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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襠”代女性文學的牌坊 中國有句老話,叫做“行行出狀元”;這句話在當今的文學和文學批評圈,則演變成了“行行出作家”。不管是上樑的還是下海的,只要會寫幾個字、能把字組成句子,便可以稱為作家。所寫的內容,越暴露越隱私就越有讀者。
從衛慧、九丹、木子美到芙蓉姊姊,性愛文學的創作與消費已不再由男性獨家包攬,女性親自赤膊上陣,自己寫自己熟悉的性愛故事。這樣,便形成了一股不可小覷的文學支流──“襠”代女性文學,或曰“褲襠”派女性文學。
這些女作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脫褲子暴露隱私。脫褲子,可以吸引觀眾圍觀,產生轟動效應,又可以“脫褲子放屁──擴大影(音)響”。脫下褲子,立地成名,便成了“襠”代女性文學流派中女性寫手們迅速竄紅成為作家的一條捷徑。
有人將“襠”代女性文學作家稱為“美女作家”,其實這是對她們的侮辱和漠視。“美女作家”的稱號,將人們的眼光都集中在她們的臉上,而忽視了她們的“襠下”。“襠下”,恰恰才是她們創作的中心所在。所以,難怪衛慧會否認她是“美女作家”。
本來,脫褲子跟成為作家,完全是百八桿子打不著的兩個行當。但是,光是脫褲子,純粹是默默無聞的個人勾當,搞完就搞完了,不為他人所知,沒有家喻戶曉的社會知名度。於是,脫褲黨便勇敢地毫不羞澀地將她們“有血有肉”的性愛經歷訴諸文字,樹立起了一個個文學“牌坊”。在古代,人們立的牌坊是貞潔牌坊;而在當今社會,“襠”代女性文學作者們立的是淫蕩牌坊。時代在變,社會在變,人們的道德價值觀在變,人們的文學鑑賞眼光也在變,要是她們立的還是貞潔牌坊,那肯定是沒有市場,沒有轟動效應,不能成為當紅作家的。
澳洲也有這樣的“襠”代女性文學作品。最近一直位居“十大暢銷書排行榜”之列的《上帝的應召女郎》(God’s Callgirl),講述的就是作者Carla Van Raay從修女到妓女的親身經歷。試想,如果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如何從一個妓女修練成一個修女,在當今社會它會同樣程度地暢銷同樣程度地受歡迎嗎?很難說。
這就應了人們常說的一句話:肉越臭,蒼蠅越多,肉也就越有價值了。
“襠”代女性文學的出現,是社會倫理道德淪落的結果,同時也推動了其進一步的淪落。而“行行出作家”這種現象的出現,不是文學的普及,不是文學的大眾化,而是文學的墮落。
澳洲墨爾本有個女作者叫一如,她的文字又是一個“行行出作家”的例證,我們姑且稱之為“胯下文學”(這一稱號得自於她的《我愛胯下運動》一文)。“胯下”與“襠下”,指的是同一部位,只不過舖號、招牌不同,賣的都是一樣的肉。
一如有色有情、有血有肉地把自己作為一個中年女性的性饑渴、性渴望、性無奈甚至性意淫描繪了出來,把自己熱愛的“胯下運動”和充滿饑渴滿世界尋找做愛場地的尷尬勇敢地暴露給大眾,將這些原本在臥室中發生的事情毫無掩飾地晾曬在澳洲炙熱的陽光之下。這樣,一如“把自己豎成球門”,在澳洲矗立起了又一塊“襠”代女性文學的牌坊。
同樣屬於“襠”代女性文學作者,一如和衛慧她們相比既有優勢又有劣勢。一如的優勢在於,澳洲氣候宜人、環境優美,隨時隨地可以脫褲子做愛,為創作積累素材;而且澳洲屬於多民族國家,可以有多元的嘗試多元的體驗。這些,對於身處中國的衛慧們來說是望塵莫及、無法享受的。
劣勢在於,越是在禁止脫褲子的地方脫了褲子,越是可以創造轟動效應;而在澳洲這樣一個開放的社會,妓院林立、流鶯紛飛、同居合法,脫褲子是不會引起一丁點浪花的,最多被人罵一句“花癡”。
最大的劣勢,還在於年齡問題。如果是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女披露自己的性愛史,或者是一個八十歲老太太敘述自己的遲暮激情,這樣的文學作品具有炒作點,有轟動效應。但對於一個年近半百中年女人的性愛作品,則很難說。
一如可能知道自己的年齡劣勢,所以拼命抓住中年的尾巴,急急地推銷自己。這一點可以從她的小傳看出。小傳開頭,如所有的小傳一樣平平穩穩一是一二是二地娓娓道來,但在第一段的末了就露出了尾巴,急衝衝地冒出一個“有PR”,讓人一看就看出司馬昭之心。後文又說“一直單身”,這一前一後遙相呼應,分明一個“澳洲華女,未婚,有PR,先友後婚”的徵婚廣告。
其實不用著急的,五十歲嫁不了人,八十歲還來得及,沒必要一副“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的猴急相。要我說,“八十歲還早,不用著急”!不結婚,照樣可以做愛,還可以更加肆無忌憚些。
一如,你可以一如既往地盡情做愛,但至於“胯下文學”的寫作,可以到此為止了。愛與做愛是你個人的事情,但是把做愛做到報紙上就是社會行為了,大家就要行使關心社會問題的權利和對社會問題的發言權了,何況這種作品是對文字的污染,是對道德淪喪的推波逐浪,是把報紙當作擦拭“胯下”穢物的草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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