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走近林语堂 文/李松石
外国作品翻译到中国来,中国作品翻译到海外去,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一种方式。而中国人用英文写的作品扬名海外,又翻译成中文,同样获得盛誉的,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林语堂先生当算是第一人。
扬名海外
中国大陆刚刚热播的电视剧《京华烟云》,就改编自林语堂的长篇同名小说,然而原版的《京华烟云》却是用英文写的,书名叫《Momen in peking》。林语堂原本打算将《红楼梦》译作英文介绍给西方读者,因故未能译成,此后决定仿照《红楼梦》的结构写一部长篇小说,这就是《京华烟云》的由来。它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大家族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间的悲观离合和恩怨情仇,并在其中安插了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奉大战、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笔战、青年“左倾”、二战爆发等历史事件,全景式展现了近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该书于1939年底在美国出版后,半年即行销5万多册,被《时代》周刊誉为“极有可能成为关于现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经典作品”。1975年,林语堂更是因这本小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而《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my people)却是林语堂第一部在美国引起巨大反响的英文著作。仅仅在1935年发行后短短的4个月内就创造了印刷发行7版的奇迹。著名评论家伯民在《星期六文学评论周刊》发表评论:“林具有在欧洲、美国等地生活的丰富经历、这使他能够以慧眼全方位评论西方的文化习俗。他对西方文化有着丰富的认识和了解。他的笔锋温和幽默。该书是以英文写作、以中国为题材的最佳力作。”它在世界各地供不应求,伦敦的威廉•海涅曼(William Heinemann)公司在1939年又出版了该书修订本,增加了《中日战争之我见》一章。该书后来成为林语堂在西方文坛上的成名作与代表作。
《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则是林语堂先生旅美专事英文创作后的第一本书,当年林先生在谈到这本书的创作时说:“中国诗人旷怀达观、高逸退隐、陶情遣兴、涤烦消愁之人生哲学,‘此正足予美国赶忙人对症下药。’”果然,这本书在出版次年便长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达52周,再版四十余次,并被译成十余种文字。它所传达的中国人旷怀达观、陶情遣兴的生活方式,以及高雅浪漫的东方情调,至今仍吸引着无数读者。
“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正是先生给自己的写照。
诙谐幽默的人生
除了这几部有分量的作品外,林语堂的中文小品文也同样有名,而幽默(Humour)来到中国,更是他的首创。今天的人知道诸如“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的笑话,就是林语堂的发明。
在两个女儿林阿苔、林阿娜的日记《吾家》中,记述了她们一家很多“有趣”的故事,而之所以“有趣”,赛珍珠在序言中是这么说的,“第一,大家晓得她们的父亲,就是那有名的林语堂先生;跟他有往来的朋友,更知道孩子有一个很有趣的母亲。现在我来介绍这群孩子给读者,也无非为了兴趣。”
清洁无比的脚,是阿娜笔下的故事,“父亲常常夸耀,他认为他的脚是世界上最清洁的。因为他每逢散步回来,总要洗一次脚,他说:‘我的脚是世界上最清洁的,有谁的脚,能够象我一样的清洁?罗斯福总统,希特勒,墨索里尼,谁都比不上我!我不相信他们能象我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的。’”
更绝的,是烧掉婚书,林语堂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当然,他事先经过了太太的同意。
而求学海外,又游历列国,接受了很多的西方思想,可林语堂骨子里还是个很传统的中国人,比如爱穿长衫,“谈到男人,我一定愿意要中国的服装。”林语堂说,“一件长袍从肩上一直到下面,旁观好象一件寝衣。但是看到外国人的服装。内边附着皮肤的是一件衬衫,此外短衣和上衣。在你头边一件东西象缚狗那样缚着,称之曰:“硬领”。而紧紧在你颈上缚着的领带真象狗的链条。这岂不是愚蠢和疯狂?假使一个胖子穿了外国的服装,那便象这样地,他的肚子在中间凸起这衬衫角正在肚子中间飘扬。一根带子拴在裤子和衬衣相接处,你想,这裤子怎样拴得牢?”读来仍让人忍俊不禁。他又极爱喝茶,更令人羡慕的是与夫人相濡以沫、白头一生。
林语堂身处抗日战争国破家亡的年代,其文章中的性灵、幽默之语,有赞誉者,也不乏批评者,鲁迅就写了不少毫无情面的的文章贬林语堂,林也还击过,不过,林语堂从未获胜。鲁迅死后,林语堂却在《鲁迅之死》一文中,写了很多深情之言,且有“始终以师事之”的意思。这种“老成温厚”又豁达超然的态度,也许才是林语堂对“中国人的性格”的演绎与“幽默本是人生之一部分”的体现。而后人每每在看林语堂的故事时,自然的在嘴角上浮现出会心的微笑,也可算是对林语堂先生最好的怀念。
【源自清心论坛(http://qxbbs.org)原创,欢迎转载,禁止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