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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永波的“感恩”说起 中国羽毛球队再捧汤尤杯。总教练李永波心潮澎湃,激动地说:“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也要感谢举国体制!”我看着这句“感恩戴德”的话,冷笑与自嘲之余也不禁生出许多思绪。
一个政体若想持续下去,就必须要有个体的参与和维护。为了吸引个体参与到政治游戏中来,每个政体都会设计一套针对参与者的利益分配方案。
在民主社会中,任何公民本质上都可以不受非法损害地、直接或间接地分享到政府所创造的利益“蛋糕”,这是当然利益。而在专制社会中,只有掌权者和对政权死心塌地者才能贪婪地享用“蛋糕”,此时它已变质为一种暴利“蛋糕”。这就是专制政体的“维生素”——既得利益。享有这种非法利益的群体就是既得利益集团。
接下来我要引入吴思先生通过研究中国历史而总结出的“血酬定律”这一概念。“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这就是血酬定律。”(吴思:《血酬定律》)。简单说,个体为实现一定目的而实施暴力,施暴对象的价值越大,个体的施暴所得就越高。也就是“付出”与“回报”应是等同的。
主要从地方匪霸的生存角度出发,或以匪霸心理为依据而考察问题的吴思先生,认为暴力集团施暴(包括为缓解矛盾而采取的改革措施)就是为了追求血酬,血酬定律只是一种目的性规律。但我们若从大的政权暴力集团的政治角度出发,或以政权魁首的心理为依据而推理,魁首为了吸引个体参与、实施政权暴力而抛出一定的酬劳(即前文所说的“设计一套针对参与者的利益分配方案”,在此它已是一种非法的暴力性方案),只要个体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便可获取酬劳。利益是最好的诱饵,趋利者岂会不上钩?——这便是起着维护专制统治作用的手段性血酬定律。从趋利者的角度讲,他们参与政权暴力的目的就是牟取血酬,这又是吴思先生所指的目的性血酬定律。前者所抛出的与后者所追求的两个血酬,相衔接合并后即产生既得利益。两者狼狈一体,使专制政体岿然不动。
民主改革必然触动既得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它在本质上挑战的即是血酬定律——让政权暴力集团无法实施暴力,或将施暴成本提高、血酬降低。已经享受惯了美味“蛋糕”的既得利益者怎会习惯“粗茶淡饭”?他们势必极力维护专制政权的统治。我认为中国当代保守派所高谈的改革必然引起社会震荡的问题,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这帮庞大的吃血酬者,在因改革而“下岗”后的“社会安置”问题。
我不否认李永波是位教导有方、为国争光的好教练,也不否认为中共大唱赞歌的季羡林是位渊博的学者。但成功的他们与其他许多直接或间接地靠血酬生存的人一样,只顾着享用“蛋糕”,而忽略了“蛋糕”制作工序的非法性。在当今中国,耀眼的光环下往往会隐藏着无尽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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