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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人本及其他
人性人本及其他
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盲点,那就是自觉不自觉地偏重于总结`抽象社会群体所显示的共性,而作为构成人类社会这个整体的个人,则常常从他们的视野中消失,或者没有引起他们足够的和应有的重视.而真正的科学研究,都是从个体[微观]`孤立`片面`静止等等基本元素开始的.比如医学研究,我们很难想象在没有弄清分子`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的基本结构之前,它能够发育成为一门成熟的医学科学.事实上在任何领域,一切整体的`联系的`全面的`运动的研究都必须建立在"基本元素"之上,不然所谓的整体把握只能是盲人摸象然后人云亦云.比如我们的传统医学,它对人体的认识,就这样无可奈何地永远停留在含含糊糊的"五脏六腑`十二经络"这一层面,从而也就永远失去了走近科学的机会,更不用说形成科学的体系. 在人类社会,人无疑是一切问题的起始和归属.人的存在是全部存在的唯一前提,没有人当然也就等于没有一切.同样,离开了人,一切问题都只能是伪问题,既无法解决也无需解决.以某个个人的视角,把人抽象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它展示给我们的,仅仅是被歪曲了的和被"期许"的人,这并非就是人的本质而恰恰是人的面纱.如果我们以哲学的语言加于概括,人的本质就是迎合社会关系和分解社会关系的两面体,前者为社会属性--"异我",后者为自然属性--"真我".人类社会正是在无数个"异我"和"真我"的痛苦挣扎中,在此消彼长的矛盾运动中,在地球这个有限的舞台上,变幻着不同的色彩和不同的体态.可是无论色彩有多么鲜艳,也无论体态有多么优美,却永远没有第二种声音为人类喝彩......
一.生命:源于享受
尽管150多年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但它在许多方面仍然缺少足于服人的可靠证据.比如生物突变,比如为什么有的猿猴未能进化成人等等.而且他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纯自然法则,被别有用心者引申为社会学原理,更被希特勒们所歪曲利用,直接导致人类的自相残杀,已经远远超出了自然科学的范畴,其后果令所有热爱和平的人慨叹`担忧.这些当然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我们只是以现有的生物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知识,探讨一下人诞生前后的生物过程--自然属性,并结合人的社会属性以图对人的本质有个全面的了解.
"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皇帝内经.灵枢.本神],这是2000多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对人类生命形成的概括.近代医学更是从精子的产生`授精着床`胚胎形成到胎儿状态都有准确的认识.并且证实能够参与授精的只是其中的几亿分之一,对环境[PH值须在7.2~7.8之间]的要求还相当严格.而绝大多数就只能在数小时至数十小时内,于同样的环境走向死亡.可见人类在混沌状态就已经有了激烈的搏杀与竞争.不过这个唯一的幸存者,我们却暂时无法证实它是不是当中最优秀和最出色的一个.而在此前和此后,一直到娩出体外独成一体,这个幸存者都需要从母体不断地获得能量和营养,以备自身的生存`发育`成长之需.这当然是一种无条件的索取,是"强盗式的占有",也是无意识的"野蛮".人的自私`利己`贪图享受差不多在这里就可以找到一点佐证. 还有另一种现象也同样地有趣:那就是在母体与胎盘之间,还存在一个无形的屏障,它可以部分地阻止有害物质的侵袭.这被证实了的事实在生物学上并没有满意的解释,只好把它归结为进化的结果.但透过这一现象,我们或许可以看作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另一本能--趋利避害和怀疑一切--对伟大母亲也不放心. 如果孤立的考察上面那些事实还不足于得出相应的结论,那么我们联系直接导出上面那些事实的事实,或许可以找到一点本贴试图证实的问题的线索. 由于人为的因素,在我们居住的这个国度有许许多多的"禁区",性话题也是其中之一.虽然我们已经认识到过分的固禁不利于人的成长,但在实践中此类问题还是探头探脑的不肯解/放出来,没有多少人真正愿意从文化的角度去考察,而是把它神秘化`庸俗化甚至妖魔化,这无疑与我们的文化传统`社会伦理道德有着密切的关系.圣如孔子,也只是留下一句"食色性也",从此闭口不谈.而在弗洛伊德那里,却把性作为研究的重点,认为性本能冲动是人一切心理活动的内在动力,是生存意志的核心,是一切欲望的焦点.其实在我们的汉语里就有一个异常哲理的词汇--"性命",它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命"之前实乃"性"也.不过当我们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设计美好前程,为他们设计与之息息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时候,我们却刻意地回避了生命之源.
