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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堡死讯与陈泱潮的非逻辑关系 送交者: 小溪 于 北京时间 10/05/2006 (954 reads) [小溪累积40775分]本文版权由小溪拥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主题:张宏堡死讯与陈泱潮的非逻辑关系----陈泱潮半身不遂的背后
[人权论坛] 张宏堡死讯与陈泱潮的非逻辑关系---陈泱潮半身不遂的背后
(一)
据网友 因他活着 10月3日在《人权论坛》的帖子报道:“前一段时间,陈在这里疯狂谩骂管理以后,竟然半身不遂了,好在一个有爱心的基督徒姊妹,带他去看了一个基督徒的中医,才得了医治,他竟然不知感恩,不知悔改,(回来)仍然活跃在这网络当中,为自己偏执狂而臆想出的继续疯狂,。。。。。”。
在医学上“半身不遂” 多见于脑溢血、中风后遗症期, 一旦发生,通常不是一两个月就能完全恢复的。 陈泱潮这半身不遂, 来得快去的也快,一个月就恢复了, 固然是好事。类似这类有违常规的病例,往往隐含着非医学的原因。让我们来分析分析陈泱潮的情形,看看其中有些什幺关联因素, 隐含着什幺玄机。
张宏堡的死讯与陈泱潮的非逻辑关系
有谁注意到在同一天(8月31日)出现的、两个都是独立的对他们个人来说是空前绝后的一次性事件:
送交者: 巴山夜雨 于 北京时间 08/31/2006 (69 reads)
主题:号外:中国影子政府总统张宏堡与世长辞。
和
罗斌(Robin Munro)2006-8-31日致陈泱潮电子邮件:
(1982年7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陈泱潮(尔晋)十年徒刑的布告)
发件人 : Robin Munro rmunro@clb.org.hk
发送 : 2006年8月31日 19:21:34
收件人 : "Erjin Chen" suoluomen2006@hotmail.com
主题 : Chen Erjin 10-year sentence - PSB notice
这两件事情在逻辑上似乎毫无关系,发生在同一天是随机的,让我们来计估算一下这两件事情发生在同一天的几率:
从社会统计分布来看,一个人从出生那天起每天都可能死亡,死者的寿命从1天,2天,3天,4天。。。。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一年,两年,三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
张宏堡享年52岁x 365天=18980天,在活了18980天后死去几率近似为1/18980,即18980分之一即0.0000526,约十万分之五; 2006年7月31日车祸死亡后每天都可能传出死亡的消息,到8月31日才传出死亡消息的几率近似为 31 分之一即0.032;二者迭加发生的几率为:
0.0000526 x 0.032 = 0.0000016; (1)
再看陈泱潮24年前被判刑的法院布告照片于2006年8月31日 被 email 给陈泱潮的几率:
1.一个外国记者于24年前出现在中国内陆边远地区云南昆明的几率、恰好他看到判处陈泱潮的法院布告、而且拍成照片的几率、保存了多年不曾丢失的几率、想到要寄给陈泱潮的几率,四者迭加起来的几率极其微小,不好定量精确计算,粗略计为万分之一吧: 0.00001;
2.这 0.00001 的几率可以发生在这24年中任何一天, 24年(8760天)后送到陈泱潮手中的几率为 (1/8760)=0.00011. 迭加发生的几率为:
0.00001x 0.00011=0.000000011 (2)
上述几率(1)和(2)的乘积, 等于二者迭加发生在同一天8月31日的几率为:
0.0000016 x 0.000000011= 0.000000000000176 即十万亿分之1.76
近似为:十万亿分之一。十万亿分之一几率的事件居然发生在陈泱潮身上,无疑是奇迹。这个奇迹意味着什幺? 一件是张宏堡的死亡, 一件是陈泱潮的判决。二者都不吉,其迭加在一起,所预表陈泱潮未来的事情好得了么?陈泱潮擅长于阴阳五行八卦及推背图马前课。。。等等预言推演,自己算算吧;
其实何必算?上述十万亿分之一几率的事件(8月31日)发生后三天,9月3日陈泱潮发出人身攻击性帖子《小溪与当年掐住老夫咽喉不准老夫出声的凶手有何区别?》《小心你的新马甲下面露出了旧尾巴!(针对 剑麻)》后就半身不遂了! 报应来得这幺快,还不知警醒悔悟么?
许多基督徒网友多次在批判陈泱潮杜撰的“圣灵福音”时引用圣经经文:
(启22:18) 我警告所有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人:如果有人在这些预言上加添什幺,神必把写在这书上的灾难加在他身上。”
告诫你写的《圣灵福音》的错误与严重后果,你却坚称是圣灵的旨意,宣称是“圣经的续篇”“将与圣经一起永存”,你又自称上帝的第三个儿子转世、弥勒佛转世、上帝派来的保惠师(圣灵);如此亵渎圣灵拒绝悔改,还能不受天谴和神的审判?你把理性地好意批评者仇视为敌人加以辱骂攻击,用网上抓马甲的拙劣伎俩把异己打成共特、凶手、陷害好多网友,甚至把博讯也打成“受共产党控制了”。。。是不是构成人神共愤天怒人怨?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我相信那一个月的半身不遂 仅仅是上天对陈泱潮小小的警告,如果陈泱潮顽固坚持背经叛道悖逆耶稣上帝的错误立场,下次的惩罚恐怕就不只是一个月半身不遂了!
这件事也值得一切后死者(鲁迅把一切在世的人都称为“后死者)鉴。 特别是跟陈泱潮的同类项,一切自称神佛化身转世、以救世主自居的人们, 以及狂妄不可一世亵渎上帝的无神论狂人,以及宣称在众神之上的政教合一组织,不可不鉴。别以为你们能救自己而无须面对神的审判。
路13:3 不是的,我告诉你们,你们若不悔改,都要这样灭亡。
可8:36 人就是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幺好处呢?
弗4:18 他们的心思昏昧,因为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就与 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
约11:25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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