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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冤魂
号里人谈起自己的案子,说得最多的是“点背”两个字。说“冤”的也有,比如说“量刑过重了,冤”。不过,这种话如果被“二进宫”、“三进宫”听到了,则往往会招来斥责:你这就冤了?要是搁在83年“严打”那会儿,你早就被拉出去了!我一点儿也不瞎说,赶上那会儿,这屋里除了几个经济犯,其余的都得拉出去!“拉出去”是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听了不少关于83年“严打”的事,觉得“二进宫”说的完全是实话。
83年“严打”完全是一场由长官意志主导的人治运动。那年夏天,时任军委主席的邓小平直接干政,在北戴河找公安部长刘复之当面交待:三年内要组织三次战役;要严,严就能治住。言出法随,“严打”很快就拉开了序幕。在那场典型的人治运动中,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被任意毁损,法律这根“准绳”被随意胡置,轻罪重判且每每畸重是普遍情形,刑讯逼供、草菅人命成为家常便饭。时至今日,“严打”所造成的罚不当罪的冤魂还在呻吟,“严打”所造成的屈打成招的冤魂还在控诉。
家住丰台的慕永顺告诉我,83年,他把单位的一部旧电话机拿回家去用了,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作了处罚。“严打”一来,一事两罚,被逮捕并判刑4年。他说,这种滥抓胡判毁了他一生。郝卫军告诉我,他见过一个人,83年因偷了一盒价值10多元的电焊条,被判了9年。他还知道一件事:两人在公园里谈恋爱,被联防队“抓获”,女的由于不好意思,谎说“被强迫”,结果男的屈打成招,承认“调戏”被判刑8年。门头沟人胡学忠告诉我,他认识一个人,被怀疑偷了女朋友家的东西,在刑讯逼供下“招认”后,被判了15年。数年后案情大白,他被释放回家,但身子骨已经垮了。胡学忠还说,有一人抢了半平板车黄瓜,结果被毙了!河北固安人尚建国告诉我,83年他在甘肃省第一监狱服刑,他号里有个人因偷了一只皮夹(里面只有5元钱),被判刑15年。此外,他还见证了两起改判。一起是强奸案,另一起是调戏、伤害妇女案,均被判处10多年徒刑,并已服刑4年。“严打”一来,竟然都被改判为死刑,涉案4人都给拉出去了!
从我所列举的一鳞半爪,可知“83严打”在背离法治精神的路上走得有多远。从法治角度看,法律会随着时间而有所变化,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能因时段的不同而不同。面对同一部法律,不能在平时执法、司法从宽、从轻、从慢,甚至睁只眼闭只眼,等到“问题成堆、形势严峻”了,就组织战役来个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整你判你杀你没商量。此类“严打”不仅不足为训,而且要对其进行深刻检讨。然而10多年来,对“83严打”的黑幕,官方刻意回避,媒体保持沉默——完全是自欺欺人。不仅如此,自那以后,还把“严打”当成了法宝,动不动就祭出来使使。当然,后来的“严打”,的确远不如83年那样狂热和荒唐,但滥施酷刑继续下来了,行政对司法的干预继续下来了,有托则宽、无托则严继续下来了。依我看,只要人治的根子未除,一旦“气候适宜”,碰上“政治需要”,83年那一幕就有可能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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