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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战预审
5月19号下午2点,预审员庞江、书记员宋俊杰奉命到位,以一个轻松的话题拉开了疲劳战的序幕。
庞江说:“你长得很像汪嘉伟。噢,不,应该说汪嘉伟像你。”我笑了,说:“相象的原因恐怕是,我们都是南方人,他在上海长大,我在常熟长大,同受吴越风情的熏陶呗。”他接着又聊了几句我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等等之后,就沉下脸来,亮出了刑事拘留票。此后,直至6月26日他亮出逮捕证,我不记得还有什么太轻松的东西。不过说实话,我认为他人并不坏,左味也不重。然而,他所充任的角色,决定了我们之间对立冲突的主基调,决定了舌战烽烟必然缭绕不绝。
舌战的焦点之一是,我是否必须“如实回答”他的所有问话。因为现行法律规定我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因此他显得振振有词。我的回答是:根据人权理念,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他说:我不管人权不人权,反正法律上并没有这一条。我说:这说明中国法律的落后,必须修改。他说:现在不是还没改么,就得照办。我说:那得看你问些什么问题。他说:我知道该问些什么。我说:我在外面所做的一切,都是行使一个公民的人权,都不是警察该管该问的。他说:你甭管我该不该,我现在的职责就是问你,你必须回答。我说:“我现在的权利就是决定什么时候可以理你,什么时候不理你。”
舌战的焦点之二是,涉及别人的事情说不说?我的宗旨是:一概不说。不知道的不说,知道的也不说。他讥讽说:这是你用来掩护自己的一个借口。我说:你可以这样认为。但是对我来说,我决不能对不起朋友。他又进一步刺激:你不见得是真心这样,你是虚伪的。我说:你不了解我,但我清楚下面这一点,即如果我配合你们说了别人的事,我的“态度”好了,然而,我会为此付出一辈子良心不安的代价。你说,这样的事我能干吗?我是不是虚伪,你可以保留,但是有句话我要你记下来,这就是,我宁可为这种“抗拒的态度”多坐几年牢。应当肯定的是,他后来对此作了明确的让步和道歉,说:你不是虚伪的,错怪你了。别人的事你可以不说,那就说说你自己的事罢。
舌战的焦点之三是,光是自己的事情说不说?他的观点是:大丈夫敢作敢当,既然做了,就敢说出来。我的看法是:这得看对谁说。如果你们公正执法,我说给你们听,自然无妨;如果你们蓄意迫害,那我不就是帮着你们来迫害我自己么?你说,我能这么犯傻么?他说:你做的事情不是没有不可告人的么?既然如此,为何不说?我说:不是不可告人,并不意味着就得告人。告不告人的关键是,我认为是否必要,我乐不乐意。在法庭上,我十有八九会说。他说:那么在这儿,你就打定主意不说了?我说:日记在你们手里,还问些什么?!他说:那是两回事。后来在他的软磨硬缠下,我几次心软,把我所写的署名文章都说给他听了。
舌战的焦点之四是,我能不能马上见律师?5月19日下午,他倒是挺认真地对我说:根据法律,你现在就有请律师的权利。我当即要过纸、笔,写下一份全权委托书交给了他。委托书全文如下:兹全权委托我妻子章虹女士代为聘请张思之、李会更先生为我的辩护律师。我于20、21日接连追问他,问他将我的委托书送出去没有。他支支唔唔,不作正面回答。事情很清楚,他们压下了我的委托书!我气愤地抗议说:你们玩什么把戏?又要践踏人权,又要假惺惺地挂块遮羞布!他说:依照法律,你是可以请律师,但我们另有规定。我说:你们的规定是什么?再说,你们的规定也不能与你们的法律相抵触啊!他说:你不要再问了,再问我也不会告诉你什么。我请律师的权利,就这样被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违法地剥夺了。
舌战的焦点之五是,他们是“依法办案”,还是搞违宪的政治迫害、搞文字狱?预审员口口声声说他是“依法办案,别无他求”。若仅仅如此而已,则他清夜扪心,也就不会有什么愧疚和自责。而如果他是被用来搞文字狱、制造新的冤案,事情就大不一样了。作为政治犯,我本能地要点破这个案子的实质,要回击迫害者。而预审员则是事实上的靶子,要承受我的批判和抨击。我觉得“文字狱”三个字,最恰切地点出了这起案子的要害,使预审员和他背后的听汇报者都沉不住气了。5月21日凌晨,预审员和他的上级当着我的面急了。预审员狠狠地说:“这次就是要办你!”他的上级更为狠狠地说:“早几年就要办你了!搞民主党的要抓,你也要抓!在我们这里,没你的言论自由!这次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是经过仔细考虑的!你要放明白点!”我说:“我一点儿也不糊涂。不过,我已经将近68小时没合眼了。从现在起,我决定不再回答你们的任何问题!”说罢我闭上眼睛,佯作入睡状。又听到他们颠来倒去说了些废话后,对我施行的疲劳战术终于收场了。
此文于2006年07月07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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