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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邱少云的事迹真如中共宣传的那样吗?ZT 我们头顶被强加了多少人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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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斗胆质疑一个政治神话
邱少云是上个世纪家喻户晓的英雄,我们这代人从小就受到了这位英雄的鼓舞。他的事迹感人致深,在上个世纪是几乎没有也不可能有人敢于公开质疑这位英雄的。时代毕竟在前进,21世纪是理性的世纪,理性的时代必然有理性的思考,即使铁定的英雄也不能例外,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不过我首先要说的是,我们必须有一个共识:思考无罪,质疑无罪。考虑到我的想法不会得到一致的同意,所以还是在文章的题目里加上“斗胆”二字比较好一些。
英雄就是英雄,有什么可以质疑的呢?然我质疑的不是英雄、而是杜撰的“英雄”。先来看看有关邱少云的一段文字:
邱少云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战士。(我爸也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但不是英雄),四川省铜梁县人。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勇敢,意志坚强。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部队开赴前线途中,他冒着美军飞机的扫射轰炸,从燃烧的居民房屋里救出1名朝鲜儿童。1952年10月,所在部队担负攻击金化以西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前哨阵地391高地。高地前沿是一片开阔地,为缩短进攻距离,便于突然发起攻击,11日夜,部队组织500余人在敌阵地前沿潜伏,他所在排潜伏在高地东麓距敌前沿阵地仅60多米的蒿草丛中。12日12时左右,美军盲目发射燃烧弹,其中一发落在他潜伏点附近,草丛立即燃烧起来,火势迅速蔓延到他身上,燃着了棉衣。为了不暴露目标,确保全体潜伏人员的安全和攻击任务的完成,他放弃自救,咬紧牙关,任凭烈火烧焦头发和皮肉,坚持30多分钟,直至壮烈牺牲。反击部队在邱少云伟大献身精神鼓舞下,当晚胜利攻占了391高地,全歼美军1个加强连。战后,所在军党委根据他生前意愿,追认他为中国.党员,并追授模范青年团员称号。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总部给他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追授他朝鲜.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1953年,四川省铜梁县建立邱少云烈士纪念馆,并在凤凰山顶树立邱少云烈士纪念碑,朱德为之题词。(《军事百科研究》提供)
这就是有关邱少云英雄事迹的最权威记录,也是我们在小学时代接受的教育内容。的确,邱少云是一位优秀的志愿军战士,他生前肯定做过不少好事这无可置疑。我要质疑的是有关邱少云牺牲的细节问题。
记录说“火势迅速蔓延到他身上,燃着了棉衣。为了不暴露目标,确保全体潜伏人员的安全和攻击任务的完成,他放弃自救,咬紧牙关,任凭烈火烧焦头发和皮肉,坚持30多分钟,直至壮烈牺牲。”从这一段文字我们理解,邱少云就是为了不暴露目标,一动不动地趴在原来地位置上,被大火活活烧死了。正是邱少云以极大的毅力,忍受这烈火的灼烧,才没有被敌人发现志愿军的攻击计划。
就是这段文字,表面看来没有什么问题,但里面蕴含着起码的逻辑错误。
邱少云干什么去了?打仗去了。他作为志愿军战士打仗时带武器吗?肯定带,据说当时志愿军战士使用的武器不但有中国制造的,还有苏联制造的。那么邱少云带武器时带不带弹药?肯定带,起码要带一定数量的子弹,否则手里的枪和烧火棍就没有区别了。按照文章的描述,当时邱少云只要动一动就有可能被美军发现,叫一声或者是本能地喊一声也就极有可能被发现。所以,他是不可能将武器和弹药移动到火区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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