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忧参半话维权 喜忧参半话维权
维权作为草根阶层维护自身利益和基本人权的对抗行动,客观上为现政权出了道难题。但对于从善如流的中共而言,它完全可以避开制度问题而把责任推给地方政府,同时中央政府正好有借口削弱地方权力,从而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为维权提供法律帮助的维权律师,也只是把这种几乎象是出自本能的对抗行动引导到法律途径,使维权行动的经济或者是政治诉求能够在法制匡架内实现,与直指政权的民运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这些年所发生的对抗行动有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参加对抗行动的所有人,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自己的并且是可见的或者可计算的现实利益被侵犯后,才挺身而出的,它既没有维护法律的自觉,也没有挑战制度的动机。而且这种侵犯大都是中国现有的政策`法律所不允许的,属于地方上行政不作为或者有法不依`最多也就是贪赃枉法的局部事件。这些局部事件也只有上升到`或者在维权律师的推动下扩大到严重影响“稳定”局面时,中共才会痛下杀手。这是它与民运在另一层次的区别。
我并不怀疑维权和维权律师在现阶段的某种程度上对中国民主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而且从长远来看,草根阶层的这种非理性对抗行动对民主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潜在的破坏力。因为在缺乏公共意识和民主与法治观念的草根阶层那里,尽管现在的对抗是“合理的自私”,但谁也无法保证“合理的自私”会进一步膨胀,结果只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那可就是给民主出了道难题了。
这,或许又是愤青们所谓民主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