙还牙,你自己不也找到证据了吗:〖“恶心的攻讦”; “这是宗教论坛,怎麽能够放任【贾峰】肆意辱骂【耶稣之仆】呢?”;“闭上你的鸟嘴,说点人话!!!!⊙⌒⊙!! 拿來說寫的人最適合! ”〗”
回答:你训斥和辱骂的对象是“耶稣之仆”“JW00”“nngzh”或许再加上“思童”。
而上列三个零字帖的作者分别是 “人生不得意”“看不下去了”“与羽森”,根本不是被你辱骂者“以牙还牙”,而是这些旁观网友看不下去、抱不平而发。如此清楚地事实你还看不见,是你头脑不清楚?还是故意的?这才叫“岂有此理!”。
引用:
“许他们骂难道就不许某回他们吗?”
回答:
“他们骂”指谁?你“回骂”指谁?----是你率先辱骂“耶稣之仆”“JW00”“nngzh”等人,他们被你辱骂之前和之后都没有骂你;对于“骂”你的“人生不得意、看不下去了、羽森”三位,你反而没有“回”骂。 你这话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未免太不讲理。
引用:
“哪一个是无端被骂的?还需要某找出证据吗?把某的帖子翻出来逐一的批注嘛,有何不可?”
回答:
应你这一要求,我们这就是在“逐一的批注”你的帖子《好了,别再念叨了!唐长老!》。
你辱骂他们的“端”是什么呢,不外乎针对他们对圣经的解释有违你的意思。 以此作为开骂的“证据”,那才“真乃天大的笑话”。 如果这“理由”成立,每个网友岂不都可以辱骂不同意见的网友、“绞杀”异己?---那正是真峰的本色,假峰难道要有样学样学真峰麽?
2.引用:
“先生做的这一切某以为完全是自己对于坛规的理解和掌握,并没有民主可言。这就是生杀的权力!完全可以让人在这里禁声。”
回答:
本坛规则第8 条:严格执行现行博讯论坛规则,《博讯论坛规则》明载“下列帖子酌删:”的第一条就是:
1.在讨论中使用粗俗肮脏语言进行谩骂侮辱;
贾峰君的帖子多次“使用粗俗肮脏语言进行谩骂侮辱”网友,已是不争的事实,难道只是版主个人的理解麽?早已经引起其他网友的抗议(例如我引用4位网友的帖子。),难道仅仅是版主“自己对于坛规的理解和掌握,并没有民主可言”吗?连你自己都几次表示接受版主的警告、表示悔改,还需要什麽样的“民主”程序来认定贾峰“使用粗俗肮脏语言进行谩骂侮辱”?
至于版主是如何“掌握” 的,有目共睹,你自己更清楚:你反复多次犯规、认错表示悔改后又继续一再继续“使用粗俗肮脏语言进行谩骂侮辱”网友,到了这种程度,引起公愤,我们才开始删除你的帖子。这还不够仁至义尽麽?有目共睹:究竟是版主在滥用版主删贴的“生杀的权力”呢? 还是版主对你过分宽容已经引起网友不满(“版主哪里去了?坛规还算数不算数?” )?有目共睹,呵呵?
至于是否“完全可以让人在这里禁声。” 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态度和做法。迄今我们没有封任何人网名,也不想封任何人网名。但是,如果你无视本坛坛规和博讯论坛规则,看作是“鸟坛规”,继续“使用粗俗肮脏语言进行谩骂侮辱”网友,那麽,为了维护其他网友不被粗俗肮脏语言谩骂侮辱的基本权利,为了维护论坛正常秩序,你就不仅会被删贴,而且,根据《博讯论坛规则》封网名的第三条:
“3.版主认为其行为不合适,已经给予警告,不听劝阻;”
可封你的网名。本坛规则第8 条:“严格执行现行博讯论坛规则 ”。
执行坛规是版主的职责,否则就是渎职。 宗坛网友已经发出质问和责备:“版主到哪里去了?坛规还算数不算?”。你无视版规,无视版主多次敬告、警告、提醒、劝诫,“忘记”了自己的认错和改正的承诺,继续使用粗俗肮脏语言谩骂侮辱和人身攻击的行为,那麽,被封网名就是你明知故犯咎由自取。
请贾峰君看明白,想明白。 网友众目共睹我们已经仁至义尽。 不谓言之不予也。
3.引用:
“还有,转载那鸟禅院的文章本是作为反面素材,用于批判驳斥的资料。某已经注明请那“丧家之犬”(nngzh自己说的)写文章来驳斥的,怎麽就成了污染坛子的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麽回事,怎麽小溪先生不明白吗这个简单道理吗?这麽做难道不是故意惹某恼火吗?。。。。。你这不是明摆着偏袒那小子吗?”
