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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亲历的中国族内歧视和美国的种族歧视及其他
昨天班后匆忙打了一篇短文贴上<独立论坛>。文字有限而涉及颇广,故语焉不详、纰漏实多,蒙网友评论雅正,又以季逵网友虽见解相左,但立意至诚,故感而再作此回应,以见教于各位朋友。
一、断言美国社会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并不意味着中国就一片和睦亲切。换言之,不可能在抨击美国有严重种族歧视之前就必须先将中国类似问题罗列抨击一番。凡读过我<从广东人排外到民进党撕裂族群看华夏民族的危机>一文,就可知道我对中国族内歧视的感受。
一般来说,一个人对社会各种恶劣现象感受的深度与其社会座标成反比。即社会座标愈低的人感受度愈高。(当然也常有感受得太多以至麻木了的)这是因为身处社会上层的人所面对是经过包装后的社会。包装物可能是金钱、地位、行政力量、父母余荫等等。
在工厂时我已感受过一些。但一个国营工厂的员工毕竟还不算是在最底层。1986年夏,刚读完四年业大机械,又暂未到深圳应聘前,我有一个多月时间应一个朋友之邀去替他管理一间广州郊区的石矿场。朋友在向我交代工作时,顺便以一种城里人的腔调语言,把村子里的人数落得一钱不值。贪婪、横蛮、愚蠢、短视,还有那离城仅十多公里难听的泥话(即乡下土语)......。而当我与村子里的电工、会计共事时却发觉他们相当聪明。会计的账簿作得正规,电工虽未经科班训练,但某些电业技能令我这个读了厚厚一本电工学的人都瞠乎其后。由此,我明白朋友的观点中带有偏见、歧视。
接下来是石矿场长(由该村副村长担任,我的朋友是投资者)对包场打石的五华县某乡外工队满脸不屑。他在对我谈及打石队时,开口闭口总是“那班客家佬如何如何”。诸如客家佬最刁蛮难相与、客家佬最孤寒(粤语,尖酸刻薄之意)、客家佬最狡猾,干活抓假摊。他甚至不接受打石队长以客家话与他交谈,要求讲白话,否则就不听。可是前不久我的朋友正对我大肆奚落他们的乡下“白话”。至于我,则有另一番感受。那就是是客家人令赞叹的团队精神和本地人无可相比的吃苦耐劳。
再接下来打石队长对“湖南佬”的颐指气使了。他们包了几个石场来打,同乡不够,于是就地招了些湖南人。打石队长对我说“丢那妈!这些湖南头有臭又蠢。哎,没有办法暂时要他们顶一顶吧。”他和湖南人沟通时双方都讲着十分蹩脚的普通话。但讲完后往往会加一句;“丢那妈!湖南话,难听死了。”
我的职位是石场主管,但实际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面对着一个未经任何包装的社会,故有着最真切、最深切的感受。一个身受某种歧视的人,却又在歧视其他同属社会底层的人。中国的汉族是一个多么分裂的民族。官民分裂、贫富分裂、知识者与劳力者分裂、地域分裂、语言分裂。每思及此,不禁疾首痛心。而当权者们还在扩大这些分裂。我华夏民族之福祉何在?福祉何待?布衣议政、无力回天。心中总有道不尽的忧愁、嗟叹与无奈。
对中国社会的种种歧视分裂我还有许多感受。各位网友,总不能在我抨击美国的种族歧视前先要道尽中国的一切吧?
