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维权风云》网刊 9月10日
《维权风云》网刊 9月10日
一日一期*非赢利*欢迎投稿*欢迎订阅
编辑:贺伟华、刘 虎、卫子游、北川、车宏年、郭飞.雄
目 录:
【营救高.智.晟】
1、就虚假"耿和声明",抗议北京有关当局破坏司法程序的声明
2、刘晓.波、艾晓明出面说话
3、张三一言:高.智.晟事件的实质
【维权前沿】
4、中国国家计生委撇清自己与陈光诚一案责任
5、齐志勇抗议当局监控 不准去教堂作礼拜
6、河南村长为维护村民权利遭受迫害
7、环境污染死亡带 画水居民怒抗争
【重大时事】
8、反腐倒扁静坐现场人数过30万,陈水扁调6,000名宪兵防颜色革命
9、连惩京沪津高官意在敲山震虎
【学术资源】
10、文貫中:土地私有化是改革的當務之急
【众议院】
11、媒体和评论人士谈中国贫富悬殊
***正文***
【营救高.智.晟】
============================================================================
1、就虚假"耿和声明",抗议北京有关当局破坏司法程序的声明
----------------------------------------------------------------------------
昨日,在网络世界,突然铺天盖地冒出一份"耿和的声明",其内容声称主动放弃对高.智.晟律师的司法救济与援助;主动放弃为高.智.晟律师聘请律师;主动放弃国际、国内社会的联系与道义支持。为此,我们对其真伪进行了甄别与分析,可以得出基本结论:这是北京有关当局企图破坏司法程序、任意加害高律师的恶性欺诈勾当--
首先,在这份意义十分重大的声明中,没有耿和的亲笔签名、没有耿和的委托授权证明,也没有语音资料及可资证明其真实的相关佐证,更无提供一个真实的电话号码以供国际媒体来采访验证,让中国民间与国际社会来查实声明的真相。
其次,这份意义十分重大的声明在发布之时,使用的是化名或假名。大凡不敢透露其真实身份的谣言制造者,必定是规避事实真相之查证及其必将导致的严重后果与法律责任。仅此便可证明其为秘密警察及其帮凶散布虚假信息的无耻勾当。
第三,这份声明推出的时间,正值高律师亲属忙于聘请律师、给予高律师提供司法服务的关键时刻。北京有关当局使用各种恶性非法手段,阻止高律师亲人为高律师聘请律师,并在高律师的大哥高.智义勇敢地突破当地国保的人身威胁而正式签署了律师代理委托书之后,突然地抛出这份"耿和的声明"言及"不会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也不会授权任何人、签署任何法律文书" ,其用意十分明显。
我们认为,这封"耿和的声明"属于造假,并代表了一种文革时期流行的灭绝人性的政治操作手法--强迫家人放弃对直系亲属的法律服务和合理捍卫,而由家属亲自出面宣称亲人被抓被押是罪有应得。这种反法治、反人道的行为在改革开放几近三十年的中国应该被完全摒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这是当代文明社会的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最原始的权利,如果将其剥夺,无异于退回到黑暗的中世纪和灭绝人性的文革年代。正如学者和律师所指出的,即使任一家属被胁迫拒请律师,在高律师的数十位亲人中仍会有人出面聘请;即使任一律师遭受有关当局的非法困扰而无法代理,在全国十万律师中仍会有人出面接受高律师的亲人的委托,除非中国现行律师制度被取消。
在此,我们郑重提出以下严正声明:
1,严重抗议北京有关当局使用阴谋和黑暗手段散布虚假信息,阻挠高.智.晟律师家人聘请律师的恶性违法行为。
2,对此份来历不明、毫无事实根据佐证而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且远远超出了当事人可能的法权范围的"耿和的声明",我们不予承认。
3,对于参与制造这份虚假的恶意破坏高.智.晟律师及其家人聘请律师的法律权利的官方和民间人士,我们将在今日的过渡状态,以及未来的法治社会中,给以坚决的司法追究。
起草者:贺伟华
签 名: 胡 平、高 寒、贺伟华、北 川、车宏年、刘逸明、郭飞.雄、刘因全、陈启棠、吕耿松、陈用林
==============================================================================
2、刘晓.波、艾晓明出面说话
------------------------------------------------------------------------------
自.由亚洲电台 2006.09.08
维.权律师高.智.晟拘留审查的第三周,官方继续强化对有人士的打压。一方面海内外签名支持者达二千五百八十三人。另一方面,北京的胡佳星期五又被传唤讯问了八个多小时。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高.智.晟被拘留审查以来,维权活动人士遭到持续而严密的监控。一直与高.智.晟家人保持联系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星期四被北京警方传唤十二个小时之后,星期五一中早又被带走。
到星期五晚上,网上声援高.智.晟的签名已增加到二千五百八十三人。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长刘晓.波、天安.门母亲丁子.霖等发起的呼吁已有六百三十人签名。刘晓.波认为:
刘晓.波:现在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不放人,你最起码应该让人家家属请律师吧。喂…喂…喂…
刘晓.波刚说到这里电话就被切断,记者其后多次致电都未能与他联系。
