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力行: 由山東到上海
★【析世鑒】製作組,提醒任何意圖對【析世鑒】有關發佈內容做再傳播者,請務必閱讀我們關於【析世鑒】發佈內容版權的各項聲明。
★【析世鑒】製作組,強烈鄙視任何未經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人或著作財產權受讓人等同意而略去原著述人、相關出版資訊(例如:期刊名稱、期數;圖書名稱、出版機構等。)的轉發者及其相關行爲。 ★ 除特別說明者外,【析世鑒】收入的閱讀文本,均是由【析世鑒】製作組完成數位化處理。
■ ■ ■ ■ ■ ■ ■ ■ ■ 由山東到上海 周力行 奉調後勤辦理補給 孟良箇戰役結束之際,我奉派爲聯勤總部第四兵站總監。在臺灣國防部的人事政策,注意經歷調任,即輪流擔任主隊職、幕僚職、教育職、以及後勤職、政戰職等,使每一軍官具備多種專長;並定期受訓。培養通才。而在大陸因北伐、剿共、抗戰、戡亂戰事,連繼未停,因此走統帥路線、幕僚路線、後勤路線、政戰路線者,多在一條路上直線上升,無暇辦理職期調任。我一向擔任主隊職,從事作戰任務,忽然奉命調任後勤工作,遂向總統蔣公介石呈述非我專長,深懼有虧職責。蔣公面諭:「凡已任此類職務,或自願擔任此類工作者均不派遣,就因你未曾做過,亦不希求此職,所以才派你去,望努力配合軍事行動,達成作戰任務。」第四兵站總監部設在濟南,以補給第二綏靖區之部隊爲主,王耀武司令官(山東省主席兼)爲我七十四軍老軍長,對我自無不表歡迎之理,但後勤機關主管財物者,軍事長官多欲自薦人選,以便指揮如意。
我對後勤工作雖屬外行。但牢記 總統所示「配合軍事行動,達成作戰任務」之囑咐,深恐貽誤,因此每晚查明各軍、師之戰鬥要報,統計其清耗若干糧秣、服裝、彈藥、器材和油料,次晨即不待申請,主動補給。按照往例,部隊之消耗有所謂月報、季報、年報,根據消耗報告逐次申請補給,而各種報告如有錯誤,尚待總監部予以糾正。我認爲各軍、師既已向綏靖公署呈送戰鬥要報,總監部僅需向綏區查明所報之消耗數量,登記於分戶分類帳上,補給多少加多少,消耗多少減多少,始終有結存數字,以充實其作戰基數爲原則,無需部隊造月報、季報、年報,也無需部隊申請補給,這樣、無形中做到了「主動補給」,以後聯總部即爲實施「主動補給」,作了一次全面改革。
第四兵站總監部,補給的對象約三十萬人,轄濰縣、青島兩個分監部及濟南一個直屬支部。總監部本身的編制爲三百人;自改行主動補給後,減少了許多文書表册的工作,即嫌人數過多,我曾申請裁去兩百人,但是一方面因爲爭取編制員額者激烈,一方面因事關通案,所以未獲准許。然而我相信無論文武機關,如能劃分權貴,不要互相牽掣,人人有事,人人有責,人人有權,減少不必要之「手續」與無意義的會議,則可裁併三分之一以上的機構,減去二分之一以上的員工;如將三個人的待遇給予一個人,則不必增加財源而可提高到合理的待遇,同時效率增加,弊端減少,實在是一個值得推行的制度。
