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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拆迁 最近有一部广受好评的电影:《疯狂的石头》,故事围绕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翡翠展开。行将倒闭的市工艺品厂拆厕所时,在废墟里发现了这么块翡翠。厂长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大张旗鼓地给翡翠搞展览,希望卖出个高价以拯救自己的工厂。一个早就看中了工艺品厂这块地皮的房地产开发商不高兴了,眼看工艺品厂就要关门大吉却又冒出块翡翠来。于是他煞费苦心地花高价从香港雇佣了个国际大盗来偷翡翠,故事就此展开。
其实,这部极贴近现实的荒诞剧就这点不符合实际。谁不知道一直被政府百般纵容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个个都是强盗?谁不知道他们与政府是一家子?他们若想要工艺品厂那块地皮,还用得着脱裤子放屁雇佣什么国际大盗?只一句话,打着"美化城市"的漂亮旗子,就可名正言顺地想拆哪就拆哪!当然,电影毕竟只是电影,我想导演肯定是在顾虑电审局那帮专门奸杀优秀电影的孙子们。但我在网上看到,确实有许多跟我持相同观点的人,现实毕竟是现实。
为石头而疯狂也许只有在电影中才能看到,因为价值连城的翡翠毕竟不多见。为拆迁而疯狂却是当代中国的一大特色,因为野蛮的拆迁在当代中国随处可见。最近博讯网报道的山东菏泽香格里拉非法商业拆迁便是其中一例。
"市政府将他们(指遭受野蛮拆迁的居民——引者注)房屋所在的那一片地高价出让给了开发商,但由于补偿太低,政府未能与居民达成拆迁协议,于是区政府向他们下达了强拆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他们仍未搬出,政府便出动上百人的拆迁队伍进行强制拆迁。"
一位叫李民生的被拆迁居民被逼无奈竟上吊自杀,"留下一封遗书,歪歪扭扭的几十个字:我看不到希望,对不起你娘俩了,只怪被他们逼的。"
"李民生之死在菏泽市引起轰动,但当地政府封锁消息,一律不让媒体报道。总部在北京的《民主法制时报》一位刘姓记者曾去采访并写成稿子,当地涉迁群众翘首以待报道的刊发,但最终还是石沉大海。有消息说,当地政府部门带钱上北京将此事摆平。
政府不但封媒体的口,还堵死者家属的嘴。据说政府花了几十万元与死者达成协议,不让他们接受媒体采访,不许泄漏事情处理办法。死者下葬几天后,马桂荣曾去找死者的妻子了解情况,但遭到拒绝,对方说:姐姐,你别问了,我的压力很大,有政府的压力,也有家庭的压力。你不要问了,再问我就不理你了。到现在,政府对民众的说法是:死者是个精神病。
李民生事件稍微平息后,政府又加紧了强制拆迁的动作。8月12日,又有35户居民收到了强制拆迁通知。半个月之内如果他们不自己搬迁,等待他们的又是马桂荣的命运。而问题是,他们还未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也还未获得任何补偿。"
我看到相关的新闻图片中,有一张是拆迁现场挂的一条红色横幅,上书"建好香格里拉项目,美化我们的家园"。香格里拉,多美的名字。
中国现在是个拆迁大国,这是这个长期的落后国家在经济迅猛发展时必然出现的现象。但在拆迁这件事上,共产党却充分发扬出了他们"革命家"的草莽本质,也折射出了中国市场经济法制的不健全,官商勾结的严重以及商人商业道德的严重缺失。
直至2004年《宪法》修正案,我们的《宪法》才对私产征用做出了补偿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还修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对私人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这是对公民私权的合理限制。国家征收私有财产必须给予补偿,这是无可厚非的。世界各国宪法确立的补偿程度不尽相同,有的要求"充分"补偿,有的要求"公平"或"公正"补偿,有的要求"适当"或"合理"补偿。但我们的《宪法》修正案却什么也没要求,只是说"给予补偿",这其实跟没说一样,真不知道我们的立法者是怎么想的。
既然《宪法》含糊其辞,那这个很关键的补偿程度问题就成了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这无疑是赋予了地方政府对拆迁户生杀予夺的权力,甚至荷泽当地政府最后竟还实行了"零补偿"政策。"零补偿",多么好听的一个词。
连《宪法》都可无视,整个拆迁活动对具体法律、法规的违备就更触目惊心了。这本就是一群疯子。我们的国民经济,发展得如此疯狂。高高在上的GDP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见不得人的秘密?
《疯狂的石头》里,负责展览现场保安工作的包世宏,面对那个国际大盗和另三个小偷来无影去无踪的猖狂行径,操着浓重的四川口音,嗓音沙哑地吼道:"龟儿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以为这里是公共厕所呢?!"
这本是句很可以幽默一把的话,但包世宏那张悲愤的脸却很难让我们笑得出来。他可以通过吼骂来抒发愤怒,可当我们面对这么群"想拆就拆"的"龟儿子"时,连吼骂的权利也难有啊!故事最后,所有为石头而疯狂的人都没有得到翡翠,那块价值连城的翡翠最终被包世宏当成假的送给了自己的妻子。
首发于《自由圣火》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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