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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宪政”的护卫者/民主与法制杂志
民主与法制杂志
2006年3月
【编者按】
3月20日,一个令人悲喜交加的日子。三年前,一个名叫孙志刚的年轻人,以生命的代价换取了一部“劣法”的终结。 这是一份不能忘却的记忆,但三年后我们重提“孙志刚事件”,并不是为了回味悲剧,恰恰是为了梳理中国社会进步的轨迹。
三年来,三博士、五学者等挺身而出的民间行动,召唤了一批批热心政治参与、关心公共事务的新公民,一个奠定法治国家之基石的公民社会正渐生渐长。 三年来,通过一次顺乎民意的“良法”替代“劣法”,催生了公共权力自觉的变革意识和动力,从法规审查机制的逐渐激活,到违宪审查机制的艰难挺进,推进宪政民主的一条具体路径正逐渐孕育。 三年来,曾在一起历史事件中呐喊社会良知的新闻传媒,在诸多的公共事件中持续不断地表达公共意志、发出越来越有力的声音,坚守公共利益的精神品质正日趋鲜明。
无论从何种角度而言,“孙志刚事件”都是一个历史性的拐点。来自普通公民、体制内部以及社会公器的嬗变,正在共构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伟大合力。这种不可阻挡的大势,让我们对三年前的悲剧不再徒具伤感和怀念,也让我们对中国社会向现代民主、法治的成功转型充满了期待和希望!
提起“孙志刚事件”,就不能不想起三个人:许志永、滕彪、俞江。三年前,正是这三位博士率先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收容遣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三年过去了,他们过得还好吗?在“孙志刚事件”三周年之际,本刊记者专门采访了三位博士,虽置身不同的城市,他们仍旧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默默地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做着努力。
许志永:仗正义和良知之剑直行
■ 本刊记者 徐风
许志永如一件兵器。一身深蓝,连围巾也不例外。寒风中嘴唇近于无色。一张冷峻的脸由远及近,散发出金属般的光辉。
他穿过人头攒动的街道来到记者面前,双手自然地插进风衣口袋,表情一点儿也不丰富,但面容清俊。
我知道,这肯定就是许志永了。
此后两小时他不停地说,没有喝一口水,也没有一句多余的客气话。我猜是这一切让他从一开始就给了我兵器一样的感觉。仿佛有一种东西从内部透出力量。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透出力量的东西就是他的正义和良知。正义、良知与许志永融合在一起,过从甚密。在许志永,这种品质总是和为民请命联系在一起。
他因2003年与滕彪、俞江一同上书全国人大,为废除一部“恶法”建言而广为人知,但他为弱势群体鼓与呼的历程,并非晨始暮终的一时之举。三年来,他仗正义和良知之剑直行,脚步走得更疾更快。
创办“阳光宪政中心”
在火车的硬座车厢里跟随乞丐,在一家脏兮兮的快餐店里等候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打听事儿,在都市“上访村”里穿行……这位法学博士经常在忙着这样的事情。
中国宪政体制、法理学是这三博士共同关注的研究方向,但许志永的研究偏重法社会学,特别是农村问题研究。因此,社会调查成了他生活的常态,一有时间,就去京郊进行实地调查。他有不少谈不上“高雅”的朋友──那些进京务工的农民,有些人甚至知道他的手机号。
他的调研时常危机四伏。在永定门,他正走着,身后就有几双脚踹过来,裤子上满是脚印;在赴山东帮助一位因上访而被乡政府暴打的盲人维权时,许志永和另一位律师被一群人打倒在地,随后又被警车带走并长时间拘禁,理由是有人举报他们打人。
尽管如此,相比“三博士”中的另外两位,许志永有着更多的理想主义。他说,对于每一个个案,他都不敢有过多的乐观,但对于整体中国这个时代的进步,他非常乐观。他相信,现实很多制度靠个案去改变──或者推动建立,或者推动废除。
“这三年,除了在北京邮电大学教学,一直在搞公益诉讼维权的法律援助,我和滕彪,俞江一同创办了‘阳光宪政中心’,打了几起官司。”谈及此,他目光发亮。“我们进行公益诉讼维权的方式,是选择有代表性、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案件来帮助当事人,通过典型个案来研究社会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对制度改革的方案和建议,推动中国司法制度的变革,或者说为制度的变革打下一些基础。因此,我们做援助有几个基本原则,它必须有影响,带有普遍的社会价值和意义,而且在道义的支持上也必须是非常强大,就是我们要站在正义的一面。”
为孙大午辩护
2003年5月29日夜,许志永失眠了。
晚上刚打开电脑,网页上的一条消息就将他搞得心神不宁,河北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拘捕。一位知名学者向社会发出《拯救中国最优秀企业家--孙大午先生》的呼吁信。
许志永和张星水律师到徐水详细查阅了孙大午集团的资料发现,所谓的罪名在法律上是立不住脚的。但7月5日,孙大午还是被正式逮捕了。此后一周内,许志永和张星水两次来到大午集团,访谈了周边很多村民。他们为一个民营企业家能得到如此广泛的拥戴感到吃惊,并决定接手这个案子。“我们所做的事是想驱走干扰司法公正独立审判的政府干扰力量,使判决更接近于公正。”
整个夏季,他们写文章呼吁关注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改革现有金融管理体制,向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提出解释刑法第176条的建议,组织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召开研讨会,组织大规模取证工作,最后还有同当地政府的艰苦谈判。
尽管几乎每一次取证,都有人监视或找麻烦,但在收集到了大量相关证据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孙大午进行了无罪辩护。在社会公众舆论的压力下,法庭一审判决孙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许志永说:“我在帮助一个许多群众都尊敬的人,我是在为这个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做义务法律援助,不仅仅是为了孙大午本人,而是为了很多有相似遭遇的民营企业家,为了中国民营企业有一个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竞选人大代表
“我要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对助手说了一个比建言和法律援助更为大胆的行动。
“人大代表?竞选?你?”助手一脸惊愕,“这成吗?”
