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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与腐败
据说辩证法的精髓就是一分为二,当然也有人说它不过是十八扯.作为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谁掌握了它,谁就等于开了天眼,谁的手里就等于掌握了一把万能钥匙.从此天下便没有解不开的难题`打不开的锁.一句"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有如倚天之宝剑,称得上见招拆招`招招致命,既可做"批判的武器",又可做护身之盾甲,实乃克敌至胜的无价法宝......
我们知道所谓腐败,不过就是利用公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如果把腐败作为标本,把辩证法作为显微镜,我们是可以把腐败这个"一",看出个"二"来的.当然这个"二"里的其中之一是"臭狗屎",可是另一面却是个"香饽饽".因此仅仅把腐败当成臭狗屎是不科学的`片面的和孤立的.推而论之,反腐败就是反科学当然也是反动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嘛!腐败怎能例外?
腐败的"臭狗屎"属性为党`国和国民所不耻,我也就不多说了.现在让我们看看它的"香饽饽"的一面:
首先,腐败的历史之久远`涉及面之广泛`生命力之旺盛,充分说明它是顺应历史潮流同时还有群众--不,应该是干部--基础的,因此它该是进步的;
其次,只有腐败的不断涌现,才能衬托出清廉的可贵,才能养活反腐英雄,才能丰富文化生活[反腐剧],才能导出先进性理论,才能让当今信仰崩溃的国民有崇拜的对象...... 再次,如果我们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观察腐败,它确实犯不着我们去赶尽杀绝.且看下面的分析,或许有益于我们的判断,和思考.
我们知道,腐败的主体必须是"治人"者,只有他们才掌握着公权.而"治于人"者,是没有机会腐败的.按时髦的说法,前者为"强势群体"--为少数;后者是"弱势群体"--属多数.腐败的终极目标是经济利益,亦即"荣华富贵".因此谁要想通过腐败过上"荣华富贵"的好日子,他就必须首先去争取成为"治人"者,这就是竞争.而竞争是社会进步的必备条件.
既然腐败的诉求是经济利益,说白了无非就是一个字:钱.那也就是说,只要有了钱,我想得到什么,理论上就应该可以得到什么.这可是个利国利民的好现象啊!同志们.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钱--财富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得到的,而诸如学位,本来是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才能获得的;官位本来也要甘当"公仆"才能得到并且可能一直做上去的;名誉更是要取信于民才能巩固......而当这一切都可以用金钱去交换时,这中间会省下多少麻烦?我们的国民只要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把钱袋子解决了,那些东西还不容易?
腐败还是明摆着的经济增长点.只要我们把原来不好意思明码标价的东西定个价,比如一个科长8万,就算全国有100万个,是多少个亿?还有更大的位子还有各行各业的大大小小的头目,哪还算得过来?这还仅仅是行政系统,如果把其他方面的`只要能满足腐败者要求的统统都"腐败掉",我们的GDP还愁什么?
腐败还是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腐败者占有财富,最终还是要消费的.假如我们能够容忍腐败,让腐败者体体面面地加入我们的经济生活,我们还担心什么洗黑钱资金外流?
如果腐败仅仅是个别的人,那么他旁边的人肯定会极力反对;又如果腐败是个别阶层,那么其他阶层也会同仇敌忾.但是,如果所有人都参与腐败,那么还有谁会傻乎乎的要反对腐败呢?
学好辩证法,以辩证法武装我们的头脑,我们才能辩证地看问题,我们也就能够心安理得地接受腐败`理解腐败.因为辩证法告诉我们:你不腐败,恰恰证明你无能!
此文于2006年08月11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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