每日結賬隨時移交 其次,我想到「核實補給」的問題。在北伐、剿共、抗戰直至戡亂時期。國軍採行「委任經理」制度,所謂委任經理,係聯勤總部(抗戰期間稱後方勤務部)按軍政部所核定各師(師或軍爲經理單位)之人數,發給糧、服、薪餉,及醫藥、教育費用,由軍、師自行運用,但平時有逃跑,戰時有傷亡的情形,後動機關無法隨時核實,在逃跑、傷亡的人數没有補足以前,各師常有一至三成的缺額,這一筆錢是很大的漏洞。我在三戰區某師當參謀長時以一萬人的編制,有時缺到三、四千人;那時衡陽被日軍截斷,由重慶運補極不方便,亦不合算,所以糧、服等項,盡可能發給代金,由部隊自辦。粗略計算,每一士兵之棉衣、主副食、醫藥、教育各費,平均一月約需一兩黄金,即使按八成發給,一師之節餘經費亦相當可觀。彼時之師長,對官兵之獎賞、差旅費之發給、傷亡者之撫慰,雖可放手運用,不必待上峰核准,但中飽究所不免。即以民國十九年时馮、閻時我當連長爲例,連有十五公分重砲四門,携帶砲彈一百發。每彈重六十斤,上峰規定僱伕百名,每人一發,每伕一月十五元。但事實上重砲須走大路,小路不能通行,在河南作戰,僱四輛大車連砲彈、公文箱及官長行李均可載走,一共只要付四人工資及飼養十餘頭牛,約可多餘七十人的工資,計一千元。當時黃金約八十元一兩,一個砲兵連長每月即有十二兩黃金可賺。凡此都是戰事未停,制度未立之弊;來臺後「核實補給」徹底做到便無此弊了。
「委任經理」係當時的制度,因此我雖想到了「核實補給」的辦法,但無法實施。隨委任經理而來的,有所謂「辦報銷」者,大概當幾年兵站總監及經理單位的主管(師或軍長),到他移交之時,即須辦幾年的報銷,如果在任五年,再辦報銷五年,十年以後,將堆積如山之薪餉名册運至受理機關,事過境遷,誠不知從何核起,所以「辦報銷」,又是隨委任經理帶來的一個極大的浪費。
將「核實補給」、「委任經理」與「辦報銷」三者聯繫起來,我無法做到前者,無權否定中者,但我可以做到後者。因此我到任之初,即規定照銀行制度實行,每日結賬,隨時移交,不造報銷。半年之後,奉調移交,說走就走。事後有人笑我做事內行,搞錢外行,因爲「辦報銷」就是將所領之錢,聯繫各軍、師而把它都報銷掉,實發多少算多少,事實上不用邀還,不過留給後任多造半年的報銷而已,到此時我才明白蔣公所示幹過了的或想幹的不給幹的道理。總統主旨在預防革命軍人感染惡習,以及革除此種積弊。
主動補給改進業務 當時山東省內,津浦鐵路與膠濟鐵路時常中斷,沂蒙山區係陳毅之老巢,青島、濰縣、濟南之間,時有中共竄擾,當時第二綏署霍守義軍、及軍、師管區、保安部隊幾個旅,與七十三軍在濟南附近;陳金城、李彌各軍在濰縣附近,闕漠騫軍在膠東,青島另有要塞司令部及警備司令部,共約三十萬人所需之補給品,全靠原在濟南所屯儲,與津浦路打通時之搶運,及青島之海運,因此米糧無法源源來到。
米糧之供應,係由糧食部撥交聯勤總部,爲簡便起見,糧食部即令各省田糧處就地撥交兵站機關,如果這一省所徽糧食不够,即撥款予田糧處購買撥交,各地糧價由糧食部所派專員逐日報備,作爲核定各省田糧處購價之根據。山東省當局施一妙計,以濟南不安全爲由,在青島配予洋房一幢,汽車一輛,另送修繕保養費若干,恭請那位專員赴青島居住,而派一人代司報價之責。故凡購進時價均高漲,而停購時均稍跃,因爲每日一電,物價升降弧看來自然,絕無痕跡可尋。
山東實際並無足够之糧可買,那又怎麼辦呢?綏區公署即下令於兵站總監部向上借支鉅款,派人到九江、蕪湖一帶大批收買,存於浦口,一俟津浦路通時,即運回濟南,分儲於糧商倉庫,再向糧食部報價購進,以上項倉庫指撥於總監部,我們不必搬動,逕交部隊。綏署雖以聯動總部之借款賺了糧食部之錢,但如不用此法,靜候補給,萬難按期供給軍食。所以我們不僅樂而爲之,並且深佩其作爲。所謂獨當一面,必須便宜行事者,此其一例。
