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刘晓波文选
[主页]->[独立中文笔会]->[刘晓波文选]->[我的人身自由在十几分钟内被剥夺——写在劳改基金会主办“苏联的古拉格和中国的劳改”国际研讨会即将召开之际]
刘晓波文选
·人权意识的觉醒与政治改革──再论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
·大洋两岸的绝食──有感于任不寐和杨建利家人的绝食
·强化党权的地方人大换届
·窃国强盗的敲诈
·邱吉尔的真正传人布莱尔
·“新左”的面具(附:王绍光等的声明)
·23条戳破中共的“政治文明”
·领先于世界的精神阉割术
·民间的升值与政治民主化
·美国的低调与法国的高调
·一位安徽农民的政治智慧
·李锐公开论政──民间压力的象征
·赖昌星、贾庆林与朱熔基
·成败论朱熔基
·强烈抗议对《21世纪环球报道》的封杀
·中共高层挺董的秘密
·倒萨之战与联合国权威
·憎慕交织的美国心结
·为枪杆子政治加冕的盛会
·蔑视生命的党权至上
·独裁制度的替罪羊
·收容遣送与制度性人祸──简评孙志刚之死──
·SARS危机中的国际支持
·【人权评论】高官批示保障不了人权
·道歉、感谢与颂歌
·产权改革问题上的道义担当
·政治SARS制造的又一大冤案——为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而呼
·用真话颠覆谎言制度——接受“杰出民主人士奖”的答谢词
·从孙志刚案看政治权力干预司法
·舆论误导出的胡温“新政”
·诚实地说出常识的良知——祭李慎之先生
·周正毅案与金融腐败
·刑不上政治局的“问责”
·孙志刚是民间抗暴之英雄——从孙志刚案到中止收容遣送
·我们能盼来什幺?
·亲港府而远民意的香港行
·透支民众未来的金融腐败
·希望与失望的恶性循环——简评胡锦涛七·一讲话之一
·胡温不会挑战江派的深层原因 ——胡锦涛七一讲话评论之二
·吃饭哲学与跛足改革————胡锦涛七一讲话评论之三
·坚定不移地玩弄亲民工具——胡锦涛七一讲话评论之四
·三岁李思怡之死拷问灵魂
·民间维权运动的胜利
·北京封锁信息的双重危害
·刘晓波 任不寐 关于《灾变论》的对话
·谁为超期羁押的良心犯鸣冤
·大陆执法者的双面
·港人胜利对大陆的压力和启示
·23条与独裁者的噩梦
·金正日独裁吞噬金大中阳光
·中国没有司法正义
·毛泽东玩弄宪法
·跛足外交来自跛足改革——朝核危机评论之一
·“民主立宪”的虚假
·六方会谈与中国外交
·狂热到精明的爱国主义
·自焚背后的人权灾难
·无声三中全会与信息歧视
·神五升空后的虚拟和真实
·刘荻获释的启示
·谁为暴君毛泽东招魂?
·向独裁献媚的希拉克──评胡锦涛访法
·杜导斌案——从完全黑箱到有限公开
·湖北省公安厅应该作出进一步澄清
·特权者的反腐特权
·枪杆子下的胡温亲民
·《证词》附录:刘晓波给廖亦武的信
·人权入宪下的人权迫害
·直面六四──让你的良知被人看到──有感于蒋彦永先生为六四正名
·独裁政府怎能监督自己
·难道恐怖屠杀是死亡庆典?——有感于中国某些网民为马德里爆炸叫好
·康德点燃的启蒙之火(上)——纪念伟大哲学家康德逝世200周年
·康德点燃的启蒙之火(下)——纪念伟大哲学家康德逝世200周年
·赢选举的阿扁和赢公投的连战
·康晓光的狂妄和阴招
·特权式反腐的无效
·【紧急呼吁】强烈抗议中共公安逮捕六四难属丁子霖、张先玲、黄金平
·台湾恶劣环境中的优质民主
·关于丁子霖、张先玲、黄金平被拘捕事件的紧急呼吁
·受难母亲的泪与爱──献给被捕的丁子霖、张先玲、黄金平
·关于三位被捕难属的最新消息
·关于丁子霖女士最新消息
·有力量的残疾青年罗永忠
·让清明变成石头——为六四亡灵而作
·日人挑战首相 国人围殴女子
·美英自由联盟必胜
·北京能否有对台新思路?
·直面六四:让你的良知被人看到──有感于蒋彦永先生为六四正名
·帮闲博士的献媚术
·话说李敖---精明的骄狂
·为再燃野火的龙应台辩护
·话说李敖之二─紧跟暴君毛泽东
·不要说今年的春天很冷
·"人质外交"源于独裁政治敌视民间异见的本质——为杨建利被捕两周年而作
·由段琪瑞的侄孙死于六四屠杀而想到的
·依法治港的实质是“恶法治港”
·从新华网民意调查看国人的人权意识
·在大陆,五一是谁的节日?
·林昭用生命写就的遗言是当代中国仅存的自由之声
·向死于恐怖袭击的同胞致哀
·谁在乱港害中?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我的人身自由在十几分钟内被剥夺——写在劳改基金会主办“苏联的古拉格和中国的劳改”国际研讨会即将召开之际

