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谈原罪 主题:小谈原罪
送交者: 小溪 于 北京时间 08/14/2006 (172 reads)
[宗教论坛] 你的理解满有新意, 这样理解就谁都否认不了自己有原罪。 借用俗话来说, 可算是一种“方便法门”。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罪实在是其来有自。让我们来看看婴儿的行为。
婴儿照理说是纯洁无瑕的, 可是刚刚学会爬、会拿东西, 就要与别的婴儿伙伴争抢玩具;一个刚学会说话走路的婴幼儿, 爷爷作了个测试,爷爷向婴幼儿孙子要糖吃, 孙子舍不得,把手里的糖抓紧, 就说不给,爷爷说这糖不是我买来给你的吗? 孙子还是不给糖。 爷爷说:你不给我糖吃,以后我就不买糖给你了。 孙子一听, 权衡利弊取其损失最轻者,想了想,就叫爷爷转过脸去, 然后吐出嘴里没吃完的糖说:爷爷, 给!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那位爷爷说的。
看了这个故事你有何感想呢?
才一两岁的婴幼儿,哪来自私心?不但自私, 还忘恩负义(忘了糖本是爷爷给的), 不但忘恩负义,还有心计权衡利弊,计较得失,会把损失减到最小(不给手里的糖, 居然给嘴里吃过的糖。), 还会隐藏不好行为, 明知这样作不好, 还要做, 叫爷爷转过脸去看不见他从嘴里吐出糖的动作, 掩饰丑行。
不但自私、忘恩负义、掩饰丑行、计较得失, 还会说谎话。
为什么人性败坏到这种地步? 一两岁的婴幼儿还没有受到社会意识的污染, 上述一切劣迹言行完全出自人的本性。 这就是罪行, 人一出生, 就带着罪性。这种罪性就是来自亚当夏娃悖逆上帝所犯的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