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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記感】:黑帮子女最愛毛主席(外四章)
(一)、黑帮子女最愛毛主席
邓拓收藏的一幅《太真上马图卷》,被专家评价为堪与国宝级的《簪花仕女图》和《韩熙载夜宴图》相媲美,业内人士估价:至少不会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
才华横溢的邓拓不仅能诗善文,同时还是一位收藏家、鉴赏家。除《太真上马图卷》外,在2005年嘉德秋季拍卖会上亮相的還有48件邓拓藏的书画作品。
鄧拓者何許人也?是十年浩劫最早一批拿出來祭旗的“三家村”分子,“畏罪自殺,自絶於黨和人民”的三反分子。
我對《关于将12月26日法定为国家纪念日—“毛泽东日”的倡议书》上赫然有邓拓子孫邓壮、邓蕾的簽名(《中国與世界網》2004年第一期),初則不理解,但知道了鄧拓有二千萬元以上的遗産時,便理解了。在《“毛泽东日”倡议书》上湊熱鬧、表忠心的還有彭德懷侄女彭梅魁,羅瑞卿的子女羅箭、羅峪田,陸定一的兒子陸德,賀龍的女兒賀捷生,劉少奇的女兒劉濤、劉愛琴等。
朋友,你還不理解嗎?因為死的或受折磨的是老子,享福的是儿女;老子留下的遺産,不管是政治的、經濟的,都得到毛太祖的神廟裡才可以兌現的。而且如果没有毛主席對老子狠下毒手,老子當年入股的股票就沒有增值的機會,也就没有兒孫們今天的荣华富贵了呀!“狗崽子”們能不對毛主席感激涕零嗎?
(二)、《官員申報財産法》難產記
200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向大会提交议案,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新京报》)全国政协委员瞿世镜2004年、2005年連續两年在两会期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拟订处级以上官员必须申报财产的法律。(《鳳凰網》)2006年有江苏代表當面質問吳邦國:為什麼公開官員個人和家庭財產這麼艱難,講了十七年還不能實施?
吳邦國沒有告訴這位“代表”,己經“研究”了十幾二十年的《官員申報財産法》是因為在2004年的一次中共政治局會上遭十一名政治局委員反對而擱淺的。理由是“立法條件尚不成熟”。(《動向》2006年3月號)何時“成熟”?佛說:“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共產黨說:“國庫不空,《申報財產》不成熟!”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经过不断地完善已成为反腐败斗争强有力的武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明知贪污贿赂行为而不能取得证据时,非法收入本身可以作为起诉或追诉的依据,因而有利于打击、惩治腐败。“世界上許多國家”都行,就是中國不行;所以中國共產黨就拼命多買軍火以“提高執政能力”了。中共什麼都可以不要,例如主權、領土、人格、黨格,唯獨不能不要“腐敗”。所以它要把“打擊、惩治腐敗”的《家庭財産申報制度》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中國不道歉
中国拒绝为出现暴力活动的反日抗议示威道歉。中国外长李肇星告诉日本外相町村信孝说,中国从来没有做过需要道歉的事情。(《人民網》2005年4月17日)
“中國從來没有做過需要道歉的事情”,對極了!土改時殺了幾百萬,镇反時殺了幾百萬,肅反時殺了幾百萬,三年人祸餓死四千萬,十年浩劫“非正常”死亡两千萬……這都是共產黨幹的好事,跟“中國”有屁关系,為什麼要“中國”道歉?
(四)、人民警察害人民
政法腐败,刑讯逼供,“可亲可爱”的“人民公安”不斷地泡製一幕又一幕鲜血淋漓的人间悲剧。佘祥林因“殺妻罪”於1995年被判处死刑后又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为嗚冤上访,哥哥被拘留四十一天;母亲被关九个半月而含恨去世,家破人亡之外又欠巨額債务。因妻子的重現,虎口餘生的佘祥林在坐了十一年冤獄定後總算撿回一條命了!
然而,同樣蒙冤的聂树斌卻被枪决,而結束了他不满二十一岁的生命。茫茫的中國大地究竟還有多少佘祥林?還有多少聶樹斌?真是天曉得!
人民警察,專害人民;
人民法院,專坑人民;
人民解放軍,專殺人民;
人民公社,餓死人民;
人民銀行,專偷人民;
人民領袖,是人民的剋星;
人民共和國,是人民的地獄……
“人民”,多少傷天害理的事假你而行!
(五)、太小看李敖了
《鳳凰網》網友說:李敖如果在大陆,早就没命了。這位网友太小看李敖了。想郭沫若當年不也是反蔣介石的幹将么?結果不照樣當毛澤東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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