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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呈辅: 参与辛亥武昌首义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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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參與辛亥武昌首義之回憶 尹呈輔 ㈠ 前 言 我於清宣統庚戌年,由舊制湖北省立北路高等小學畢業後,因憤清廷之腐敗,内而民困未蘇,外而國恥待雪,故而棄文從武,遂投考湖北陸軍小學第二期肄業。在辛亥年二月,由革命偉人孫武先生介紹入同盟會,從事革命工作,遂得參加首義。兼之世居武昌城武勝門外,對於首義時之情形,見聞較切,遇有可記之事,私人均有日記紀錄。只因抗日、戡亂,兩度播遷,輾轉流離,所有記載,全部遺失,深爲遺憾。今僅就記憶所及,略述一二,以供治辛亥革命史者參考。
㈡ 通訊與聯絡 在首義之前,湖北負奔走之責者,就我所知,上級者,以居正(覺生)先生爲中心;中級者,以孫武、張振武、蔣翊武三位先生爲中心。(孫管軍運、張管學運、蔣管社運。)原來計劃是在辛亥年秋操;後改爲八月二十三日起事。因以暗號「期」字(按:期字拆開即八月廿三日)密傳同志,又以傳遞不密,落入清督瑞澂之手,下令一面嚴加防範,一面嚴予偵查。其時適逢孫武先生在漢口日租界製造炸彈,不慎爆炸。瑞澂更加恐慌,大事搜索,查獲黨員名册,即將基層負責人彭(楚藩)、劉(復基)、楊(宏勝)三同志拘捕,於八月十八日夜,殺害於督署門前。十九日晨,即關閉武昌城門,禁止出入,並出告示:按名册捉拿,就地正法。此示一出,各同志人人自危,咸謂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一死圖之,故是日晚九時,黃土坡工兵營之槍聲一響,駐城內外軍隊之同志,同時響應,數小時之間,城內之要隘,盡行佔領,砲擊督署,湍澂帶第八鎮統制張彪逃逸。衆推第二十一混成協協統黎元洪,主持此革命大業。此農曆八月十九日,合國曆十月十日,即今之雙十節國慶日也。
㈢ 宣傳與報紙 在首義之前,各級負責人爲堅定各同志之信心起見,常用耳語宣傳,詳爲講解滿清政府之殘暴無道,喪權辱國之事實,遠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之慘;近如中法、中英、中日戰敗之恥,庚子八國聯軍之辱,割地賠款,訂下不平等條約,並以興建國家海軍之款,供西太后構築頤和園之用。最後如瑞澂以紈袴公子,出任總督,彼並以卑鄙無能,不學無術之丫姑爺張彪(瑞澂丫環之夫,同志間鄙稱爲丫姑爺)出任第八鎮統制。用以上之事實,作爲宣傳之資料,激發同志們同仇敵愾之雄心,殺身救國之勇氣,人人切齒痛恨,隱忍待發,所以八月十九日夜,槍聲一起,響者四應。嗣後之宣傳工作,又轉變方針,重點在鼓吹各省起義,全國響應。所以首義後第三日,即有胡石菴在漢口成立之「大漢報」出版,大事宣傳,新聞版內所刊者,不是說某某幾省同時響應,就是說某某幾省援兵已發;文告欄中所載者,不是某某幾省討逆之檄文,就是某某幾省聲援之函電。將當時革命軍之事實,宣傳得轟轟烈烈,有聲有色。真是天奪其魄,清運該終,使清廷老朽攝政,稚子宣統,聞革命黨而胆寒,閱「大漢報」而心驚。於是特任袁世凱出負議和之責,所以數月之間,中華民國得以成立,清廷二百六十餘年之天下,於焉終止,我國數千年之君王專制政體,一舉推翻,此實我黃帝在天之靈,我國父孫中山先生革命精神之感召所致也。