   1996年10月8日清晨,正在睡梦中的我,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我起身开门,眼前站着的是熟悉的片警居晓菲和另一位我没见过的警察。居晓菲一向喜欢穿便装,今天却换上了警服,从他的装束和严肃的表情中,我多少已经感觉到了此次大概不是例行的谈话或传唤,一定要发生更为严重的事情。因为,六四后,我一直与警察打交道,和这位片警打交道的时间也不算短,他是个有良心的警察,平时对我很客气,脸上总挂着和善的笑容,也擅于营造轻松的气氛,我还从未见过他这么严肃的表情。
   
   我妻子也被惊醒。我安慰她说:是小居,不会有什么事。妻子大概也以为这是又一次我们见惯不怪的例行公事——隔一段时间就要有一次传唤。所以,她只是对警察这么早就来骚扰感到不满。
   
   其实,我当时想让妻子起来,跟我一起出门,如果真发生了什么,她也能看到我被抓走的全过程。但我又实在不愿、不忍心让妻子目睹那近于生离死别的残酷一幕,不忍心听到她那声嘶力竭的叫喊,看她那被泪水浸泡的目光。于是,我装作若无其事地穿衣、出门,直到下了楼梯、走出门洞几十米之后,我还回头望了一眼我们小北屋的窗子,它还开着一道小缝。我多希望此刻能看到妻子从窗口伸出来的头。

   
   两个警察把我领到万寿路派出所,直接去了二层的大会议室。那里居然已经有七、八个警察在等着我了。有穿警服的,也有穿便衣的,其中的三个人端坐在长条桌的中间。这个屋子、这个长条桌我很熟悉,曾经多次在这里和北京市公安局一处(政保处)、海淀分局和派出所的警察们见面。大多数情况下的见面,也就是例行公事的“聊天”或“沟通”。
   
   进屋后,他们让我坐在那三个人的对面。我很渴,因为平时在家里,我晨起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喝一杯白开水。我向他们要了一杯水,喝完后,点了一支烟。偶尔一抬头,才发现在屋子的东南角,有人扛着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我。我刚想问:这是干什么?正对着我的那个人开始向我提问。提问没有什么特别的,无非就是明知故问的一些例行问题,诸如姓名、年龄、籍贯、民族以及其他情况,我都懒得回答了。接着,他们出示了两份境外报纸的复印件让我看,内容是我的一遍文章和一封呼吁书,以便当面确认是我写的或我执笔起草的或签名的。这一切问过之后,他们就开始向我宣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书》,以“造谣、诽谤”和“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我三年劳动教养。
   
   也许是已经有过两次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经验,并对自己未来的命运有了比较充分的心理准备,听到“劳教三年”的判决,我没有丝毫的慌乱,甚至连不安的感觉都没有。当他们让我在判决书上签字时,我好象没过脑子就拒绝了,不是愤怒的拒绝而是平静的拒绝,并当即提出不服此判决的上诉。他们又多次恐吓我:你再认真想想,拒绝签字的后果。这样的威胁我也听到过多次,就是说破了天,我也不会接受这样的判决。劝说无效之后,他们让我在法律文件上写下“本人拒绝签字”几个字,我还是平静如初地写下这几个字。
   
