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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断想
——六四6周年感言之一
八九年四月底,在方兴未艾的学潮中,我给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论坛写了一篇短文,题目是“四月学运与四五运动”,主要意思用三句话就可概括:四月学运是正义的;她很可能被镇压;案子翻过来是肯定的。
我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镇压,竟是那样动真格、竟是那样残忍与惨烈。毛泽东、“四人帮”等极左派尚知耻不为的用兵屠城,竟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的眼前!
此外,我当时写文章时,预想的也是类似四五运动那样的翻案图式。即受迫害者喊冤、上访、申诉,有人出来向当局呼吁,党内翻案意见渐占上风,终于由党作出决定,予以平反。人民看到“党依靠自身力量纠正了错误”,便又很拥护党的领导,获得平反的人或重新进入体制、或在体制外与党协商一致,共谋长治久安之策。这个图式曾经屡试不爽,似乎很有建设性。
然而,震撼全球的六四枪声,宣告我的想法彻底破产。随之而来的东欧巨变,更使上述图式注定不能再现。面对陷于深刻的合法性危机之中的政权,绝大多数六四受迫害者,在心理上和行为模式上,都有了可贵的历史性超越。他们清楚认定公道和正义在自己一边,不屑于上访和申诉,更不去向当局剖白自己的心迹。他们自主抉择,该干吗干吗。若与当局打交道,则不卑不亢,要言不烦。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更是成了坚定的持不同政见者,致力于从根本上拆除专制社会的支撑物。他们的身上充满责任感,他们的行为极富建设性。这是因为,他们不仅有原则性的民主口号,更有对公民切身权益的殷殷关注;他们不仅敢于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对侵犯自身人权的行径发出不屈的抗争,而且当别人的人权受到侵犯时,公开站出来为之声援;他们揭露人的心灵被扭曲,人的自由被压抑的可悲,目的在于唤醒公民意识和道义责任,而不是哀叹自己的遭遇,博取世人的同情;在政治冷作感弥漫,人们对“民运”标签躲之避之的氛围下,他们没有失望,没有沉沦,没有堕落,而是从我做起,默默地为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些人对这些事颇不以为然。认为是缺乏能力、负不起责任和展现不了建设性的八九民运的延伸。但是,当我亲身体验许良英先生无畏地公开谴责六四屠杀,重申对政治民主化的义无反顾的追求所带来的鼓舞与振奋时;当我亲眼目睹丁子霖老师以巨大的道义勇气和真挚的人道关怀使六四死难者家属一颗颗被痛苦和恐惧所麻痹的心灵复苏与伸展时;当我将海内外人士捐集的人道救助款送到被媒体从未渲染过的受迫害草民家中因而领受到他们发自肺腑的谢意时,我顿悟了“建设性”这三个字所拥有的最深层的意义。
在我看来,持不同政见者所做的另外一些事也是极具建设性的。例如六四以后,民间政治力量最具规模的一次组织活动——筹建“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这是以合理、合法、公开、温和的方式争取公民结社自由权的建设性举措;又如1994年3月23日,鲍戈等五十四人以“政治民主化九四年政纲十九条”为名,系统地亮明一系列不同政见。这是六四至今规模最大、份量最重的异议活动(从有些人将陈子明等与王丹等分开的角度看)。它与1993年12月秦永敏等人提出《和平宪章》一起,本来可以成为建立中国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建设性对话机制之开端。然而,当局却用鞭子抽打他们的嘴巴,将他们非法收审和劳教,生猛地扼杀了这一可能性。
由此使我想到,在当局未就六四屠杀谢罪于天下之前,我们可以准备并尝试与当局对话,但大可不必追求与当局对话,更不应该奢望与当局良性互动、和平共创新局面。我建议把基点定位在:对当局批判、施压;将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诉求公诸全社会;树立社会良心,唤醒和培植健全的公民意识,培育和聚集多元化民间力量,为将要到来的实质性民主化变革作好理论、对策和力量准备。如果把基点定错,那么,负责任与建设性,就都不好谈了。
1995年4月26日
(原载《北京之春》1995年6月号)
此文于2006年08月22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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