當時並有一巧合之事,更是證明國父精神之偉大,威望之隆盛。緣國父諱孫文,湖北革命幹部有孫武先生,平時在民衆心目中,以爲是國父之弟,同志間亦藉此相號召。適逢首義之後,清廷令馮國璋率師南下,征討湖北,而各省響應之事,尚未普遍。一時謠傳紛紜,武漢民衆,未免有點不安。於是請孫武先生冒國父令弟之名,乘四人大轎(是時孫氏炸彈之傷未癒,故而坐轎),前呼後擁,遊行街市,藉安民心。同時「大漢報」亦刊載此事,大意是:「孫中山先生,在海外正辦理外交事宜,不日兼程,先命乃弟孫武,趕赴武漢,宣慰軍民,並襄助一切一等語。一時武漢三鎮,軍民聞之,莫不歡欣鼓舞,振奮異常,從此,民心士氣,更感安慰。此事雖小,足見國父革命精神與聲威之偉大也。
㈣ 漢口之焚燒 武昌首義一週後,革命軍即與由平漢鐵路南下之清軍,會戰於漢口郊外,在漢口苦戰兼旬之後,遂轉移陣地於漢陽,其原因約略如下:
一、地形複雜:當時戰場之形勢,前有三道小河,後爲漢水,左隔張公堤,濱府河流域,右有長江,中爲龐大之市街。第一防線,在三道橋之線;第二防線,在劉家廟之線;第三防線,在大智門之線;第四防線,則沿漢水南岸(屬漢陽縣境)。因其地形複雜,對交通、通信、連絡、補給、運輸,均屬不易。
二、軍備懸殊:敵軍兵力二倍于我,俱係老兵,訓練有素,知識齊一。我軍在首役之後,老兵多爲下級幹部與各級班長,列兵之中,新招之兵,幾超半數,一時無軍装可穿,原着長衫者,即以布帶纏腰,紮其下段;着短衫者,亦以布帶束其腰,一律在右臂繮以白布,胸前掛一書有姓名之白布條,以示識別,三日之後,即開往前線。
三、時間倉猝:馮國璋統率之師,在首義三日之後,即已出發,七日之後,即抵黃陂、孝感。我軍迅急編成,倉猝應戰,新兵訓練,只能做到裝退子彈,各種射擊姿勢與衝鋒技能,均不熟練,其他均無時間教授,此係就步兵而言。如對砲兵、工兵,根本不能編成,因其無時間可以訓練也。在戰鬥開始,第一線老兵開始射擊,而新兵竟有在第二線開槍者,其無軍事知識可知。而山砲、野砲,多半在散兵線後方,施行超越射擊,有時表尺取近而砲彈誤落在我軍散兵線前,則前線散兵,大聲急呼,謂砲兵內有「漢奸」,諸如此類,在前線屢有發生,足見其缺乏軍事常識也。
基於以上之原因,不得不轉移陣地於漢水南岸第四防線。當我軍苦戰漢口之時,部隊官兵,均係同鄉子弟,有愛護桑梓之心,對漢口街市與民衆,妥加保護,毫無摧殘。民衆對部隊,亦不畏槍林彈雨,有爲偵察敵情者,有爲搬運傷亡者,有爲搬運彈藥者,有爲搬運補給者,而私人以菜飯茶水及各種慰勞品親送前線者,更難計數,真是做到軍愛民,民敬軍之境也。迨至清軍佔據漢口市街後,則反其道而行之,大肆焚燒,大火五晝夜不熄,煙塵蔽天,火焰遍地,以數十萬民衆之漢口,一時避敵情急,東邊武昌方面,遭敵人射擊,而且是武昌之防線,當無渡船可達。僅有西邊蔡店方面,雖能由漢水北岸陸路可通,但亦有敵人側射之危險。惟有直渡漢水過南岸,較爲接近。而浮橋雖有數座,僅供軍隊轉移,尚屬擁擠不堪,稍一不慎,直落水底。其時渡船雖屬不少,但俱是小船,小者容五、六人,大者亦僅能容七、八人,試問何日可運完?如稍有爭上搶下,或站在一邊,即時沉沒或傾覆。況且我軍一退,敵軍即追踪進至漢水北岸,時有槍砲彈落於兩岸。當是時也,真是屍浮長江,血紅漢水,悲慘之狀,實非筆墨所能形容於萬一也。偌大繁華街市,數日之間,付之一炬,僅餘遍地灰燼和敗瓦頹垣而已。民衆生命之犧牲,財產之損失,難以數計。提起清軍,令人髮指。但在當時民衆心裏,對革命政府,毫無怨一言,只一心二忌,以打倒萬惡滿清,建立中華民國,爲唯一之願望耳。
