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水扁可以说不 陈水扁可以说不
台湾第一家庭这些日子有些不爽,而且看样子还要顽固地不爽。这不爽在阿扁心里大有家门不幸的意思,另外在他口里又有如骨梗喉的滋味,在他肚里还有如气涨腹的难受。最近的陈水扁可谓真他母亲、甚至真他祖母地窝囊,当年做“台湾之子”时不得不意气风发、激扬文字,可如今当了台湾之“首”,反而不能不忍气吞声、俯首贴耳,哪有对岸“一人窃道,鸡狗齐天”的光耀祖宗地爽?从前有钱人府上偏房姨太太的丫头,还可以把卖文为生的狂士放在眼外--当然也有人说暗中记在心里,现在这陈总统一见布衣文人就得陪笑,看来这“睾”[李大师的说法?]丸之地的行政长官还不如那丫头值钱。因为丫头再不济也是家长提拔,而陈长官却是草民雇佣,地位自有云泥之别。
政治领袖自然就是公众人物。可是我们在中华大地见过的此类人物,一般都已经不配称其为人了--风风光光的时候是神,“双规”以后就变成了鬼。当然不幸被“双规”的只是少数,经世济民毕竟应该好神多而恶鬼少,比例关系也永远只许可九个指头比一个指头,非此不足于证明神的伟大、神的正确及至神的不容置疑。当然做神也是很受累的,终日日理万机地工作在人头三尺而足不着地,还要代表那么多人去滋润二奶、三奶等等,时时刻刻总有代表不完的事非得由神去代表不行。幸好神真正是神通广大,养育、驯化顺民之余,还要通神、护神--确保神位一百年不动摇。
陈长官不幸生活在小岛,因此并没有什么人把他当神。或许陈长官心里也是愿意当神的,可是岛民们不同意,他也只有徒叹奈何。不过当不了神的陈长官做人也是苦海无边--谁让你争着、抢着去干那受雇佣的活儿?被雇佣了就是佣人,没人管你是什么“总统”还是别的什么“长”,总之你是佣人了你就得低人一等。平民家的儿子抢了银行也不关做父亲什么事,李文人公开好色也可以当代表,惟独你阿扁不能如此快意,亲家的儿子不守法能与你没关系?起码也该负择婿不当之责。对岸说“子不教,父之过”,我们制度先进,自然还得另加一条:婿违法,岳之误。
按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该有阿扁一份,最高长官不能有特权难道还能没“普权”?脱了龙袍,阿扁不也是一介平民么?公众人物真得那么特殊?尽管公众人物的臀部好象应该比较地干净--因为那是英雄崇拜者的脸面,可是人家的屋顶漏水,我们好意思说他是盗窃资源么?
小赵是小赵,阿扁是阿扁,有人愿意在小赵与阿扁之间结网,陈水扁倒可以把腹内之气排出来、把喉中之骨咯出来,然后大声地说:不!
此文于2006年06月13日做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