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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狱政科长的一封信
何峰先生:
10月10日,家中给我邮来了两本杂志(一本《读书》,一本《英语世界》),一封短信和一篇物理学论文。10月25日,徐明生中队长将杂志和信给了我,说“那篇论文是用英语写的,还在审查。”自那以后,我向徐中催询了两次。今天是11月27日,距10月12日论文抵达二监已有46天。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你们还不能就论文能否交我一事作出结论,着实令人费解。
那篇论文是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W·泡利教授写的,发表于1955年。论文因证明了著名的CPT定理而享有盛誉。我之需要它,是因为我的学术研究涉及到CPT定理。我于2001年10月在狱中完成了《关于T变换与时间反演》的论文,在2002年2月又完成了《R变换:时间反演变换》的论文,现在,我正在构思《时间之箭与涟漪世界》一文。在这第三篇论文中,我将对CPT定理是否成立作出自己的进一步分析。W·泡利的论文是我的妻子托人从美国纽约图书馆复印,再用特快专递寄到家中的。论文飞越半个地球,用时不到10天;而它到了二监狱政科,距我所在的16队不过一里之遥,却在46天过去后,仍未达于我之手。这不禁使我想起,光在真空中每秒能飞30万公里,而在特定的情况下,每秒只能爬10多米。
是英语难住了你们警官先生?不,不可能。且不说二监教育科里肯定有懂英语的,就是16队里,张永昌队长、田文来队长就完全有能力作出鉴定:那是一篇物理学论文,是完全可以也是应当交给我的。若借助于词典,徐凤增队长亦能胜任上述任务。
是物理学论文成了违禁品?不,不可能。中国有言禁、报禁和党禁,但物理学早就不禁,物理学论文不是违禁品。再加上电视里一天到晚嚷嚷代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 那就更不可能了。
惟一合理的解释是,经办者日理万机,把这事给忘了。于是,我写此信给提个醒:对于一个科学工作者来说,为了维持生命和实现生命的价值,好的科学论文犹如新鲜空气和洁净水,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
目前, 完成第三篇论文,对我来说是悠悠万事,惟此为大。何先生若能对此体察一二,也不枉5月6日在集训队里咱俩有过的一面之交了。
顺祝
冬安!
江棋生
2002.11.27 于
二监16分监区
补记: 11月27日中午,我将此信交给徐明生中队长。11月28日下午,16中队一把手何瑞国副大队长找我,说刚接狱政科郭副科长电话,告知那篇物理学论文按程序由二监上送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再由监狱局送到翻译中心作鉴定。现在论文还未返回二监,请耐心等着。听完上述解释,让我啼笑皆非:做事拖沓至此,夫复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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