   所谓的法律手续办完了。我又点了一支烟,他们带我出了派出所。我提出要见妻子一面,他们说回头会通知我的妻子。
   
   三辆警车停在派出所门口。他们没有给我戴手铐,甚至是礼貌地让我上了中间的那辆,居晓菲和另一个警察坐在我两边,把我夹在中间,前坐是一个中年警察和司机。一上大街,警车就一路鸣镝,由长安街向东行驶,在公主坟立交桥右转上了西三环,再拐向南二环。大约半个小时后,警车拐进了一个窄胡同,出了胡同就到了半步桥44号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大门口等待警察办拘押手续时,居晓菲偷偷塞给我一包万宝路烟。我坐在车上抽烟,一个穿便衣的警察递过来几根油条,权作早饭,我居然也吃了两根。事后,我惊奇于在那种情况下,我的情绪是那么稳定,我的食欲竟如此之好。
   
   后来,我被带进了看守所。在某个房间里,看守所的一位女警察负责登记和询问。询问完毕,我要求纸和笔,写法律委托书和上诉书,那位女警官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居晓菲以及另一个同车来的年轻警察。居晓菲问我有什么事需要他转告刘霞,我就把衣兜里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有钱包、钥匙等,包括他给我的那盒烟,一起交给他,让他带给刘霞。我还想让居晓菲给妻子带几句话,但一时语塞。这时,看守所的警察回来了。
   
   直到出狱后,妻子才很愧疚地告诉我:居晓菲受到了处分。因为,我被关押在何处,办案的警察不能向外透露,但居晓菲从看守所回去后,真的偷偷地找到我妻子,送上我托他带给刘霞的东西,并告诉她我被判处劳教三年,羁押在半步桥看守所。刘霞没经验,以为居晓菲是代表官方通知她,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出居晓菲的名字。
   
   我从走出家门到走进派出所再到被押上警车,整个过程大概只用了十几分钟。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制度,剥夺国民人身自由这么严重的惩罚,居然可以不经过逮捕、提审、起诉和审判,在十几分钟内搞定,极大地节省了践踏人权的成本。
   
   劳教制度是当今世界最野蛮的恶法,野蛮得那么轻率和荒唐。我被劳教是政治原因,决定来自中共高层。其他原因被劳教的人,大都是由派出所作最初决定,事实上也是最后决定。某位派出所的所长就可以自审、自判、自定几年刑期。而派出所把劳教决定上报分局、市局和劳动教养委员会,大都是走走过场而已。
   
   劳教制度无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可以剥夺国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在劳教的执行过程中,被劳教的人也被剥夺了所有的法律救济权利,这明显违法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同时,中共《宪法》第五条第三款和第五款还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从1957年8月3日中共公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开始,劳教制度的运行已经将近五十年了。据统计,先后有超过350万人被劳教过。劳教制度已经成为中共政权肆意践踏人权的制度标本,也是压制国民要求信仰、表达、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的最有效的工具。
   
   改革以来,已经有诸多法律人士、作家和学者提出过废止的意见,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建议人大常委会废止劳教制度。1998年,曾一度传出劳教将被废止,但1999年为了镇压法轮功的方便而搁置。
   
   2003年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组织中美部分专家教授召开了一次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座谈会。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科恩教授,美国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柏恩敬先生,中国法律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汪庆华先生,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刘晓堤女士,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曲新久教授、焦宏昌教授、王平教授、阮齐林教授、郑旭副教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博士生等,参加了座谈会。与会者齐声呼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劳动教养,在中国已经存在了近50年。目前劳动教养制度正经历被质疑、批评、改革,乃至于废弃的命运,已经到了解决劳动教养问题的时候了。
   
   2004年中共“两年”期间,代表们提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议案就多达13件。2005年,中国媒体再次报道说,2005年年内,劳教制度可能会被废除,代之以“违法行为矫治法”。有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媒体获悉,用“违法行为矫治法”代替劳教,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4月份将首次把“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然而,2006年的中共两会早已结束,却仍然不见这一恶法的废除。看来,在中国这样的独裁国家内,为了方便镇压而建立的劳教制度,以其世所罕见的高效而被独裁政权及其专政机器所钟爱。
   
   争取尽快废止劳教制度这一臭名昭著的恶法,不仅是中国人自己的大事,需要社会各界持续地向政权施加民间压力;这也是联合国和西方自由国家推动全球民主化的大事,是敦促中共改善中国人权现状的重要着力点。国际力量应该联合起来、共同施压,争取早日废止劳动教养。
   
   2006年4月29日于北京家中(首发《观察》2006年4月29日)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