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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成为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律师专访
·郭国汀:歌功颂德或批评批判?
·暴政与人种的优劣/新南郭
·令我热泪横流的小诗 郭国汀
·无知缺德者当权必然造成人为灾难--正视科学尊重科学
·我们要说真话-答红旗生的蛋 郭国汀
·出身论,成份论应当休矣!
·民族败类!你是否中国人?
·说句心里话
·孔子当然伟大.郭国汀
·时代不同了! 郭国汀
·可敬的国安公安或网警请自重!
·我们决不再沉默! 郭国汀
·秋池君倡议创立中共中国律师网上支部有感/南郭
·我有罪,我可以再作一次自我辩护吗?
·错兄你该醒醒了!
·给某北大高材生的公开函
·答"语文大师"之指责
·答错别字的终结者/南郭
·吾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捍卫阁下的自由表达权。错兄的贴还是应当保留
·答龙吟君/南郭
·答紫兄质疑/南郭
·答醉翁
·答迷风先生/南郭
·驳上海当局特务造谣抵毁郭国汀律师的谎言/南郭
·答紫兄质疑/南郭
·吾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阁下的自由表达权。
·郭国汀:我向错兄致歉--同时为错兄说句公道话
·我的观点与立场--驳非法入侵
·郭国汀 汝吹牛!
·南郭不但会骂人而且必将把“乡愿,德之贼”型的小人骂得狗血喷头!
·纯属多余的担忧
·伟大的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答孟庆强
·我看郭国汀律师
·剥放屁狗们的皮----公安国安网警与郑恩宠
·亦曰将无同,兼斥郭国汀、刘路之类,并向相关版主求教
·对内直不起腰者别指望其对外挺身而出
·南郭/对周树人的评价吾深以为然
·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世上最美丽者莫过于大自然——人的本质、伟大
·令郭国汀律师老泪纵横的真情
·南郭: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心里话三步曲/郭国汀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驳上海当局特务造谣抵毁郭国汀律师的谎言/南郭
·我的声明与立场------南郭与中律网友们的对话
·语言与民族密不可分——奉旨答复小C:/南郭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学习方法与读书计划答小C网警同志/南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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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宁可相信李洪东仅仅是因为无知/南郭
·愿王洪民先生的在天之灵安息!/郭国汀
·堂堂正正做个真正的中国人!/南郭
·中国律师朋友们幸福不会从天降!/北郭
·令我感动的赞美!/南郭
·谢谢网友们关注天易律师事务所的命运
·公开论战化敌为友——新年致词/新南郭
·中国涉外案件没有一起获得执行 郭国汀
·宣战演讲名篇
·中共外逃贪官大多是政治斗争牺牲品问 采访郭国汀
·就宗教论坛封郭国汀笔名事致小溪的公开信
***国际人权法律与实务
***国际人权公约(中英文本)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世界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美国独立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联合国有关健康保健人员尤其是医护人员在保护和防止囚犯和被拘禁人员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医疗伦理原则(1982)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
·联合国囚犯最低标准待遇规则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1990年)
·联合国保护所有被以任何形式拘禁或关押人员的主要原则(1988)
·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保护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
·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权利和义务宣言
·中国已签国际人权公约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权安全公约
·联合国律师职责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1985年)
·联合国检察官的职责准则
·世界人权公约英文版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犯罪及权力滥用受害者恢复正义基本原则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1998)
·国际刑事法庭(芦旺达)程序与证据规则(1995)
·国际刑事法庭(芦旺达)规约
·起诉严重侵犯国际人道法责任人的国际(前南斯拉夫)法庭规约(1991)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1981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
·关于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选择性议定书2000
·联合国防止和惩罚种族灭绝罪的公约(1951)
·联合国有关难民身份的国际公约1954
·儿童权利国际公约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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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当局封杀言论为那般?

中共当局封杀言论为那般?
