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清明节的光天化日之下
——北京市安全局人员欧打公民、侵犯人权纪实
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上午九点,我去国贸中心办事。事毕乘坐4路车至日坛路下,于九点五十五分步行至建国门外外交公寓东南门口。值勤武警检验了我的证件后,我等待我的学生——一位正学中文的美国朋友出来接我进去。这时,一辆深色尼桑车在大门北侧嘎然停下,从车上跳下二、三个便衣,其中一个穿灰绿色夹克衫的上来拽住我的左胳膊,大声说:“我找的就是你,你这几天都干了些什么?”这时,我右边上来一个穿白色夹克衫的人,上来架着我的右胳膊,两人把我顺着秀水街往南带,后面一个清瘦的中年男子则大声嚷嚷:“我看见你就烦,别让我再看见你!”带出二十多米后,从南面又来了四、五个人,其中一个身材高大、又白又胖、穿一身藏青色西服的人,不问情由,上来就在我左脸上重重给了一巴掌,又走了几步,那个穿灰绿色夹克衫的人用脚又从后面使劲踢我。我当时没有提出抗议,只是睁大眼睛瞪了打我、踢我的暴徒:我要将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侵犯我人身安全、限制我人身自由的人记得清清楚楚。这打人、架我的一幕,当时在场的武警、门卫及过路的中外人士均可作证。
我强忍着被人无端踢打的羞辱,顺着建外大街北边人行道往地铁方向走去,他们一伙则在后边数米处尾随。走到建国门桥时,他们突然大声喝令我停下来,上来抢我的公文包,说要检查,并大声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居然还出来转悠?”检查一番,把一份我写给西城公安分局的《关于给受害者家庭分送人道求助款的情况说明》拿走。我大声抗议,要求他们物归原主,但他们拒绝交还,说要拿去再查,看里头到底有什么名堂,一边狠狠地要我离开。这时,我见这伙人身份不明,素质低下,怕是不三不四的人,就要他们出示证件。打我那人不出示,只是一味威逼我,说我嚷嚷没我好处。很快,周围过路群众已聚了五、六十人。我见他们拒不出示证件,就大声抗议他们目无法纪,公然打人。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那个精瘦的中年男子终于扛不住了,急步趋前掏出证件,但见上面赫然烫金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部北京市安全局”字样,于是我说:“你们既然是执行公务,为何执法犯法?!”他们中的一个人指着我说:“你是汉奸!”我盯着他质问:“你说话要有证据,否则就是诽谤,我们上法院见!”这时围观者起来越多,那个精瘦的中年汉子见状不好,急令那个打人者和另一穿白色夹克衫的人将我强行架进尼桑车,并立即驶离现场。
车子开到二环路近北小街立交桥处,他们停了车,要我下去。那个打人者威胁说:“出去别嚷嚷,嚷嚷对你没好处!”我说,“你们理当文明执法。如此粗野,还要人家别嚷嚷?你们都是年轻人,岂能不懂文明礼貌?”我下车后,步行缓缓走向北小街立交桥,打人者和穿白色夹克衫的下车尾随,我指着他们说:“你们公然打人执法犯法。一到清明节,你们就如此害怕?”他们并不答理,只是跟着。
我决定打“面的”去西城公安分局,一是本来要去交《情况说明》(已被抢去,要通过分局要回来),二是我脸上红肿未消,好让公安局看看安全人员的素质。我上面的后,“尼桑”紧随其后,寸步不离。到了西城分局,我首先让分局人员看了我红肿的脸,我告诉他,后面那个安全局人员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凌辱一位共和国公民。我在办公室坐定后,那位接待我的公安人员说,他马上出去批评那个打人者。后来,他又代表他那半个同事(公安、安全算半个同行)向我致了歉。但是我的起码要求是,打人者必须向我做出书面道歉,并进行相应赔偿。如果他们不答应我的这个起码要求,我将在了解到打人者真实姓名后提起诉讼,以捍卫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附 关于给受害者家庭分送人道救助款的情况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政治保卫科:
一九八九年的六四悲剧,造成了数以百计的遇难者家庭,及数目更大的伤残者家庭:二者可合称为受害者家庭。五年来,他们承受着最大的痛楚,却最少得到来自政府和民间的安慰与帮助。
作为受害者家庭成员的中国人民大学的丁子霖、蒋培坤老师,忍受了巨大的丧子之痛,出于人道和良知,自愿地寻访受害者家属,为他们分担苦痛,为他们寻求救助。他们二位这种行善积德的义举,是值得世人称颂和效仿的。今日之中国社会,能够这样默默地、不辞辛劳地做这种于国于民均百利而无一害之事的人,实在太少了。
受丁老师委托(她当时卧病在床),我于九四年三月三日,前往木樨地xx楼室看望了六四伤残者xxx之父xxx 。我这样做,完全出于自愿并且事先用电话征得了x家的同意。我进屋坐定后,便开门见山说明来意,询问了xxx的近况,并把自己的名字和丁老师的通讯地址告诉了x的父亲。最后,我提出要将海外中国留学生募捐的五百元人民币转交给他,他谢绝了。当时,我没有勉强他收下;自那以后,我也没再去拜访他或给他去电话。
三月三十日,我从贵科了解到,我去x家送款的行为造成了他们的精神负担,给他们带来了忧虑和不安。对此我表示理解,并向x 家致歉。在我看来,他们向公安局报告,是他们的权利,而对我来说,做这样的事,本无心闻达与张扬,也无意得到感谢和敬重,当然更不希望因此而给人家带来心理负担和精神不宁。我想,如果由民政部门出面来做这件事,则这类不愉快就完全可以不发生了。而且,他们也用不着象我那样需要艰苦地辗转寻访,只要按图索骥,挨户走动即可。
如果在民政部门开始做这类抚恤、善后工作之前,我还有机会继续做下去的话,我将首先确切地弄清受害者家庭对接受捐款的基本态度,以便不再贸然行事而造成始料不及的后果。
贵科提出,如我继续给西城地区受害者家庭送款的话,能否事先跟你们打个招呼。我想,这事对我毫无障碍。问题仍然在于尊重受害者家庭的意愿。如果他们认为无妨,则我可以事先通报。最后,如果贵科能够与我一起去上门送款的话,则更有望能尽早给众多受害者家庭送去海外学子的一片同胞爱心。
江棋生
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清明节
(原载《北京之春》1994年6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