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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去“中国人权”荣誉理事的职务
刘刚请转
励之、罗基、浩成、王丹等同仁:
我在2月12日就给诸位连发两信,辞去“中国人权”荣誉理事的职务,未见发表,不知何故?
刘青先生的滥权和腐败,令人震惊!我过去只听说“中国人权”每年有20余万美元经费,想不到每年开支竟有300万之多。人道主义援助每年10万元,恐怕没有那么多。从1996到1998 年,我曾为西安、杭州、重庆、大同等地的朋友申请过大量资助,1999年以后分文没有,就连在狱中致残的杭州陈龙德和在狱中患癌症的四川蒲勇,出狱后全无治病和糊口之源,刘青也置之不理。卢四清问题,自茉莉给丁子霖发信介绍此人可靠,建议把香港人权信息中心作为“中国人权”的派出机构以后,我们劝刘青接受茉莉的建议,他也不理。
“中国人权”这个机构,在经过改选、改制之后,还有其存在的必要。不过在改建以后,我是决不参加了。因为我在2002年3月就已经声明,不在参加任何集体活动,只以个人身份继续从事中国的人权民主事业。我最近应邀担任赵紫阳民间治丧委员会的发言人之一,那只是个临时性的工作,不是长期存在的机构。
林牧 200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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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187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此文系本刊首发,欢迎其它各类刊物转登转发,但是请注明出处和本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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