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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法治国、治民、治官
是流氓执政,还是文明执政?
——评山东大学附中遭遇暴力拆屋事件(7之3)
中共从文革时代的“无法无天”、砸烂公检法到文革后拨乱反正,明 确提出以法治国的方略,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也是今天中共还能安然 怡然、中国社会走向繁荣的重要原因。同时,中共对许多敢于伸张正 义的律师虽然采取判刑关押、吊销执照、停业处罚等打压手段,但总 比57年把全国90%好几的律师打成右派,还是有了巨大的进步。被称 作大律师的高智晟不是还可以想到哪里就到那里、想骂谁就骂谁吗? 在中国法院的门楣上,镶嵌了一架天平,表示这里是一个讲理讲公道 的地方。这样的进步和自许,总还是应当肯定的。作为打过右派的 我,说一句天地良心的话:共产党毕竟在“与时俱进”啊!
但是,这里却有一个悖论,这就是中共不肯放弃对公检法的凌驾与统 辖,仍然要把公检法当成一党的私器,而不是社会的公器,比具有独 立司法的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不能说不是历史的退步。因此今天 公检法的黑幕且不说,最为不齿于人的是,许多政治迫害也假借公检 法的名义使其合法化。
最近的例子就是敝省临沂地区的民间盲人维权律师被逮捕,要开庭审 判。
临沂地区采用极为野蛮的方法,强行推行计划生育,在当地,在山 东,是确凿的事实,我都听说过实例,而且已经“查处了一批违法人 员”。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事后却要拿陈光诚来报复,并且还要加上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罪名,假借法律的 名义予以惩罚。这就太可恶了。
昨天,几位到临沂打算参加旁听公审陈光诚的维权人士,在返回北京 途中,停留济南时,孙文广先生做东请饭,拉我去叨陪末座。席间听 说,他们在当地被抢走了一架摄像机、一部照相机和一部手机,各人 穿着的印有陈光诚头像的文化衫都被撕破。幸好是十几个人都平安回 来。
在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原因在于法院不能成为社会的公器。如果 以法治国变成以法治民,不能以法治官,陈光诚被罗织罪名受到庄严 的法律惩治,那么共产党在当地人民的心中就为自己播下了仇恨的种 子。建立和谐社会也要依靠法律的公平来维持。既然要采用法律程序 处理,但是却以法售奸,法律变成了一块遮羞布。这就自相矛盾了。
从临沂回来的朋友,在临沂遇到的不是文明执政,而是流氓执政。呜 呼哀哉!
(2006-07-22于山东大学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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