㈤ 吳祿貞被刺 吳祿貞(字綬卿)先生爲湖北雲夢縣人,於滿清末年,留學日本陸軍士官學校(按爲騎兵科第一期),在日親受國父革命之洗禮,對革命之信心堅強,且爲天才之軍事家。畢業後,清廷擢升爲陸軍第六鎮統制,身在清廷,心向國父。辛亥年秋間,清廷命吳統率其部,沿平漢路南下,預備開赴四川,鎮壓爲修築川漢鐵路所引起之風潮。師次石家莊時,適逢武昌首義,清廷恐其響應武昌革命軍,使人行刺,不幸被擊身亡。嗚呼痛哉!吳先生之死,對湖北軍民生命之犧牲,財產之損失,影響太大。如果吳先生不死,爲響應武昌首義之革命軍,必在適當地點與時機,宣佈獨立。是時迎擊南下之清軍,不在河北,亦在河南。而鄂軍勢必向吳軍增援,聯合作戰,兵力亦必較爲雄厚,決不致使鄂軍倉猝應敵,孤軍苦戰,而繁華富庶之漢口,亦不致焚燒如是之慘也。
【問答】
【問】近閲萬耀煌先生「辛亥首羲答客問」一文,關於武昌首義第一槍問題(萬耀煌先生「辛亥首義答客問」一文,其中一則是:首先發槍是熊秉坤,抑是金兆龍?其答案如下:「首先發槍的固是金兆龍,而該营代表係熊秉坤,對付排長陶啟勝而發槍起義,是數人集體分工的動作,謂金兆龍首先發槍與說熊秉坤首先發槍,均無不可,蓋有禍同當,當時均爭先發難也。」),尹先生對此有何意見?
【答】武昌首義第一槍到底是誰放的?這可能是歷史上一個謎。一般記載均認爲第一槍是工兵營的熊秉坤放的。但在民國三十五年,首義同志會開會時,呂中秋卻認爲第一槍是他放的。會中熊與呂兩人均在場,呂是個粗人,爲了誰放第一槍問題,兩人吵起來,呂破口大罵,並賭咒說:「我的屁股把給別人做臉,第一槍是我放的,槍是我打的,功卻被人領去!」至於第一槍他是怎麼放的,我當時未問過他。爲什麼我說這是歷史上的謎?這得先研究當時的實際情況。其時排長以上才有掛錶,一般老總們連掛錶都沒有,因此,時間之先後就很成問題。此其一。就地點言,有的在工兵營放第一槍,有的在砲兵營放第一槍,雖然都是第一槍,但到底誰先誰後,就很難考證了。此其二。
武昌首義之成功,是由許多偶然因素湊合起來的。革命黨人原定辛亥年秋操動手,但因通訊聯絡不密,被清軍偵悉,取消秋操;其後改爲八月二十三日,亦以傳遞不密,落入清督瑞澂之手。兼之,孫武在漢口日租界製造炸藥不慎,更增加清廷之恐慌,加緊防範,嚴加偵查,搜獲黨員名册,彭、劉、楊三同志原開有雜貨店掩護,亦因此被清廷之「包打聽」偵悉而告犧牲。由此可知,武昌起義,事前是有計劃的(成功則是偶然的),雖然遭遇一時的挫折,但因清廷措施乖離,一錯再錯,更加速其滅亡。先是,十八日夜,彭、劉、楊被殺之後,十九日晨,即將武昌城門關閉,禁止出入,並出告示:按名册捉拿,就地正法。關閉城門,本是非常之舉;按圖索驥,更堅定革命黨人起義之決心。張彪(是個粗人)此一告示,等於將革命黨人迫變了,此是一失著。其後雖發現佈告之不當,改爲「除主謀者外,既往不究」,但爲時已晚,消息不通,此項告示,並未爲革命黨人知悉,未發生任何緩和作用。此外,起義前後,有二則趣聞可在此記述:其一是傳遞消息均用小孩,稱爲小夫子(相當於今日之小傳令兵),與我同期同學的錢鎮亞君,即爲其中之一,孫武以其年紀最小,有消息即交由他傳遞。錢君接到命令後,即偷偷摸摸將信送給負責之人,是故錢君平常顯得特別忙碌。其二是起義後識別滿人之方法亦頗奇特,當時的辦法是,讓行人數數—一、二、三、四、五、六,以六作爲辨別記號,凡讀「ㄌㄧㄡˊ」者,砰一聲即遭槍殺,因旗人均讀「ㄌㄧㄡˊ」音也,必須讀「ㄌㄡˊ」方准通過放行,因是遭誤殺者亦不知凡幾。第二天夜裏,發現此法太荒唐,改爲口令,如問「勝」,對於答「利」,即知爲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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