我们知道,除人类以外,别的动物是没有思维的.或者只有简单思维--被动思维:在接受反复刺激后形成的条件反射,但它们却无一例外的在成年后出现性需要和性兴奋.这除了表明性是动物本能外,也足于说明性是盲目的和相互怡悦的.它在主观上并没有"繁殖后代"的要求或者设想,仅仅是因为自身的需要.当然,它们普遍地会寻找具有同样需要的对象,或者挑起对方同样的需要来实现这一需要,以最大程度地获得性和谐. 人类在这方面也没有多大的差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人类的性活动`性对象要受到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而性本质却仍然保留着动物本能.我们始终竭尽华章丽句纵情讴歌和赞美的所谓爱情,在某种层次上甚至可以理解为性前戏,因为爱情起源于性同时又是走向性的通行证.不管是黄昏后的约会[人约黄昏后],还是后花园的私订[私订终身后花园],共同的诉求也都是两性的结合,并没有其他功利为目的. 这里需要澄清的是:婚姻在现代社会越来越明显地带着功利色彩,比如广泛地要求"门当户对"等等,但这并不意味着性行为本身具有功利性.哪怕是极其肮脏和不人道的"政治联姻",其性内容也同样盲目是的.当然如果双方或者其中一方长期不能体念到应有的怡悦,那么产生性扩张的可能性就会增加.这也反证了性本身是无目的的,它终结于个体需要的全面实现[或者说满足]. 没有两性的结合就没有新生命的诞生,而几乎所有两性的结合都不是以繁殖新生命为目的.在现实生活中,即使长期不孕又期待生育的双方,在进入性角色后也一样会忘记自己的使命.性需要激情,而有目的的性往往是不成功的,这也正是人的动物本能之一.新生命的诞生,就是在这样的无意识状态中,在人们的自然需要获得满足的过程中,在相互燃烧的那一刻实现的.换句难听的但又不得不说的话说: --生命源于享受! 生命是两性结合的副产品`是不期意的收获.一如基督徒所说:感谢上帝,是您给了我生命......
二.人之初:性善还是性恶?
相传<<三字经>>成于元初,为淳祐元年(1241年)进士王应麟所著.他开篇就说"人之初,性本善",可是他并没有为这一判断提供充足的理由,所以只能说是"独断"或者"武断".不过元明以降七百余年,国人却是据此照本宣科,起码在正统的教育里是完全赞同这样一种说法的.唯有在过分强调阶级斗争的十年动乱中,才否认了"性本善"之说,并在幼小的心灵里就打上了阶级的烙印.西方基督教倒是没有直接回答这一问题,它反过来把球踢给了你--"你有沒有罪恶感?有,这就是原罪了".其实原罪的产生,我们还可以在欣赏拉斐尔的油画<<原罪>>[The Original Sin]之余,触摸到其基本的脉络:伊甸园里的蛇引诱夏娃偷吃善恶树的果子,夏娃又纵恿亚当吞食......于是人的始祖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但也同时获得了原罪.所以基督教要求人们不停地在上帝面前忏悔,以消除罪恶的念头,同时求得灵魂的安宁. 从上面两种迥异的判断中我们可以看出,中`西两种文明对"人之初"的解读是尖锐对立的.不过前者流于武断,后者源于宗教传说,都没有进行科学的`理性的剖析.这在政教分明的国家并不会给社会生活带来深刻影响,而在政教合一或者宗教堕落为政治附庸的社会却遗害无穷,正如前面提到的十年动乱.
没有谁告诉我们"人之初"的指向到底是哪个年龄段的人群,我们只好设定为"不具备分辨是非善恶能力"的那些孩子.由于他们并不直接充当某种社会角色,缺少与人交流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因此我们很难从他们的所作所为中判断他们倾向于性善还是性恶.更何况善恶之于他们并不存在一个现实的标准,因而进一步增加了判断的难度.假如利已`索取`择善拒损在他们也算为"恶"的话,那倒是与娩出母体前一脉相承了.他们和所有哺乳动物一样,离体后都会自动建立吮吸发射.这时候他们甚至不能辨认自己的母亲,实实在在地表现为"有奶便是娘".但这只是生存的需要,是一种本能.随着婴儿视`听`触觉的不断发育,和母婴之间亲情关系的不断固定,他们会很快地透过母亲特有的表情`声音和动作,感知到母亲的善意与关爱,意识到从母亲那里可以获得安全保障.于是他们开始排斥陌生人的接近,甚至不接受陌生人的给予--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种给予是善意还是恶意.这表明"人之初"对未知世界是极度不信任的,对他人和陌生环境也有着相当程度的不安全感. 如果说早期婴儿只是以物质需要为主,同时区别地只认同良性的感观刺激[如母亲温柔的声音`甜蜜的微笑等],那么年长儿就已经很在意精神需要了.优美的音乐`鲜艳的色彩`运动的物体等等,都能够引起他们极大的兴趣,并引发他们强烈的占有欲和支配欲.他们甚至会采用暴力的手段`不计一切后果去获取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对夺其所好者则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和敌意.一旦自己的夺获失败,他们还会寻求帮助,直到完全占有这一时刻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才会心满意足`破涕为笑.
"人之初"所表现出来的人性的弱点还远至此.他们总是以自己的需要决定取舍,而极少顾及他人的存在,甚至对自己的父母也如此.而且他们的需要总是处于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日复一日的和大人们做"喜新厌旧"的游戏.比如儿童玩具,家长们就只有不断更新,才能满足孩子们玩的需要.还有一点同样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只有当自己的需要获得满足之后,并且确定某种东西为自己不再需要时,孩子们才会表现得慷慨大方`才愿意利人.
现在,我们可以判断"人之初"得到是"性善还是"性恶"了.
三.自私与贪娈:永远无法超越的弱点
自私--是指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和/或集体的利益.把它放在人与人之间去考察,大致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单纯利己而不损害他人利益;二是利己的同时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其中,利己是主观要求,损人则是客观结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物质资源的有限性,单纯的利己事实上并不存在,或者只存在于某时某地和某种特定的环境. 贪娈--是指欲望无止境,永远不知道满足. 在人类,自私和贪娈既可以表现为物质追求,也可以表现为精神追求,这是人和动物在这方面的区别. 另一个概念也需要澄清:那就是"本性"--它是指根本的性质或固有的个性.例如上面提到的自私`贪娈`享受等等,它既是人的本能--可能在某时某地和某种特定的环境里处于"休眠"状态--也是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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