   上海市司法局在予本律师停业一年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居然荒唐地称:“郭律师的行为损害了中国律师的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国际影响”。 我不敢说自已是最优秀的中国律师之一,也不敢说自已是最杰出正直的中国律师,但却敢说本律师是12万中国律师中最后的理想主义者,也是最诚实勇敢无私无畏敢想敢说敢为敢当的中国律师,本律师不但不存在任何有损中国律师形象的行为,不但没有丝毫负面国际影响,恰恰相反,本律师的所做所为所言,说出了广大中国律师的心声和心里话,本律师的行为为中国律师挽回了脸面,本律师在国际上产生的唯有良好的正面巨大影响。中共当局一贯强暴民意,强暴数亿国民精神56年,一贯指鹿为马,胡说八道,除了依靠暴力欺骗封锁别无他能。如果我的言论是谬论,本律师真诚欢迎任何人包括中共党棍党徒党奴公开批评批判辩论论战!只要你的论点有理有据,论证有力能说服人,我可以放弃自已错误或不当的论点。
   中共当局之所以恶意封杀陈泱潮先生及其《特权论》三十年,是因为其意识到陈先生是中共强有力的真正的对手,因而后惧怕陈先生影响更多的中国民众奋起反抗。
   一个政权长期封杀自由言论,证明其对自已的合法性,对自已的治国能力毫无信心;一个害怕自由言论的政权,必定的非法的邪恶的缺德的流氓暴政。当该暴政坠落至依赖文字狱来维持其风雨飘摇的政权时,其末日即将来临。
   2004年2月12日,因我公开为8964和法轮功抱不平,批评当局对待64和法轮功的不公不义的非法做法,被中国律师网奉命强力封杀迄今.
   强烈挽留郭国汀律师(原载中国律师网)
   郭兄,在此我不想多说些什么,只想把最崇高的敬意献给郭兄,同时祝郭兄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您是我最崇拜的一位长者,您的才华让晚辈钦佩不已。 更难得是您不厌其烦的帮助其他网友,使许多网友都获益匪浅。 您的一身浩然正气感染了中国律师网互动社区的每一个人。您和曹管、C管以及李君友 lawyer等是论坛为数不多的最具人格魅力的网友。少了您中律真的会失色不少。 至于为何删你的帖子,何小苦已经发帖在论坛说明,还望您能体谅网站管理 员与斑竹的苦衷。最后,再次请郭兄能留下,同以前一样继续关注和支持中国律师网互动社区,也希望您能同以前一样亲切的称呼我 “小C”。
   严重支持! 郭国汀律师如离开,中律网失色不少.希望郭律师不要离开,为了你的网友们.至少,希望在离开前,保持与网友的联系与沟通.如果不便在公开场 合,也可通过私人信件方式记得郭律师力倡言论自由,而老骆主张言论自由应适可而止。在这点上,老骆与郭律师有不同意见。但正因为有不同意见,一个论坛才活 跃才有生气。如果是清一色都同意郭律师的观点,估计郭律师也会觉得无趣。 言论自由到底以何为底线,总得有个人做裁判,而不管这个裁判是否合格。没有人做 裁判,则这个游戏谁也玩不下去。郭律师既有鸿浩之志,大可不必一走了之。真的。建议郭律师申请做个斑竹,换个角色换个位置,也许会有不同的感觉。如果郭律 师申请做“热点评论”的斑竹,一定会得到许多网友的支持的,这种方式比逃避是否更好些? 另建议热点评论多吸纳几个持不同意见的网友当斑竹,争议较大的贴 子在删除时多点商量,是否更好些?因为热点评论每天发贴量较多且涉及问题多有争议,把握起来难度确实很大。 伟雄
   我以为他先生还是会来的。很多在的人都被删过贴子不是还在这嘛,正如他先生所言,中国别的地方也找不到多少像以他这样口气说话的地方啊,所以他一定还是会回来的! 礁心海
   情真意切啊WXHAX
   同意!希望我们同意的力量足够强大。我注意到,郭律师离开的理由至少主要地并不在苦大师的删帖,他在告别帖中一开始即讲了上海方面的关心,后又有许多笔墨 谈壮志的难酬;岁月的蹉跎,但并未提到删帖;如果删帖是主要原因,依郭律师的人格肯定会直言。对现实的重新认识,和对自己的重新定位需要时间;为穷千里 目,郭律师应当是正上层楼。不妥处请郭律师、网友斧正。王新庄
   情渺渺,雾漫漫,一山过去一山拦。自由路上多磨难,风云聚散一瞬间。山高水远,千回百转,千般愁思牵友人。有情无情也难分辨,出生入死为哪般。
