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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共领域公有化”的原则,才有民主 2006-5-13日
19世纪产生的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散布了大量的谬论,其中一个重要的基本谬误,就是硬要把政治与所有制问题捆绑在一起,把经济和所有制,说成决定政治的基础。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提出所谓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错误概念和系统谬论。
马列主义者说,在公有制基础上,才能建立民主,在私有制基础上没有民主。
自由主义者说,在私有制基础上,才能建立民主,在公有制基础上没有民主。
两者都是胡说。
现代民主国家,没有一个国家在所有领域都是私有化的,或者都是公有化的。都是公共领域公有化,私人领域私有化。
所有制问题,对民主不起决定作用。相反,民主才对现代国家的所有制——无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现代化,起决定作用。
只有坚持“公共领域公有化,私人领域私有化”的原则,才有民主。
事实上,民主的本意,就是公共领域公有化。说公共领域公有化,才有民主,不过是同义反复。
什么是现代民主的“公共领域公有化”原则呢?这就是:
第一、在公共领域的国家范围内,坚持公有,排斥私有。
1、坚持军队的国有化,排斥军队的私有化,没有军队的国有化,而是军队为某个政党、集团或家族私有,就不可能有民主。
伪自由主义者有人天天喊着军队国家化,可是竟然不知道其精确的含义就是军队国有化,竟然要否定一切公有化。其实,军队国家化不过是军队国有化的不完全精确的俗称。
2、政府机构,包括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国会等),司法机构(法院等),为全民共有、共享、共治。排斥为任何政党、集团、或家族的私有。
在现代民主共和国家,上面这些,是不言而喻的。在君主立宪国家,由于习惯,上面这些,往往都冠上“王家”头衔,其实,所谓虚君立宪,这个“王家”,是虚的,它们的真实含义,都是包括全民在内的“公家”。
第二、在那些根据社会实际需要而产生的非政府的、但又必须的公共领域,保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这反过来也将促进、巩固和发展现代民主国家的民主制度。当然,我们这里说的非政府,是从狭义上说的,因为很多情况下,广义上往往属于政府。例如美国的公立教育,就从属于政府。
1、在公立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领域,坚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反对全盘私有化,商业化(即所谓“产业化”。因为医疗、教育,无论是商业、还是非商业,公有、还是私有,都是产业,他们都是生产性的,而不是纯消费性的。伪自由主义者不懂这些概念,把商业化误称为产业化,把两个不同概念混为一谈。)教育是社会化的产业,牵涉到精神的人的生产,对国家、社会的未来,影响重大,需要国家的大力投入,尤其是基础教育,不能完全私有化或以私有化为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其他非基础教育,宜由客观实际需要来决定。
2、在公有医疗,健康等领域,牵涉到人,人的生产,对国家社会关系甚大,对老百姓,尤其是对穷人和中低收入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尤大。一般的西方民主国家,总的趋势,是扩大公费医疗和全民健保的范围,为全民或者低收入居民提供公费医疗和健保。中国的医疗健保改革当然应该根据中国实际进行,但不宜过分逆世界潮流而动,不宜过分私有化。
第三、在其他因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公共领域,例如对国计民生影响巨大的某些经济领域,可以根据客观实际实行一定程度的公有化或私有化,允许试验,变换。西方国家,尤其是社社主义因素很多的西欧,北欧,曾经搞公有化,产生过很大比例的国有经济。不过,因为公有经济的效率不彰,不少国家又改回去,搞私有化。在民主制度下,这种试验,无论公有化,还是私有化,都不会产生象共产专制国家那样的灾难性后果。不像中国,改来改去,两者都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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