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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尊严
任何一个刚被抛入看守所的人,都会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对付预审员轮班不分昼夜提审你的疲劳战术。二是学会如何与同号和平相处。三是设法减轻由于生活状况急剧恶化给身体带来的损害。我当然毫不例外。不过,我还多了一件事,那就是维护政治犯的尊严。
七处有个土政策,规定在押人员被提出监号时,在临出门之际,就不能抬头平视,且必须双手抱头作猥琐状,直至到达被提讯之处。回来路上也必须如此,直至跨入监号,铁门锁上为止。5月19日傍晚我进号后刚一听说,马上感到这种做法不能接受。这项规定有辱任何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更不必说纯属受迫害的政治犯了。那天晚上9点我被夜提时,我决定不守规矩。当时我步出监门,站立在甬道中。看守(里面称“队长”)锁门后,回头喝令:“手抱头”。我胸有成竹,面露微笑,平静地对他说:“我是因为写文章进来的,有必要这么做么?”他轻轻地“唔”了一声,没再言语。
第二天上午,我正式向预审员提出:这种做法有辱人格,且要求他向管教员转告我的见解。下午王管教提我,说:“你把这件事看得很重么?”我说:“是,不能接受。”他显得为难地说:“这儿队长挺多,他们都习惯这么做,我也不便一一打招呼。”我说:“我自有办法。”此后几天内,我遇到不同的看守,都用上面那句话轻轻化解了他们的喝令;面熟之后,每次还聊上几句。号内的人都十分羡慕我的“待遇”,但是,他们不敢尝试那么做。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我不能干,那就是背诵《监所规则》。七处规定每个在押人员必须背诵监规,即便是文盲,也要由别人包教包背;进号1、2天之后,管教就要提你出去检测;每天上午8点(周末除外),号里还集体大声背诵监规两遍。5月20日,我细看墙上木框内安放的监规,与10年前我在秦城监狱所见到的,完全是同一个版本。里面将“拉帮结派”印成“拉邦结派”,将“淫秽”印成“滛秽”,将“晾晒”印成“凉晒”等误植,依旧赫然在目。而最成问题的,乃是这个监规是“有罪推定”原则的产物,它将每个在押人员都视作“犯罪分子”。例如,监规第二条是这样的:“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努力改造思想,端正态度,彻底坦白交待罪行,深挖犯罪根源,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我向预审人员提出:“这样的监规早已过时,早应重订。要我背诵这样的东西,就如同要我吃死苍蝇一样,恶心透了!” 预审员说,背不背你拿主意,但重不重订我们管不着。
我向管教也提出了这一点。王管教说,我们不要求你,但还得要求别人。从此,每当号中响起象小学生似的背诵声时,我一边双目微闭,养起神来,一边不由得哀叹国人的奴性:他们还不敢为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往前多跨半步。我想,他们其实都不想背,但又不敢不背。那么,声音低一点又有何妨?当个南郭先生又有何妨?至少,不必那么买力,吐词不必那么清晰,不必刻意显出比别人更服从吧?
此文于2006年07月07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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