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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何家·何雲坊訪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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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往可以考來·後顧亦能前瞻】 ◆ 中和何家 何雲坊訪談錄 受訪者:何雲坊 訪問者:張炎憲、林欽重、高淑媛 時 間:1996.4.10 地 點:中和何宅 腦筋像電腦的阿媽和何家家業
何家住在這裹已經一百多年了。阿媽在世時,我們是三代同堂住在一起,父親時是四代同堂,現在是三代同堂。三代同堂不是和一個兒子住而已,我六個兒子、六個媳婦和孫子共三十個都住在這裹,一起吃飯,主要是媳婦和合,孫子十五個在一起,也不曾吵架,可以說是最溫暖的家庭。
何家以前就是地主,沒有從事什麼職業,只靠收租生活就過得很好。當時地主收租約收一半,若一甲地一季產量是5,000斤,地主拿2,500斤。較無天良的頭家,也有分五五,或起佃。一季生產量5,000斤算是上田,中田約收4,000斤,下田收3,000斤。最好的田可以收到七、八千斤,但很少;收成多租也重,約要繳3,000~3,500斤的租給地主。
阿媽雖然沒讀書,但腦筋好得像電腦,跟她說什麼物品價格多少,誰欠多少帳等等,都記在腦子裹。我年輕時曾去幫她記帳,她只要知道一斤穀子多少錢,以前有一個算法公式「斤絞兩」,阿媽不必撥算盤,幾千斤幾百斤幾兩的穀子多少錢,一下就出來了,速度不輸電腦。
阿媽那時就會「炒地皮」。阿公阿媽繼承來的只有4甲地,阿公早死,三十五歲就死了,經濟都阿媽在掌握。阿公叫何阿房,阿媽人稱「何阿房嫂」,腦筋之好是出名的,老一輩如游火金就知道阿媽的能幹。若有牽猴仔的(買賣仲介者)來,告訴她哪塊地要賣,她在心裹算算盤,若覺這塊地便宜,收成好,可以買的話就買,沒錢的話去貸款。阿媽不認識字,但會跑銀行辦理貸款。父親和阿伯聽她支使到勸業銀行借錢,或到某地辦種種事情。錢借來後,當穀子漲價時就把穀子賣了,還銀行貸款;若知道哪一塊地便宜可以買,再向銀行貸款買進。就這樣向銀行貸款、還錢,進進出出,十年間買了十多甲地,現在想起來,就是「炒地皮」。
阿媽生了兩個兒子,就是父親和大伯。其實我的生父是大伯,因爲父親沒生兒子,我過繼給父親。當時中和、永和未劃分,合起來有二十保,一保一里。現在中和就有八十乡里,永和四、五十里,合起來一百乡里。父親何大慣當我們這里——外員山仔里的保正,保內共有七十多戶,人口很少。
阿媽一年有l,000租的收入,l甲平均以5,000斤計算,約有20甲田1,000租在中和庄屬前五名,永和蔡正義的父親蔡生木最多,約有一千四、五百租;蔡家較能幹,三七五時就分割給每個孩子二、三甲地,所以沒被放領。中和林堂燦有一千多租,做生意賠了一些,剩下的又被放領掉了,他自己不種田。江貴元的父親江讚慶也有一千多租。中和廟仔尾林梅清有1,000租以上。
日本時代田的價格,是看收成。一甲地收成好的可以賣到5,000元、3,000元,也有只能賣2,000元的,看產量多少、租額多少。不像現在看地點,近路邊價格好,在田中央價格就低。中和最好的田在南勢角游火金住所附近一帶,一甲田一季約可以收到六、七千斤,七、八千斤;我這裹(外員山仔)約四、五千斤,五千多斤;最不好的田是永和一帶,約三千多斤。當時永和的田沒有人要,放領時,領到田的人因爲種田苦,收成不好,一甲地幾千元就賣掉,價錢很便宜。一些有錢的人去收購,買到的人到現在,地價大漲,都賺錢。