二、歧视一词若只从语言文字上去考察,是地位较高的人对地位较低的人采取轻视、轻蔑、轻侮之言行。如果拘泥于这种定义,那么在美国只有白人对其他族裔的歧视。其他族裔对白人或其他族裔之间则须另作评判。如黑裔对白人怨恨,对华裔欺侮。华裔对白人畏怯,对黑裔既畏怯又憎厌等等。但是,通常在社会学和司法事务上为简化表述,把这些都统称为种族歧视。这显然有欠严谨之处。
美国的种族歧视分布率并不均匀,表现形式大异其趣。缺少包装的底层社会表现得露骨甚至暴烈。而上流社会则相对含蓄。使人可以接受。比如玻璃天花板和街头无端骂一声chink,再揍上一拳相比就大相径庭。至于有网友以鲍尔、赖斯就任美国政府高官来否定美国存在种族歧视,那实在不是有时间精力在互联网上作文者应有的分析水平。
美国的种族歧视较经常的是裹携在日常的行为之中,是隐性的、潜在的。歧视者往往可以抵赖,否定它的存在,使法律处于无力的地位。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成了种族歧视的庇护所乃至帮凶。这往往在警察暴力案上得到体现。硬要把赵燕被殴案解释成一般的警察暴力,抽掉其种族歧视的暴力成因,这或许是过于善良的一厢情愿,或许是是自欺欺人的阿Q精神。
在此随机抽出我极多亲身体会中的一件事。
一次在新州9号公路上正常行车,突被警察截停开罚单,凭白说我超越校车。上庭一看,在这白人占90%的地方,被开罚单者竟反过来90%是有色人种。庭上互相熟悉,谈笑风生的警察、公派律师、法官三方协同对我施加压力,诱逼我认罪。后来我实在不忿,遂作一文“新州驾车蒙冤记” 登在《世界日报》家园版上。提醒华裔同业注意新州警察之恶行。
“上得山多终遇虎” 新州警察搞此劣行太多。一次搞到新州一位黑裔议员的头上。此议员强烈反弹,要求彻查。新州警察专门诬陷少数族裔的事实才得以暴光和纠正。此事当时广载报端。留心报章的朋友当有印象。
在我的记忆库中有许许多多这类耳闻目睹。只是时间精力有限,恕我暂不多作列举了。
三、有人以赵燕其人的身份论事,言其挨打活该。
赵燕是不是官太、奸商?言传不足信。即使是官太奸商又该挨打么?单纯的官太不应挨打,其理自明。奸商之尖,则当由相关法制惩处。暂时惩处不到只怪中国法制不全、或无力、或护短。岂由美国警察来殴击?何况美国警察并非替中国人民出气,因她是官太奸商而殴打她。美国警察今天殴打赵燕的潜在动因,明天亦可施加在张燕、李燕和任何一个华裔身上。你今天因赵燕的某种身份而对她挨打幸灾乐祸,小心日后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其他华裔同胞幸灾乐祸的事件主角。
四、辛普森案件当然更使美国蒙羞,但那是对美国人民而言。对中国人,辛案是隔膜的。而赵案对中国人民则有相对的刺激。作为一个时时向中国同胞传递美国民主精神的人,赵案的发生使我感到莫大的失落。从前的黄永新、高冠仲、曹显庆那还基本是美国国内之事,现在赵案直接牵动中国之神经。洛斯德责莫大焉!
请不必对我讲中共警察如何残暴。作为一个誓要坚定走完此生与中共专制主义绝不妥协之路的人,难道对此还没有深刻的洞悉?可是,难道中共警察在施100度之暴行,美国警察就可以施10度暴行吗?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努力目标是1度暴行都不应该有的。
五、我对美国陪审团制度提出质疑怎么是主张中共的法官审判制呢?
其实中国也不是法官审判制,而是党审判制。是共产党专制。美国即使没有陪审团也与中国有原则的不同。因美国司法是独立的,并在民主架构之中。其实我已有具体设想。就是建立各州市郡的固定陪审团。人数固定,普选产生。候选人须行为方正。无任何不良记录、文史哲科大学毕业以上,领取合理薪资、定期重选,同级议会可以弹劾等等。
可是,我是一个年逾不惑才来到美国的人,我无心也无力为美国事务操劳效命。我关注的是远方的故国。尽管为故国之事我有心无力,但仍将抱此心而终生。故辛普森案虽使美国更加蒙羞,但我未上网置词,却对烈度远低于辛案的赵案痛心不已。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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