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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闽重光与正统在莒
它利用反對黨是最便宜又有效的做法。
……
台獨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它涉及中共、美國、日本,
以及
國內各式各樣、各種不同程度的台獨主張,
再加上宗教問題—長老教會,
所以這個問題,
不是单純的統一或獨立政策而已,
它遠比統獨複雜得多。
……
——汪敬煦
◆◆◆ 中共與台澎金馬亂象 ◆◆◆
·汪敬煦: 美麗島、台獨與共產黨
◆ 推薦閲讀 ◆
王作榮: 外省族羣·台灣前途
◆◆◆ 建設台灣 ◆◆◆
◆◆ 産經發展 ◆◆
·李國鼎: 加工出口區制度之創立
……
現在臺灣同胞
從來不知道早期金門的情形,
要不是金門在前線挺住,
臺灣能否守得住其實是大有疑問,
至少
必須直接面對中共武力的挑戰,
如此
是否還有
充裕的時間和安定的環境
發展經濟和實踐民主政治呢?
……
——顏伯義先生訪談紀錄
……
金門自民國三十八年以來,
和中共多次交手,
重要的戰役如
「古寧頭」、「九三」、「八二三」等戰役,
均能在軍民合作下,
合力抵禦來犯敵人,
百姓對對軍方支持,
對國家政策配合和對國家的忠誠度
和其他地區的人民相比,
如果可以評分的話,
相信它得分是比較高的。
這是因爲金門的百姓
每天面對著中國大陸的武力威脅,
在這短短的幾十年,
大陸對金門造成重大的傷害,
無形中培養出同仇敵慨的心理,
孕育了生死與共的觀念。
他們身歷其境,
如果我不拿起武器就無法生存,
這是別無選擇的辦法,
所以我們不需要太多的宣傳和教育,
也無需思想控制,
因爲每一個人都感受到
不拿起武器就無法生存。
就我個人來看,
思想的控制遠不如自發性的體認,
大家面對戰爭所激發出來的觀念,
只有支持政府,
只有配合國軍,
只有拿起武器,
才能存活下去。
……
——陳水在先生訪談紀錄
◆◆◆ 台澎金馬縣政 ◆◆◆
◆◆ 金門戰地政務 ◆◆
◆ 金籍人士述往 ◆
·李清正先生訪談紀錄
·陳水在先生訪談紀錄
·張奇才先生訪談紀錄
·黃平生先生訪談紀錄
·洪福田先生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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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正文: 關於吳石案的一些補充(書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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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紹唐先生:

   

   

   

   

   

   「傳記文學」十一月份所載有關吳石案兩文,其中中共地下黨員吳仲禧自述應屬可信外,關於承辦此案李資生所述各節與事實頗有出入。緣弟當時爲保密局偵防組長,親手經辦該案,故須稍加說明:

   

    一、張志忠,台灣彰化人。一九二八年即去廈門,適紅軍打下漳州,乃參加紅軍,去江西,並參加長征。抗日勝利後,分發台灣工作,與蔡孝乾、陳澤民、洪幼樵等人由上海先後抵台,成立「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之化名僅一個「楊春霖」,妻計雲,子「楊楊」。蔡孝乾久經中共長征及對日抗戰,吃盡苦頭,故返台後即生活腐化,思想動搖,失去領導能力,張則堅持其武裝鬥爭作風,蒐羅前「二二八」逃亡人士,成立多處武裝基地。此作法爲中共中央所否決,認爲台省山林不深廣,交通又方便,不宜作游擊戰。張與蔡不和,四人先後被捕後,蔡、陳、洪皆投降,唯張一人不降,雖多方誘導,但堅持一死。後蔡、陳、洪全爲保密局聘爲「匪情研究室」研究員,張則未供一人,未供一事與其妾同遭死刑。在台共黨員二千餘人中,可稱唯一硬漢。

   

    二、蔡孝乾於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捕後,保密局上下負責人爭功,以爲有大魚可餐,爭相插手,以至蔡有機可乘,於四十年一月六日夜間,偽裝找人,在武昌街西段木廠林立中逃去,迄三月二十日始在嘉義奮起湖再度捕獲。張志忠之被捕,是蔡提供其住地:台北衡陽路「中西藥房」二樓捕獲。

   

    三、吳石之事,係由蔡第一次被捕時,筆記中有吳石之名,但蔡否認其事。蔡逃走後,無人敢負責追查吳石事,經毛人鳳局長報告蔣總裁,亦僅含糊其辭,周至柔總長則命「先取證據,再辦吳石」。要取證據何其容易?弟先一日晚,請吳石之妻至我家中,偽稱:「我前在史政局,多蒙吳先生提拔,今上邊令查吳石先生之案,已取得人證,吳先生爲軍人,如身負此案,必遭死刑,何不失人自稱吳先生不知此人,自己負責,婦道人家,交錯朋友,並不知其共黨身分,當然不會成爲重大案子。」經多方誘騙,由吳妻供出朱諶之,乃於次日晚逮捕吳石,告以全部案情已經明白。吳先一日已服用多粒安眠藥,當時又以左輪槍自戕,皆未死,乃就捕後,到達延平南路一三三巷二號弟辦公室,先向總裁像下跪,後即寫自白書。

   

    四、朱諶之爲當時警察廣播電台台長段承愈前妻之母,蔡孝乾逃走後即通知朱諶之快逃。乘海軍交通船至沈家門,站長沈之岳兄捕送回台,中途吞金未死。

   

    五、吳案中除吳、朱自知爲共黨工作外,其餘聶曦、黃德美等皆不知情,弟除擅自釋放黃德美外,其餘人等無力分其黑白,至於陳寶倉中將,更是屈打成招。貴刊公佈之中共黨員吳仲禧史料中,自可相信。

   

    我曾口述破獲台共案經過。連載於「獨家報導」週刊,唯記述人許君,對近代史不明,對共情不熟,且刊出之前未經我過目,故多有遺漏、偏差。現已連載二年,除前七十節我未過目外,現在之記述,已改進不少。本擬自己改正後再出版全書,以年近耄耋,有心無力也。

   

    事關多人生命及千秋名節,故贅述經過,尚乞指教爲荷!

   

   

弟谷正文上

八十三年十二月十日

   

   

   

   

   

   

◆ ◆ ◆ 【以上全文完】 ◆ ◆ ◆

   

    以上《關於吳石案的一些補充》,是以光碟版《傳記文學》雜誌總第392號(1995年)同名內容全文爲底本,並訂正了光碟版文本中的若干訛誤,網際網路首發【析世鑒】。

   

◆ 【彰往可以考來·後顧亦能前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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