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重的自然灾难, 再次凸显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严重的自然灾难, 再次凸显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贺伟华
今年下半年以来,从广东到湖南,自然灾难频发,碧丽斯、格美、桑
美台风,一个紧接着一个;肆虐的洪水,一浪高过一浪。山体滑坡、
民房倒塌、汪洋一片、颗粒无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年不遇,难于
弥补。而更可怕的是人员伤亡及艰难的灾后重建工作。
为此,凡大陆同胞,都纷纷有钱捐钱、有物捐物,我们从来没有看到
过象今天这样,民众所表现出来的博爱情怀与人道精神,严重的自然
灾难,再次张显出人性中所天赋的善良与互助精神。同时,也再次暴
露了政府当局所面对的信任危机。
据2004年9月4日《文萃报》头版头条报道:碧丽斯洪水过后,广东民
间非政府自愿捐助团体纷纷成立,它们组织救灾物资,绕过政府当
局,直接把财物与资金送到了受灾农民的手中,并提供各种灾后重建
援助与支持,所提供援助资金的总量远远超过往年,与政府所提供的
救济资金平分秋色、不相上下。而湖南民间自发援助团体所提供的人
道支持与援助也超过往年,绕过政府的干预的资金,也达到了救灾援
助资金总量的三分之一。
民间非政府自发捐助团体的出现,一方面体现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
机的日益加重,人们宁愿自己身体力行,再累再苦,也不能让灾民迫
切急需的物资与金钱为政府所挪用、为贪官所私吞;另一方面,也体
现了公民道德责任感的成长、体现了民间的普遍呼声、体现了民间公
益事业不可阻挡的发展势头。随着中国中产阶层的不断发展与壮大,
公民社会赖以存在的各种非政府组织与团体必然如雨后春笋一般,蓬
勃的发展起来。作为社会的力量,它们将逐步取代政府现在的职能,
而给灾民提供各种形式与途径的社会支持与人道关爱。然而这种社会
的自发互助行为,却遭遇到政府当局的强力大压。
有鉴于灾后民间自助行为与团体的发展,这些天来,政府出台了强力
打压民间非政府组织、禁止民间的自发捐助及接受国外人道捐助的政
策。对民间非政府组织(NGO)的资金来源与去向进行了较以往更
为严厉的清查。如果不通过政府之手,民间的自发人道捐助从此无法
直接送到灾民手中;国外的人道救济资金要么遭遇政府官员的私吞,
要么被拒之于国门之外。原本今年美国微软公司比尔.盖茨有一笔上
亿美元的人道援助资金用于捐助河南艾滋病病患者,仅仅因为当局阻
止非政府团体的民间自发协助与配合;仅仅因为这笔钱不能落到政府
官员的腰包。至今被当局拒之于国门之外,无法救济于生命垂危的艾
滋病患者。
前些天,有鉴于我们本地耒阳的严重水灾后遗症,我曾经组织几个人
道环保义工,计划成立环保救灾民间义务团体,却因为必须挂靠市团
委这种当局的党团机构而告吹。不言而喻,所有的捐助资金,不管是
民间自发捐助、还是国外的人道环保救济,都必须掌控于政府手中。
至此,我深深的感受到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危机的不断加深。防民
如防贼,为一己之私利与疑惑,而枉顾灾民的生死祸福,这样的政
府,又怎么佩得上“人民的政府”?
后来请教相关法学专家,才知道民间自发的慈善与捐助在中国是非法
的,只有中共政府当局,才有这种“与人为善”的特权;只有政府当
局,才有组织灾后重建的无上特权;只有在政府当局的统筹管理与安
排下,才有权开展红十字救济、环境保护等一切与危机治理与社会保
障相关的工作。
由此,我终于明白,在中国,没有真正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所谓的
“NGO”,都挂靠在各种政府行政机构。要么是民政系统、要么是
环保系统、要么是党团机构等等。所谓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都在行
政上接受政府的领导;在资金上接受政府的监督;在工作上丧失应有
的自主权。这种所谓的救世主式的中共政府,竟然是以剥夺公民的一
切权利与自由、剥夺公民社团的自由发展机会、消灭原本应该存在的
社会力量来维持其暴虐的存在与延续。
然而,这种国家公权力强制剥夺公民一切权利与自由的现象并不是永
远可以维持下去的,严重的自然灾害、经济的崩溃、现行权力体系的
失控及民间的大规模突发事件,都将让政府当局突然`丧失对事件的
控制、对社会的控制、对人民的严厉管制,从而给民众以更多的互
助、仁爱表达空间;给公民社会以成长的机会;给社会危机治理以更
多的社会支持与挽救渠道。从碧丽斯台风所造成的灾难中,我们看到
了民众对政府日益严重的信任危机;看到了民间力量的成长机会,也
感受到了民众的力量与博爱情怀、人道精神。
民主论坛 上载:[2006-09-12] 修订:[2006-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