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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文]爱琴海事件全程回溯----官方挑衅
就在余杰在与加拿大广播公司谈话时候促请他们高度关注爱琴海事件之后,新近成立的《爱琴海》维权声援团于3月14日深夜,发出了第二号通告,以网民质询浙江省政府新闻办的形式,言正辞严地对镇压言论自由的网络杀手提出了责问与要求──
“爱琴海”维权声援团发出第二号通告 质询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图)
[博讯新闻网3月15日报道]“爱琴海”维权声援团昨天深夜已发出第二号通告:对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质询。全文如下:
质询人:“爱琴海”维权声援团
被质询人: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办公电话:0571—87057144
浙江省通讯管理局 办公电话:0571—87061919
质询事项:无故强行关闭爱琴海网
质询所依据的事实:在2006.3.9.16:50'爱琴海网站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浙江省通讯管理局突然封闭。
爱琴海网网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合法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对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强行无理关闭爱琴海网的正常运作提出以下列质询:
一、在二零零陆年叁月玖日下午十六时五十分,爱琴海网站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浙江省通讯管理局突然强行关闭。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书面或电话通知。是什么原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那条法律来关闭爱琴海网站?
声
三、什么是“违规、敏感”信息?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
爱琴海网网民的疑问是:
爱琴海网站是一个拥护现行宪法、促进改革开放、提倡解放思想,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反映群众呼声的网站,是一个为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与文学艺术不断进步的文化/文学网站。一部分网民对时政严肃讨论,是反映社会现实的帖子,网民认真理性地探讨对当前社会事件理性的看法,这肯定会存在各种不同的声音,若是只容许一种声音的存在则必失去客观公正。试问,何来什么违规与不良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权利和自由。任何公民都有言论和出版的自由。中国政府也分别于九七、九八年签署了两项国际人权的公约。爱琴海网站不是媒体,也不是要占领舆论高地,爱琴海只是一个BBS的网络言论互动平台,只是一个网友发表作品、相互学习交流的空间与探讨思想理论的场所,而不是报刊媒体的跟风或克隆。爱琴海网站提倡网友用自己的立场独立表达的看法,发出具有个性的声音。这又难道说也是“敏感”?
爱琴海网站是在无任何通知、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形下,被浙江省政府新闻办突然关闭的,连申诉、整改期都没有?不给出任何具体整改要求就强行关闭,违反有关法规。
质询、质问的支持:
温家宝总理今天在中外记者会上说:“两会”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他们通过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给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据网上不完全的统计,对政府提出的意见和给总理本人提出的问题,多达几十万条。我从群众的意见感受了大家对政府的期待和鞭策,也看到了一种信心和力量。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正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面对新的任务,需要更加清醒、更加坚定、更加努力。思所以危则安,思所以乱则治,思所以亡则存。
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记者的有关互联网问题时说到:“中国政府支持互联网的发展和广泛的应用。作为人民的政府,应该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也包括在网上广泛听取意见,因为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负起责来,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对法新社记者的提问时,温家宝总理更加是严厉指出:“任何公民都有言论和出版的自由。” 温家宝总理英明呀!
爱琴海网友认为:
正是由于有了爱琴海这样的网站发出具有个性的声音,大家对政府发出期待和鞭策的意见,网民们监督着政府的行为,可以让政府不敢懈怠,同时也会让温家宝总理看到中国网民的一种为国为民的信心和力量。但是,正是这样的一个提倡解放思想,鞭笞丑恶现象、反映群众呼声的经过正式备案登记的爱琴海网站,却在无任何通知、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形下给浙江省政府新闻办无辜强行关闭!说封就封了?难道说当温家宝总理的话是耳边风?
网友认为:凡是有法律保障人权的社会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在树立《宪法》神圣权威、建设依法治国的和谐社会实践中,各地政府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对政府来说,法无明确授权不可为之!从《爱琴海》强行初步关闭一事。就浙江省当局藐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内有关言论自由的各项条款。更加是和温家宝总理提倡的“每一个公民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权利和自由。”唱对台戏!