回复:
大家看到了,你还在不停地辱骂别人。
我们已经告诉你,你转载的禅院的文章早已投稿到本坛在“审核页”里,版主看过了未予放行,即使程序自动刊出到宗坛也会照删不误。因为我们不能把宗坛变成跟禅院就禅院观点进行无休止论战的战场。无论是你还是任何人转载禅院的文章来都会被删除。 这与nngzh 毫无关系。 怎麽贾峰君“不明白吗这个简单道理吗”?是你惹我们恼火还是我们惹你恼火?
引用:
“难道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向那些基督的叛逆进行征战就成了错的了?”
回复:
错了。 如果需要我们“向那些基督的叛逆进行征战”,那绝非“为了自己的利益”, 而是为了荣神益人。天下悖逆基督者多得很,需要谁对哪个个案进行争战,不应取决于我们个人主观意志,更不能强加于人。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叫私心,名不正言不顺也,何以取胜?
顺便发问贾峰:按照引文中你的说法,应用于贾峰在宗坛的“征战”以及扬言将对21亿基督徒的“征战”,原来不过是你“为了自己的利益”? 在我们看来你得到的将不是“益”,只能是损。 因为只有撒旦才会跟21亿基督徒作对。作撒旦的同路人能得到什麽“利益” 啊?
引文:
“某赞同和宣扬他们(禅院)的教义了吗?”
回复:
你虽然不是故意宣扬, 但是,你去仔细比较一下你转载的两篇禅院文章,会看到你的观点与他们他们关于耶稣十字架救赎的观点不谋而合。
真峰讨伐的不仅是小溪,而且是“天下的基督徒们”,假峰“征战”的不仅是宗坛的基督徒,而且是“21亿基督徒”;
他们指责我们所谓“亵渎耶稣和上帝”, 与贾峰君指责我们所谓“污神杀主”,异曲同工。 你已经自觉然而不悟地在宣扬他们的观点。 真峰、贾峰是同路人,要不是“个人恩怨” 的障碍,你们早就结合到一起去了。最近真峰的五指柔功夫就是要化解假峰的“个人恩怨”,一旦化解,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成一体,同心协力反基督,征战天下基督徒。
旁证:
你早先在宗坛的“征战”和辱骂,他们在旁边观战,上上下下欣鼓舞加、个个为你齐声喝彩手舞足蹈、为你加油打气,就是明证。 在假峰开始挑战真峰后,无论你如何辱骂他他都对你“宽大为怀”,因为你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了他的急先锋、意外地为他立下了“征战”功劳(没有功劳有苦劳)。
高太尉为皇帝招安宋江打方腊,灭了方腊后,一杯御赐毒酒赏宋江。 聪明如贾峰君怎麽“不明白这个简单道理吗”? 你这个“宋江” 没有接受招安 就去打“方腊”,宋江手下好歹有“108条梁山好汉”, 你贾峰君单枪匹马扬言要征战21亿基督徒,是不是疯了?
真峰假疯,
假峰真疯,
异曲同工,
殊途归同,
撒旦偷笑,
朋友心痛。
引用:
“你这不是明摆着偏袒那小子吗?”
回答:
“在这个坛子有眼的人都看得到, 版主对贾峰的宽容已有偏袒之嫌,针对贾峰在本坛肆无忌惮的行为有网友忍无可忍站出来质问:“版主哪里去了? 坛规还算数不算数?” 除了你贾峰眼睛被魔鬼蒙蔽, 哪位网友会感到版主在偏袒别人?
4. 引用:
“某以为是先生对那鸟坛规没有理解好,更没有一碗水端平。你是在有意偏袒那“丧家之犬”。或者,就如某前面所言,是这小子故意设的圈套。不仅迷惑了某,也迷惑了先生,所以才导致先生向某凶狠的出手。”
回复:
上述 2,3,的回答已经充分回答了你这些误断。 才开始删你贴就算得上“凶狠出手”麽? 你三番五次“凶狠”“使用粗俗肮脏语言进行谩骂侮辱”网友,还不能删贴麽? 你自己说的话“只是某的一些杀帖确有伤这里的风化大雅。所以某建议,如果斑竹认为有伤风雅,尽可删除。” 这不是你贾峰白纸黑字写下的麽?说话不算数麽? 何况你在该贴中混入了两篇草文,我们早已删过一次的了。
你自己来宗坛先是“绞杀goodid”, 迷惑众人,然后“杜撰”圣经问题引诱基督徒发表意见,你取得素材再从中提取“绞杀”的“证据”,这不是你设的“圈套”麽?你惯于设圈套,以为基督徒跟你一样麽?你自己身在黑暗中戴着墨镜,看着什么都是一片黑暗, 你倒立着走路, 看着每个人都在“反动”,于是走到哪里打到哪里,成了“征战”“绞杀” 专业户, 自己用搜索功能查阅一下,你在那个坛子哪篇帖子不在抨击别人?
5.引文:
“。。。。是不是在说你赋予了某说话的权力?请你要明白,某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出声。任何人都不可能禁止他人的声音的。你不是也看不惯大陆那种消除异己声音的做法吗?那麽,你自己就要看看自己是不是真正做到那种宽容了。你删某的帖,夺某的VIP,你以为某的顺服就能在理念上转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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