王司令官大發脾氣 但王耀武司令官因爲由我才借得到錢,終感不如「自己人」之順手,於是想使我自動求去。有一次會報中,綏區特務團團長報告說:「綏靖公署有令給兵站總監部發一百四十加侖汽油予本團,作訓練駕駛戰車之用,總監部不發。」王司令官乃面紅耳赤,拍案大駡:「這還得了!誰敢違抗命令,我槍斃他! 雍若(田糧處處長兼任兵站副監),你打電話呼馮參謀長(兵站參謀長,王司令官之舊人)來,我馬上槍斃他。」全場都大驚失色,不知如何下台,我待起立說話,左右同座者都扯我衣角,怕惹出大禍。王司令官又繼續大駡不已,而且不斷催鄭副監立刻叫馮參謀長來,使我無法保持緘默,我說:
「報告司令官,我一向任作戰軍官,從未打過算盤,也不知把公物當私產的一毛不拔。我的職責。以配合作戰爲主,並非倉庫的守兵。我雖來此不久,但已做到分層負責,每一參謀或每一軍需均可負其份內之責。」
我見他並無表示,又接着說:「我確信如有司令官的命令,十萬二十萬加侖,一定照發,千兒八百的小數,不待命令,趙團長給一電話予參謀長或以下的主管,也決無問題,現在請司令官暫時息怒,倘有命令而未發,歸我負責,司令官不必槍斃其他任何人。但我有一點難過的是,趙團長不但未把我當同事看待,簡直把我當外人看待;區區小事,不向我說,而要惹司令官發這樣大的氣。」
王司令官倒有點不好意思起來,遂轉换語氣脫:「好! 這事由第四處吳處長查明再講。」
我一回到總監部,就接到王司令官的電話:「力行嗎?趙某這個小子簡直混蛋,第四處報告,他的申請剛到司令部,尚未轉達給你,我要重辦他。」
我說:「請司令官不要處罰趙團長,我相信他並無惡意,也料不到司令官會生氣。」
王司令官說:「好,你說的也對。」
真所謂不打不相識,不久王司令官與我同赴機場送客時,在車中對我說:「我想請你當綏靖區公署的參謀長。」我說:「我寧願帶部隊。」他說:「那麼,參謀長兼七十三軍副軍長好了。」我進一步問道:「如果司令官所保接替總監的人選,上峰不同意,又該怎麼辦呢?」他說:「那可不管,反正你是我要培植的一個人。」
空投饅頭空運糧款 民國卅六年九月,爲清剿膠東共軍,范漢傑兵團奉命北上,山東缺糧情形甚爲嚴重,忽然增加十萬人入境,聯動總部爲此大傷腦筋,遂洽妥由駐濰縣之夏楚中總司令派隊掃蕩附近小股共軍,向民間購糧。我乘機飛到並無跑道之濰縣機場作强迫降落,將糧款送予夏將軍;當時駕駛員只肯空投。我說:「我拿不到收據不能交差,如果十萬人無糧食更卸不了責,你我現在同一命運,没有考慮的餘地了。」
向民間購糧的困難在乎當時人民十室九空,購糧找不到對象,如用徵發方式,則有擾民之嫌,且一時不能獲得所需要之數目,必須商借友軍餘糧補足,凡此均易惹起誤會,夏將軍果因此而受果。
我看夏將軍是個老老實實的好人,且替我們減輕困難不少,所以儘量爲他證明,爲他解消若干枉屈。
沂蒙山區作戰之後,陳毅之華東野戰軍,有一部份經膠濟線企圖竄往黄河北岸。我第八軍由濰縣前往臨朐堵截,臨朐係一三面環山一面臨水之死地,結果被敵以一部圍攻,主力經周村向北竄去。在第八軍被圍之時,我曾乘機空投饅頭、麵包,飛高怕有誤差。低飛竟被敵之步機槍打得創痕繫彙,敵尚無高射砲火,可謂萬幸。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