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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是流氓执政,还是文明执政?
——评山东大学附中遭遇暴力拆屋事件(7之1)
我刚刚为湖北省襄樊市高莺莺写了三篇文章,其中第二篇《再评高莺 莺的沉冤》中写道:“高莺莺的死亡,如果发生在北京,一般就难以 掩盖,因为北京的诸侯太多了,绝对没有一个神仙能够一手捂住。如 果发生在省城,也难以掩盖,因为省城起码有省市两级机构,也没有 一个神仙可以一手捂住。只有到了地县一级,那里是一统天下,无论 谁都要听命于一个至高无上的书记。这个书记就成了诸侯霸王。 ……”文章发表后,马上收到一位北京朋友的来信批评。
他对我的观点表示反对。他说:“只要具备了政治体制上的充分条 件,诸多类似高莺莺事件发生的必然性即寓于其中,不论在什么地方 都可以将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只要条件具备,处处如此。3月间 阜外礼士路为拆迁黑社会打死人,警察在现场就是不管;事后,当局 封锁马路不得进出。”他用事实打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
现在,作为山东省城济南市也马上也用事实打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 说明在省城,这样常人难以理解、难以想象的非法的采取黑社会手段 的暴力拆屋的事件,也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前产生,而且就 发生在我工作的学校。
以上两个实例说明,无论在京城还是省城,中共治下的黑恶势力是什 么样的坏事都可以恣意妄为。这充分说明我犯了一个低级错误,自己 打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现实超出了我们以最坏的恶意也难以作出 的预计。
(2006-07-18于山东大学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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