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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高智晟先生的绝食活动
罗列
高智晟先生反抗暴政的绝食接力活动持续已是很久了,几乎所有的大陆传统媒体都集体失语,昨日又获悉高智晟先生在短短的时间内,第二次险遭车祸,——这使我对“中国地方政府执法者日益黑社会化”的说法更加深信不疑。
看看我们眼前的现实:我们也拥有描绘得很冠冕堂皇的宪法,那上面的内容与民主国家也相差无异,都写着“公民有言论、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等,但实际上呢?师涛、李建平、任自元等人因言获罪,许万平等人因举行反日游行而判重刑。回到高智晟先生身上,他的振臂高呼,实在是缘于他的知识分子良知,广东太石村村民合法维权活动惨遭镇压,大陆不同信仰的同胞横遭非人道的迫害,又怎能使正义感强烈的知识分子甘于保持沉默呢?
有时我甚至想,在理论上“人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大陆中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民自由程度甚至不如蒋介石在大陆统治的时候,那个时代,政府毕竟允许鲁迅的遗体躺在万国殡仪馆供民众祭奠,且有孔祥熙等国民党大员参加,而现在,政府却不允许公众祭奠改革开放的先驱赵紫阳先生;那个时代,国民党毕竟允许了象《大公报》那类对政府持激烈批评意见的报刊存在,而现在呢?焦国标一篇《讨伐中宣部》,使他失掉了北大的饭碗,《中青报》刚登了两篇龙应台女士赞颂台湾民主的文章,便立刻遭到整肃,——事实上,大陆根本不允许非党控制的媒体存在,人民实质上并无言论权、选举权,更谈不到有监督政府的权利,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窑洞答复黄炎培的“让人民监督政府”的诺言,始终是有花无果。
高智晟先生的绝食活动,声援者日众,但声援绝食活动的郭飞熊被打、胡佳失踪、赵昕等被限制走动,这一切又说明了什么呢?在公民自己的土地上,如果连属非暴力的“绝食的自由”都不存在,却硬说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这实在是滑稽得有点过分。
不管别人对高智晟先生的绝食活动有何评价,但我确信,如果将来的人评价我们这个时代,未来肯定会给“埋头苦干、拼命硬干、为民请命、舍身求法”的高智晟们浓墨重彩地写上一笔,因为他们才是中国的脊梁,才是我们民族的未来,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有可能使现在的大陆知识分子避免集体性的蒙羞。
——写于2006年3月29日
—— 2006年4月初被BBC中国人谈中国采用
——2006年7月31日录于博讯博客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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