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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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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通電
案奉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咎開、據中央監察委員會咎、民國十六年四月二日召集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全體緊急會議、議决建議案一件第因、本政府謹予接受、查原咨內開、建議案分別兩點、一、共產黨連結容納於國民黨內之共產黨員同有叛謀證據、最近在湖南湖北浙江江西安慶上海共產之所爲、尤其餘事、訪察所得、首要各人請以非常緊急處置、將所開各人及各地共產黨首要危險分子經黨部舉發者、就近知照軍警暫時分別看管監視、免予活動、恐釀成不及阻止之叛亂行爲、二、所有漢口聯席會及第二屆第三次全體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皆徐謙鄧演達顧孟餘等受俄顧問鲍羅庭之指揮所顛倒、所有由該會議產生之機關、其所發命令、未會亦認爲發生疑問、應按酌事實分別接受擱置、因中間雜有便於叛變之命令、恐釀成大患也、查此項建議案既經議决、由本政府接受、自應依據議案行使職權、切實執行、合行通電各部長、各軍事長官、各省政務委員會、遵照所有關於該案第一點、訪察所得首要各人及各該地中國共產黨首要危險分子經黨部舉發者、由就近軍警分別看管監親、聽候處分、其有叛亂行爲業已昭著者 係屬內亂罪犯、應依法懲辦、以維治安、而遏亂萌、關於該案第二點、而有漢藏聯席會議及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產生之機關、所發命令一律否認、現在政府開始建設、正力謀本黨政策之實現、北伐前線進展、尤應正有確統一之指揮、詎容非法捣亂之行動、淆惑視聽、應即一體查禁 特此通電知照、國民政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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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國民政府通電》,是以中華民國十七年出版之《清黨實錄》中同名内容全文爲底本完成數位化處理。首發【析世鑒】。
《清黨實錄》爲收錄「起民國十四年十月。迄民國十六年七月。」之中國國民黨清黨前後多種形式文獻之出版品,但原書未一一註明收錄内容之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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