板橋的田和中和差不多,江子翠、社後那方面的田較不好,較近中和、土城、清水的田較好。頂埔靠近三峽的田就不好。樹林的田很好,土地很平均,沙崙溪洲的砂子田較不好,蘆洲的田大多是砂子田不好,新莊、五股、三重的田很好,新莊的田最好。臺北縣的田大多是有水的水田,無水田在三芝、石門方面,還有山頂田,如深坑、坪林、石碇,大約只能割二、三千斤,頂多三、四千斤而已。
中部、南部的田比北縣的田好;土地放領之前,北部地主較多,因爲北部有錢人多,如林本源家的土地就有好幾千甲,中和也有不少林家的田,林家自己設倉庫放收來的租。後來都放領了。
耕者有其田政策和何家
臺灣的地政政策我看是很失敗,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是好的,我也是地主,自己沒種田,甘願被放領,保留了屋子而已。耕者有其田做得不好的地方是:漲價沒有歸公。政策應該規定,假如我領了這片田,不想種了,應該由政府收回去,讓有能力的人申請去做。不要說我不種了,就賣掉賺錢,這樣子較有錢的人會操作,買進很多田,變成新大地主,像林榮三。林榮三原來是生意人,雖規定自耕農才能置田。但假自耕農置田者不少,政府也沒有嚴格限制審查。所以我覺得政策是失敗的,若確實繼續實行漲價歸公的政策,地價上漲的部分政府拿去,政策才算成功,
日本時代政府只管你有多少土地課多少稅。差不多是地主收入的三分之一要繳稅。像我家有l,000租,約300租要繳政府。但還有700租可以用,生活還很寬裕。
水租也是頭家要繳給日本政府,自七、八十年前灌溉都是水利會在管。以前沒有「萬萬稅」,只繳戶稅、地稅(地價稅)給政府,繳水租給農田水利會。我在戰後也曾被選爲中和地區水利會的委員。
國民政府時代先是三七五減租,地主收入變少了,再來土地放領,照三七五讓地主領實物,領了十年後,就沒有了。我差不多被放領8甲地,都在這附近,是屬我自己分內的;何家的土地加起來被放領十多甲。因爲自己沒耕作,田從祖先一直留下來,都屬共業,共有的田不論大小都不能留,所以都被放領了。若個人的田,六則田以上,只能留1.5甲,七則以下,可以保留3甲。那時生活很苦,土地都沒有了,孩子都還小,十年裹就靠公務員的薪水及政府發給補償地價的實物度生活,度到孩子們大了。土地放領時也領到一些股票,紙業、水泥、工礦、農林的股票都配一些,放了兩、三年後,無法生活時都賣掉了,照股票上面10元的價格賣,農林股最壞,好像沒賣到10元;水泥股最好。當時有人來收購,我想是事業界的人,做生意的人當然知道誰家有田被放領,有股票可以賣。可以說業主的生活很苦,十年吃完,賣股票支持,股票賣完後, 財產都沒有了。地主若有做生意不要緊,因爲有在周轉。若純靠收租過生活,全倒。
北部較沒有地主敢反對,下港聽說一些大地主反對。還有一些鐵齒的地主,「幹!我不領就是不領。」不去領實物債券和股票,想說不領也許以後可以再將土地拿回來;中和姓蔡的地主就沒去領,十年後就沒收了,白白損失。
所以現在得到好處的人,是曉得去周轉的佃農,不知道如何周轉,賣掉、吃掉的也很多。放領之後不久,佃農想說有自己的田了,不如賣了拿來花用,賣不到多少錢,不到兩年就花光了,較早賣的人都賠了。若守到十多年前才開始賣的人有賺;賺最多的是做生意者,尤其是會炒地皮的生意人,如林榮三。
我在日本時代的公務員生涯