广州中山大学的艾晓明教授等发起的要求北京警方停止侵犯高.智.晟家人的住宅权和人身自由的签名则有八百十三人响应。艾晓明以她文革期间的经历来比照高.智.晟女儿被软禁的遭遇说:
艾晓明: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我父亲成了牛鬼蛇神,红卫兵就来抄家了,当时我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孩。那天我听说了高.智.晟的女儿的哭诉特别难受,我就想起我小时候的遭遇。我们都说应该建设一个法制的国家,我觉得让一个孩子还会重新经历这样的事,是不应该的。
至于由美国的《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发起的要求立即释放高.智.晟的呼吁则获得一千一百十四人签名支持。
而高.智.晟的妻子在被与外界隔绝多天后,近日,在海外的《未来中国》论坛上,出现了一篇自称是妻子耿和的口述称,高.智.晟的女儿格格尚未成年早些时候所说的话与事实不符。高.智.晟触犯法律家属相信政府会依法公正处理。家属不接受采访,不授权签署任何法律文书。胡平对这份声明的真实性存疑。他认为,这是一份没有签名,未注明授权的文字。说高.智.晟触犯法律这不可能是耿和的口吻。要求各界如实报导首要前提是让人们可以通过比如高.智.晟的律师来了解事实。并且作为高.智.晟的家属,不可能不授权签署法律文书、不接受采访让别人关心高.智.晟。
原胡耀邦的助手、现居西安的林牧认为:这不仅是高.智.晟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决定于整个中.共领导层整个政策去向是向左还是向右发展,也是向开明方向发展,还是向极权专制方向发展,高.智.晟事件是一个风向标嘛。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
3、张三一言:高.智.晟事件的实质
------------------------------------------------------------------------------
[一]、高.智.晟的高大形象
高.智.晟事件,指的是高.智.晟律师整个维权历程(其中包括为法.轮.功辩护、发动国际性绝食运动等);高本人和家庭的公民权利(中.共宪法白纸黑字写明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受到中.共粗暴侵犯;最近在山东省东营市高.智.晟的姐姐家被突然冲入的十几名员警,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他抓走。
高.智.晟事件的实质是甚麽?
答案很清楚明白:中.共侵犯着民众权利,高.智.晟律师要维护民众权利,中.共用手中掌握的暴力镇压高.智.晟。
中.共要的是保证已经侵犯到手的民众权利和利益外,还要无穷无尽地侵犯剩余於民众中的权利和利益;高.智.晟等维权和民运人士要的是争取归还本来是民众应有,现已经被中.共剥夺了的权利和利益,和维护少数尚未被剥夺的权利和利益。
整个事件就是侵权和维权的斗争。由这一斗争展现出种种社会现象,这些现象含有种种重大意义。通过对这些意义的解读,我们会看到高.智.晟的高大形象。
其一,高.智.晟维护的是中.共宪法白字黑字写着的"公民权利"。
中.共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共一党专政的实质就是专人民的政;宪法的这些给他的子民予世界顶级的权利的明文规定,只是用作遮羞布;在这遮羞布掩饰下,最大限度地侵犯它在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民众权利。
在大陆能正常思维的人都心知肚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骗人的鬼话;但是几乎所有为能做稳奴隶而生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装着正在享受着的神圣权利和正在做国家主人的样子。只有少数傻瓜才把它当真,要实行这一权利;其中高.智.晟是这类傻瓜的杰出代表。你高智晟等人要维权分明就是要中.共停止他们视为神圣的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甚至还要他们退回已侵占的民众权利。这分明要中.共放弃其专政的目的;他们不与你高.智.晟和高.智.晟们死过才奇怪呢。这就是高.智.晟事件的实质。
其一,高.智.晟个人的命运是中国人民命运的缩影。
甚麽是中国人民的命运?
中国人的命运是这样的。享受着史无前例,今无现例的虚荣誉和虚权利:国家是人民的共和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军队员警是人民的,专政是人民且是民主的专政,银行是人民的,钞票是人民的币…但是,绝对不可以把人民视作有血有肉的普通民众中的任何一个具体的个人;若有一个人认为他就是人民,且不愿"虚就"而要"从实"享受这些名誉和权利的话,这个人马上被党取消"人民"资格,变成"人民敌人"。如果你识趣认同党代表人民,党=人民,那你就可以当稳奴隶享尽人民的虚荣誉和虚权利了。你必须"从实"的是:遭受尽史无前例,世无未闻的民族大灾难。民无产、民无声、民无权都推到人类史上空前(极可能是绝後)境地。人民可以饿死不可以去乞吃,死者已无声,幸存者也不得开口,被打不可叫痛…叫痛就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就是犯颠覆罪…人民这种悲惨处境,浓缩起来就是今天高.智.晟的写照;高.智.晟"不安分",要改变不公平不公义的处境,就是今天中国人民要人权要民主的写照。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