“成与不成,都意义不凡。”
竞选需要向选民进行演讲,让选民了解候选人的想法。他认为这是必不可少的。可是,人们还不习惯这种公开竞选人大代表的作法。许志永面临着一个让人们接受“新规则”的困难。几天内,海报也只贴出了一张,内容还是有关选举的学术讲座。
2003年11月12日,他上网将一篇文章放上了北邮的BBS,在这篇题为《我为什么竞选人大代表》的竞选演讲稿的结尾,他写道:我是一个喜欢做公益事业的人,我想以自己的行动告诉众人:我们的选举权是真实的。
师生们在BBS上纷纷表示支持,有几位同学还成立了助选团。校选举委员会收到了上千人的签名,推举许志永为候选人。有的教师在网上发文介绍他的情况动员大家选他;有的同学逐个宿舍敲门,为他拉选票;甚至一位是正式候选人的教授,也号召自己的学生投许志永的票,“他比我更适合做一些社会工作。”
12月12日,北邮选区选举结果公布,在12609张有效选票中,许志永得了10106张的最高票。这样的支持率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面对如此广泛的信任和支持,无比的感动湿润了他的眼睛。“其实除了上课之外,我并没有为北邮做什么,他们支持我,其实是在支持一种信仰,一种良知,一种社会正义的希望。”那时的他,感到很幸福。
做“天大冤案” 的代理人
这是一桩尴尬的案件,《南方周末》称其为“天大冤案”。
11年前,河北省承德市发生了两起出租车司机被杀案。专案组最终圈定了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四人是作案人,承德市公安局当年为破此案立了大功。
但四人在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审时屡次翻供,并说受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在没有可信证据的情况下,承德中院一审判处四位被告人死刑。他们上诉,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并提出了一系列疑点。承德中院再次审判,在没有排除任何疑点的情况下依然判死刑。他们再上诉,再发回重审,再判死刑,再上诉,发回,再判死刑,再上诉。2003年7月,省高院自己开庭审判,并于2004年3月26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处三人死缓、一人无期。而多年来,沧州监狱一服刑人员一直在检举承德命案真凶另为他人,但无人深究。
2004年初,许志永走入了陈国清案件的代理人行列。经过调查,他们认为杀人抢劫与被告人根本无关,这是一个刑讯逼供制造的彻头彻尾的冤案。他们陪同陈国清等人的家属到河北高院申诉,到最高法院申诉,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此案,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正义迟到已超过了十年,我们认为,这个冤案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许志永多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呼吁。
乐为百姓鼓与呼
从上书请求违宪审查,到为孙大午辩护,竞选人大代表,为陈国清等四人的冤案呼吁……三年来,许志永所做的事情都是一脉相承的。目前,他正在关注劳动教养和房屋拆迁的受害人群。
“我希望以我的专业知识,搞好法律援助,遏制不公正,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客观地说,我们的社会还有相当多的不公正的地方,我们就要正视它,然后逐步解决。”他说,“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还只是一个开端,需要更多的人加入进来一起完成这个目标。我们以此为乐趣、幸福。只要我们找到了伸张正义的支撑点,只要我们的行动代表的是正义,那么我们所做的努力就会开花结果。”
他有着关于社会公正的理想,这个理想也属于我们很多人……
滕彪:耻为盛世添顺骨
■ 本刊记者 楚京辉
2006年2月24日十四时三十分,滕彪给记者打来电话,通知因交通堵塞要晚到一刻钟左右,并表示歉意。
三天前,我们约在当天下午三点,北京大学东门附近的万圣书园见面。
三点一刻,在书园二层“醒客咖啡”的临窗一角,两杯清茶,展开一席实话。
未名湖畔三博士
此前,记者已经通过“滕彪的博客”,阅读了大量他呕心沥血的“道德文章”——既有法理探讨论文、社会调查札记、法律事件述评,也有为数不菲的法庭辩论实录。
博客中一首表达版主心迹的旧体诗虽然并不切合古韵格制,却彰显了他对独立人格、自由平等与公理真学的不懈追求:“耻为盛世添顺骨,又骂皇帝又骂魔。几度山巅学后羿,半生月里画嫦娥。醉后挟云游梦海,醒来对雨唱囚歌。只怕读得禁书少,谁能笑我真情多。”
问起滕彪,他笑着说是自己写的,笑得腼腆,更多的是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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