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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狱中书札:两小段节录语
2002年4月21日,星期天。在一场短暂的冲突之后,我被带上手铐关入禁闭室(俗称小号)。9个小时之后,被带往集训队。2天之后,被告知获记过处分,集训4个月(实际集训了2个月)。小号亦称“狱中之狱”,窄小、压抑、阴森。不过,如同登黄山未上莲花峰似的,坐班房而未能蹲小号,遗憾也是挺大的。我有此经历,当属幸运。关集训则是另一番景象。我借此与各监区的人有了接触与交流。当我知道四监区至今仍关押着30多名六四犯(所谓“暴徒”)后,心中倍感沉重。我想,让世界了解他们的冤狱,我是很有责任的。
2002年8月15日,我写出《江泽民的新衣》一文,指出“三个代表”既不是江泽民提出的新东西,也根本站不住脚。11月17日,我写出《聊说十六大》一文,认为将“三个代表”写入共产党章程是历史的大笑柄,认为十六大对人类经济文明和政治文明成果中的最合理部分依然采取拒斥态度,因而完全谈不上“与时俱进”。至于十六大期间及十六大之后官方宣扬的“永远跟党走”,则更是凸显了要人民当共产党尾巴的比民本思想更等而下之的民巴思想。如果说1948年的郭沫若提倡尾巴主义还多少有点情有可原的话,2002年的中国掌权者不仅不从民本走向民主反而退往民巴,则此类倒行让史家如何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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