我是大正五年(一九一六)出生,板橋國民學校畢業,之後就讀宜蘭農林學校。郭雨新是宜蘭農林第一期畢業的同校先輩,我是第六期畢業。因爲郭雨新的關係,致使宜蘭農林不能發展,因爲他反對國民黨,和現在民進黨一樣主張自由,國民黨故意不扶持宜蘭農林學校。宜蘭農林在日本時代此屏東農林更早設立、更優秀,是日本時代最好的農業學校,但現在改農專比其他兩校慢。郭雨新走民主政治路線,和政府不合,但現在來看,他的主張是正確的。
日本時代臺北州各鄉鎮農業主辦者大部分是宜蘭農林學校畢業生。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我農校畢業後,進入中和庄勸業課當技手兼勸業主任。當時在街庄役場服務者高中以上畢業者沒有幾個,以國校畢業的較多,我們是高中畢業,可以說是最優秀的人員。
後來勸業課組織增大,昭和十八年(一九四三)我任官,一個庄役場只有一個人任官而已。我是被任爲技手兼產業課長。技手爲委任官,也叫「一元技手」,領州政府一個月一元的委任官待遇,其他月給是庄役場出的,約有六、七十元。那時公務員的薪水可以說非常好,和學校老師差不多。當時物價,白米一斤約一、二角錢,物資在統制下,很便宜。助役是游火金,我的老長官。當時課長幾乎都是臺灣人,臺灣人能擔任農業、醫生、律師、老師等方面。較有權的職務,在殖民政策下,連派出所的小小主管臺灣人都無法當。只有巡查補——現在兩顆梅花的警察仔任用臺灣人而已。臺灣人在這方面吃虧,但是日本人做事很公正,不會亂來,我們是官升不起來而已,認眞 做就好了,生活不會有問题。
昭和十六年(一九四一)大東亞戰爭發生後,物資開始全面配給。配給、增產都是我在辦理,可以說產業課是最紅的課,控制物資。那時物資的調查、增產都要計畫,一甲地若評定生產五千斤,一家有幾個人,多少米讓你吃,雇人要用多少米,扣除後剩下的穀子要繳政府,由政府給錢收購,才能確保糧食配給政策。生產數字要很詳細,上頭就依據我所呈報的中和田地面積幾千甲地,來要求中和庄增產多少米,蔬菜以前種幾十甲,現在照這幾十甲要生產多少蔬菜出來。有關軍糧的事也全部是我在發落,豬、雞、鴨、馬草、篦麻、油麻,都要給軍方。計畫若沒提出來要打屁股的,得要認眞 做、認眞催。
昭和十八年(一九四三)起開始抽兵。當時我已經二十多歲了,不會被抽去當兵,只抽二十歲左右的少年當兵。三、四十歲的是抽去當軍夫,給日本兵使用,提東西、運搬東西,調了不少去。
日本政府的好處是上頭沒抓權,都放給地方政府第一線人員去做,上頭負責監督事情有沒有辦好。配給是我在負責,上頭要吃東西,也要來找我領。日本人很正直,沒有特權,庄長沒得吃,嘴仔扈一下扈一下,也不敢對我說:「你給我一些東西吃吧。」絕對不敢說,是我自己在辦配給,知道庄長可能欠糧食哦,拿一點給他,他也說:「啊,歹勢、歹勢。」日本刑事就會,像我在配給,跑來店裹:嘿,給我十斤米,也只得給他,沒他的辦法,不敢得失他,怕會來耕纏,但他也不敢得罪我。一位日本憲兵教我:要捉他的證據,以後你才會沒有事。怎麼捉證據呢?比如你在做生意,日本刑事來叫你:豬肉兩斤來。他也不會拿太多,只是拿一點點吃而已。你不敢不給,給了之後,憲兵來查了,交代你一百斤,你配給誰?要我報告啊,欠了兩斤無法交代,就照實說,某刑事來要了兩斤。還要照實寫「某年某月某日某人來要了兩斤豬肉」的字條,憲兵也不會去害他,只是收集資料,有事時拿出來就好。我的個性是圓滿就好,不會得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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