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廖双元文集
[主页]->[百家争鸣]->[廖双元文集]->[社会矛盾加剧将会导致社会的总危机]
廖双元文集
·狱中楹联又一则
· 回忆毛泽东作古后的一段时日
·美国“九.一一”惨案五周年议评
· 赠难友——[日本友人叶华山君]
·无 题
·你信我信他不信 (小诗一首)
·贺 新 郎 ( 铁窗述怀 )
·为《博讯博客》的《百家争鸣》栏目而作
·赵昕昨日已被谴送回云南昭通父母家
· 如 梦 令
· 古 风
· 桥 (和逸子诗而作)
· 重读辩护辞──《人权简论》
·警民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与冲突
· 真 诚 [孔子诞辰日感慨]
· 神 曲
·我在《民主论坛》上发稿两周年!
·天地正气——高智晟律师的本质
·特赠:伪君子及无耻小人
· 好 事 近
·丙子中秋飞天畅游
·[军事文摘] 华夏聚焦
· 震 荡
· 秋日 赏菊
· 朝鲜核武试验是对人类和平的极大挑战
·〔秋夜雨〕谴朝核爆
·[摊破浣溪沙] 特赠哲胜兄生日纪念
·痛悼杰出的公民运动旗手林牧老人
· 贵州民主异议人士前往西安悼念林牧
·代友吟诗敬母
·端阳吊屈原
·无尽的哀思,深切的怀念!
·〔玉楼春〕悼林老
·〔浣溪沙〕颂英杰
·目睹峨眉山金顶被烧后一片狼籍的感思
· 峨眉山观感
·望 江 南
·长 夜 [立志]
· 黔灵湖夜泳呤小诗一首
·为曾宁散布康成信件给他的一封信
·特 别 声 明
·廖双元对贵州形势的几点意见及建议
·TF:伍同仁——致廖双元先生的一封信
·浣溪沙 [词一首]
· 寄大洋彼岸之友邦 [藏头诗]
·中国公民探索维权之路概述
· 特致二位家华兄
·新 生 [十四行诗一首]
·中国现代文明社会的曙光---紀念《中国啓蒙社》成立
·特致“中国自由文化运动”
·我们大家都来支持李建强等律师的正义之举
· 长相思 [游峨眉山夜宿洗象池而作]
·《登昆明大观楼仿孙髯公而和词》
·题《天赉》茶楼
·平等人权,天下自谐!
·——谨以此诗纪念《西安事变》70周年
·几十年风风雨雨,伤心苦催辛酸泪!
·致《联合国》新任秘书长潘基文先生
·对谭新强“民告官”一案的总结与简评
·廖双元维权个案案例之一 [附一]
·廖双元维权个案案例之一 [附二]
·廖双元维权个案案例之一 [附三]
· 戈尔巴乔夫的英明之举
·致贺洪哲胜先生主办的《民主论坛》与《民主通讯》合刊
·无 题 [七言古风]
·危机即将过去——[新年献辞]
·和友谈“世事”
·已逝去的回忆
·维权个案资料之一 [告 示]
·维权个案资料之一[有关拆迁我住房的几点要求]
·狱中打油诗一首
·走出金华
·时代骄子
·纪念赵紫阳先生逝世两周年!
·TF:廖双元先生特转洪哲胜先生的谆谆告诫
·走出故鄉
·浙江民主党人的团队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林老逝世百日祭
· 望 江 南
·天 净 沙
·狱中杂感诗一首
·天净沙 [歌民运主将]
·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即释放王国齐先生
·贵州民运同仁2007年迎春茶话会聚首吟诗
·禁书、禁书、越禁越“输”
·可鄙可悲的中国现状!
·纪念全球万人绝食抗暴运动一周年!
·无 题 [执着追求]
· 赠 友 [获自由]
· 对 联 [赠胡锦涛先生]
· 打 假
·趣联一则
· 贪官必将报应
·李敖眼中的好政府与坏政府
·读严家祺先生《文革十年史》有感
·〔卜算子〕献给时代精神之领袖
·悼 孙 文
·忆秦娥 [省一监随感]
·缅怀林老——重发此信
·虞美人 [世界风云何时了]
·现实与现象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社会矛盾加剧将会导致社会的总危机

    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极限,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现在比世界上 任何国家都要严重得多。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和教育差距 的持续拉大,造成了社会的极端不平等。而社会不平等导致社会的动 荡,贫困的农民、毕业后无法就业的学生和失业的工人都将成为不稳

   定的社会力量。贫困导致犯罪率的不断上升,司法腐败导致司法的不 公正,政府没有一个有效的政策和法规来扼制地方政府的严重腐败现 象,社会矛盾加速激化,地方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司法机关的不作 为,使得遭遇司法不公正的普通老百姓无奈,只好铤而走险而选择极 端之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最近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内就曾发 生一起残疾老人引爆炸药,致使一死一伤的恶性案件,尽管受伤的王 姓法官不愿说出事件的具体原因,但一个残疾老人用生命去法院大楼 引爆自己,如果不是因为巨大的冤屈,是无法有勇气来完成这一行为 的!

   如果要问,中国人的生命到底能值几许?这也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 题,一桩车祸,三个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消失后,获赔的结果却是天 壤之别,只因为其中一女孩是农村户口,她获赔的是58,000元,而另 两个女孩是城市户口,就每人获赔20多万,而一切的解决都是依照法 律来进行的。农村女孩的父亲不服而上诉,但因为相关法律的规定使 得这位父亲只能饮恨而泪,没有胜诉的可能。在这里完全的体现了法 律的不公正和不平等!

   农民工讨工资,农民遭遇不公,因经济纠纷而争执,以及种种原因而 想不通,无法生存下去的人。当他们选择高楼跳下去以此来结束生命 的时候,这时往往就能引起政府的关注,消防官兵出动大批的人力、 物力,定要努力救下此人。这时,只要你目睹了这个场面,我相信, 没有人不会不感动的!这时候这个人的生命是多么的值价,他牵动了 几千上万人的心灵。此时此刻讨工资的拿到了工资,讨债的马上得到 了欠款,有问题的马上承诺解决,一切都皆大欢喜了,人也救下来 了,多么了不起!武警战士又救活了一条鲜活的生命,等待这条鲜活 的生命的将是七至十天的拘留,因为你妨碍了治安,害得消防官兵浪 费了大批的人力资源。尽管这种方式是多么的不可取,但它确实应是 一条为受害者讨公道不可多得的方法。当这种结果成了一个不成文的 规定之后,许多用合法程序讨公道的人们在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之 后,就无奈地选择了这条路。致使这种现象愈来愈多,愈演愈烈!

   其实,事情演变到这种地步,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要负不可推卸的责 任。许多事情明明可以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防微杜渐,把矛盾消 化于无形之中,这本是他们工作的份内之事。但因为一些司法人员以 权谋私,打关系法律,不能做到秉公而断。使得当事人无法讨到公 道,由此而激化矛盾使当事人走到极端的地步!

   政府权力机关把政治体制改革当成一句空话,不能有效地进行政治体 制改革。一些官员的贪污腐败、欺压百姓、违法乱纪,以及大批的人 员退出中共,使得老百姓对政府和中共失去了信心。政府机关不能妥 善的解决和消化矛盾,反而是故意激化现已存在的社会矛盾,不断的 引发社会危机,使得老百姓的怨恨和不满逐步升级,最终将会造成社 会的总危机和大灾难?这可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们决不能掉以轻 心!!

   (2006年4月15日于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


此文于2006年05月04日做了修改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