网友认为:网民自发的社会正义意识和网民对于社会现实公平的渴望是当今社会正义的基础。当政府或者政府官员、或其他人的行为不正当、不合法、侵犯他人、违背公平规则的时候,网民应该主动积极地利用现存的互联网等传播渠道揭发和控诉这些非正义的人和事,积极维护社会的正义。所以,在现代资迅发达的社会,人们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也越来越严格。相关政府的职能也要随着法律允许下执法。对网民来说,希望政府遵守法律不要干预他们在网络上的生活,同时,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在法律的前题下提供必要的人权保障。
爱琴海网友的要求:
1、网民强烈要求浙江省政府新闻办无条件立即开封爱琴海网站!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2、撤销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因为,该《规定》绕过《宪法》和其它有关的基本法律,通过所谓的部门规章来控制和垄断公民通过互联网所进行的言论表达,这不仅严重违背了现行的《宪法》和其它有关的基本法律,也构成了对公民言论表达权的侵害和剥夺。为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法律的尊严,要求国务院履行职责,撤销这个不适当的部门规章。
声援团说明:
1、本“声援团”纯系网友之间便于沟通联系的网络虚拟形式,并将在网民与有关政府部门及传媒之间,起到桥梁的作用。
2、今后,凡愿意发表对“爱琴海事件”相关声援意见的所有网友、网民,皆视为本“声援团”一员。
3、网友发表意见可加入MSN、Skype、QQ等网络聊天,由CHTIC集中整理,相应处理。
爱琴海维权声援团 执笔:CHTIC(完)
这个《第二号通告》一经《博讯》首发,立即被《大纪元》转载,并被《动态网》主页推上了“全球新闻排行榜”!网友声援团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义愤填膺的理念表达上,而是拿起了现行法律作为武器,直接对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了挑战!
面对如此广泛而汹涌的抗议大潮,作为当事者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终于按捺不住了,就在《第二号通告》发出的当天,3月15日,他们偷偷摸摸地、以匿名的方式,在《博讯》论坛自由发稿区贴出了一篇这样的贴子:
官方说法:“爱琴海”网站为何被关闭?
(博讯2006年3月15日)
3月9日,得知 “爱琴海” 网站被浙江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停止接入服务;近观网络,看到少数人借机炒作,散布不实之词,蒙骗一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
“爱琴海”网站系杭州爱琴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办,试运行于2005年9月28日。该网站自运行以来,从未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登载新闻资质,却大量转发境内外时政新闻报道。
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于联合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第5条明确指出: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 “爱琴海”网站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它被关闭,是情理之中的事。需要指出的是,该网站的主办者对此早有意识,在向有关部门备案时所提供的电话和地址均是虚假的。他从办站伊始,就在有意逃避有关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管。
中国各级政府对发展互联网持积极态度,并致力于为发展互联网创造良好的环境。正是这种积极管理,使中国的互联网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中国有67万家多网站,是世界上开办网站较多的国家;浙江省也有7万多家网站,是中国各省中开办网站最多的省份之一。在这一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国的互联网是成绩和问题共存。《纽约时报》3月8日曾刊载过一篇长文,文章写道:“对中国的网民来说﹐互联网已成为一个兴旺的大市场﹐其中包括那些只想把消费者变成受害人的骗子艺术家﹑石油贩子还有核心犯罪分子。他们在在网上兜售起毒品﹑色情﹑偷来的汽车﹑武器﹐甚至还有供来移植的人体器官,也包括一些违法的服务。”一些人的违法活动已引起中国公众的强烈不满,他们迫切要求政府加强管理,打击那些非法网站。为此,中国政府制订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互联网进行依法管理。现在,“爱琴海”网站主办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避而不谈,不去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求改进,却心存抵触,恶意炒作,打着“扼杀言论自由”的幌子到处喊冤叫屈,企图蒙蔽一些不明真相人,博取违法无理的“同情”,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关闭违法网站,是国际通行做法。在立法上,德国制订过《信息与通讯服务法》,澳大利亚制订过《互联网审查法》,美国先后制订过《传播净化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法律;在司法上,德国依法关闭了宣扬纳粹思想的网站,法国法院曾判法国雅虎拍卖纳粹物品为违法,美国去年也关闭过非法下载影片的网站。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爱琴海”网站进行处罚,制止其违法行为,不应受到指责,而应得到肯定。
中国是世界上网民言论空间最宽松的国家之一。一份针对亚、欧、北美、澳洲等地区20多个国家50多个世界著名英文媒体网站的调查显示,只有雅虎新闻、印度时报等5家媒体网站开设了新闻跟贴功能。在中国,但凡发布新闻的网站都有新闻跟贴功能,网民可以即时的发表自己对某条新闻的看法。因“爱琴海”网站被依法关闭,就指责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打压“言论自由”,不符合客观事实,是站不住脚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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