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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贫困的百姓说句话 为贫困的百姓说句话
刘凤钢 高峰 徐永海
(此稿为旧稿,写于1995年5月16日,发表在《北京之春》95年7月第26期和99年4月第71期)
人,不仅要吃饱穿暖,还要追求幸福快乐。人是有思想和灵性的,人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动物,就在于此。人需要饮食男女,居住空间,安全保障,爱与被爱;人还需要自尊,被别人尊重和尊重别人;人还需要感到自己对社会是有用之人,社会进步与己有关。无论是“高贵的人”还是“低贱的人”,均是如此,这是人的天性,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
一 农民的贫穷与艰难
几千年来,在中国,农民的问题是最突出的,而问题的所在便是贫穷。农民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寒来暑往,周而复始。在部分农村,农民辛苦劳动了一年,在除去购买了种子、化肥、农药,交纳了水、电、柴油等各种费用之后,收入已所剩不多,即使这样,他们还要应付各种捐税、摊派,手中只有不多的钱用于度日。粮食的收购价格依然很低,农民的生活实在艰难。
每年春运期间,使政府都感到头疼的民工潮,更是一大问题。既然种地无法满足农民对生活的需要,便使之转而进入城市找工作,挣钱糊口。而这些进入城市的民工,他们的生活同样艰难,各种脏、累、危险的工作,基本都由民工从事。他们的工资很低,而且还有可能受到盘剥,有些民工到年末领工资时,不是被包工头扣了又扣,就是包工头携款私逃,一年的辛苦和汗水付之东流。有些农村女孩子的命运就更加凄惨,她们抱着对生活的美好憧憬来到城市找工作,却惨遭凌辱、打骂、拐骗。
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的改善本应寄托在新一代人身上,可使农民无望可寄的是,现在的教育制度,使很多农民的孩子上不起大学,不能接受高等教育,自费上学对许多农民的孩子来说,真是一道很深的鸿沟,这不仅是个人的损失,更是国家的损失,有多少人才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被埋没了。
二 市民面临的现实
在一些农民苦苦挣扎的时候,一些居住在城里的市民也同样饱受贫困的煎熬。连续的涨价风潮,本已使市民麻木,可他们现在不得不振作起来,面对新的接踵而至的问题,诸如:低收入、拖欠工资、医疗制度的变化……。
中国人普遍工资很低,而低收入在蒸蒸日上的物价面前只能是无奈与贫困,而拖欠工资使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一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受人尊敬的教师们,他们的工资本已很低,可就是这一点收入有时也得不到保障。在一些不景气的工厂,甚至拖欠工人工资达两年之久,他们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
社会财富是靠一点一滴的积累,而财富的创造者,那些辛苦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工人们,有时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有些退休职工经常是拖着多病的身体,手里握着医疗费报销单据早早来到工厂的财会部门,排队报销,而财会部门那有限的报销金额和有关规定,也只能使部分老工人不虚此行,而一些老工人则失望而归。
那么曾经被人称为“先富起来”的小商贩们,起早贪黑,没日没夜挣得的辛苦钱,面对各级管理部门经常性的“罚没抄收”,他们苦不堪言,为了少受一些挫折,他们还要拿出钱来给那些执法者们“上供”,唯恐有点滴的闪失。他们就是这样,为了生活、为了能过得好一些,不得不奔波在风雨中。
三 社会下层的住房问题
在中国,一家人三世同堂、四世同堂是常有之事,本来天伦之乐是应可喜可贺的,可这“堂”实在是太委屈了老百姓们。一个四合院被改得面目全非,楼房的阳台被封得严严实实,标准的住房被盖得前出廊后出厦,试问能怪住房拥挤的老百姓私搭乱建吗?报纸上经常披露有因不满拆迁分配住房面积而拒迁的“钉子户”,试问文章在谴责他们的同时,有未考虑他们的难处呢?这些人还可以“私搭乱建”,还有条件当“钉子户”,那么那些没有这些资本的人呢?夜深了,老夫妻不能回家,因为他们的儿女们还要洗浴。成年的女儿还要与父母同居一室,而遮羞的只是一块布帘。一家四口,两对夫妻,挤在一间几平方米的小房内……,这样的住房条件使他们不能体面的生活。
有些年轻人结婚,得不到国家提供的住房,也没有正常租借住房的途径。有情人因住房紧张而难成眷属,多少美好的姻缘化成泡影,这难道不是人间悲剧吗?如果说,大单位尚有解困的希望,小单位便没有解决的可能。
在我们的工资中不包含用于住房方面的金额,这部分金额被国家截留了,对一些人来说,国家并未提供给他们相应的住房,而这些人正是广大的普通老百姓。那些有权势的人,可以用手中权力多占住房。这种局面本应改善,可现在实行的住房改革制度,却使有权势的人只用很少一部分的钱就能将多占的住房据为己有,而对老百姓来说却要用高于建房成本的费用购买住房,即使“康居工程”也是如此。就是说,老百姓并未从住房制度改革中收益,一方面领着不包含住房金额的工资,一方面又要自己花钱买住房,即使这样,能购买“康居工程”住房的也只是少数。
现在,城市中老百姓普遍谈论的话题是拆迁,老百姓既盼拆迁又怕拆迁,拆迁是可以增加一些居住面积,可是那远在郊区田野中突兀矗立的大楼,却使他们望而止步。楼房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可这凭添了数十公里的遥远也是他们无法消受的。他们原来居住的低矮的房屋拆掉了,也盖起了大楼,可他们已无缘再重返故里,因为那楼房是要卖给有钱人的。
贫穷、困苦的人们在呻吟,这种声音已上达于天。追求生活美好是我们老百姓的天性,要求基本生活和生存条件的改善是我们的权利,我们老百姓应该生活的体面,我们的权利应当受到维护和保障,因为社会财富属于广大民众,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尊重每个人的进取精神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
199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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