   留不住,去也难,烦恼无奈摧心肝。万里奔行求正义,一片痴情也枉然。中律网上,一段奇缘,相约同去共回还。恩义难忘命运相连,奋起千钧再赴艰险. 一首老歌
   老郭正直、勇敢,但命运注定是悲壮的,我们愿意为你承载一部分。你快回来!何小苦
   我是这里的新人。这些天在这个社区转了转,我很钦佩郑恩宠这些律师们。真的勇士!LIMOORE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罢.陈航海
   干吗走呢?老兄?留下吧!李洪东
   虽然和老郭有过争执,但还是请老郭留下,论坛是百家争鸣的地方,意见不同,可以各抒己见,何必一走了之。另外,老郭的文章的确为论坛增色不少,一旦离开,这将是论坛的损失。所以,我在这里以最诚挚的声音对您说一声,郭律师请留下来。宋江
   作为一个刚出校门的年轻人,我是很钦佩郭律师这样的人。 但我觉得郭律师既然作出了决定,肯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大家还是尊重他选择的自由吧。 bbs是来去自由的地方,或许,郭律师不久还会回来的。 再或许郭律师可以联系志同道合的网友另外建个论坛。 汪洋
   支持郭律师,请留下来吧。淳于男
   郭律师不必离开,许多网友的真诚挽留并不是言不由衷、假惺惺的。吴秀夫
   请留驻吧 周小舟
   我也删除、编辑过郭律师的帖子,但事前都通知或交换意见的。真诚希望郭律师常来看看!李君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郭律师是崇尚自由的,去留中律网是他的自由。 这件事也反映出中国的特色:不知道珍惜人才,拿着凤凰当燕雀。KK
   如果你有更重要的事去做不留你了。请你多保重。斗争是要讲策略的。法外情
   我来到这个论坛不到一个月,我的感觉是,阅读郭律师的贴受益最大!强烈要求留下来!我们需要您!为了我们您一定要留下来!JLG
   老九别走!阿刚
   你快回来!大土土
   签名 天且奈何
   浩然正气,正义永存! 郭老师,别走!QUSHI
   郭律师要走肯定有你的理由,但是希望你能感受众多站友对你的诚意挽留。当然包括我。希望你能时常来侃侃,时常来通报一下郑案的相关情况,毕竟那是最快捷,相对客观的信息。站直了
   留下吧,郭老LIQIANG
   顶,算偶一个。老榆树
   老郭不应该走,我支持留下。老郭一走,对中律网和他个人是两者受损,不可取。弹指轻挥
   支持!大律师 支持MGGM 同意!DAVID
   郭老请您别走!! 有游戏就有规则,我们可以反对规则的内容,但我们应该尊重规则本身.一直都将您作为我们后辈的引路人,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您有责任为我们指引方向,您不能走!!!!!!!CHINAWYK
   说一句很实在的话,中律网最有人格魅力的就是郭律师了.是他和郑律师成为人们对法律,对人性还能有一定信心的象征.希望郭律师留下来,或者您走之后,告诉我们到哪里还能看到你.再说 完全同意楼上的观点.李彦
   此处不行,别处未必不可去也!自由就好,能进能出就很不错了•何必挽留? 可口可乐
   错不在郭律师,错也不在斑竹和这个论坛,大家都知道错在哪里.换了个地方, 郭律师就能说话了吗? 这里还好些, 所以留好.EWAZX
   因为有人关照,就离开中律网?按此逻辑,郭律师还要离开若干网,去爱妻子、爱女儿,再离开律师界,了绝红尘?再离开吾国界,岂不彻底。吾不信郭兄能真舍之而去。王春忠
   最强烈的签名!!!郭老师,您是我最崇拜的老师,您的一身正气令我钦佩。中国百姓需要您这样的人,法律万岁衷心地祝愿您平安!!!法律万岁
   发贴内容只要是客观的最好还是留着。评论一下也正常,毕竟这个社会已经有了很大进步,而且还在不断的进步。当然四项基本原则是个底线。作为忠实信仰法律的 人,我们行动中还是应当用法律去不断争取个人的权益和社会的进步,逃避不是斗士,律师不信奉用法律去做事,还有谁去再维护法律?如果律师抛弃法律,就象战 士抛弃了武器。郭老师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激情与理性同样令人倾慕,我相信你不会走的。 尚武
   我也不希望有人离开~~~不过他若是已经离开,那么这么多帖子他也看不到了,我们再怎么挽留他也不知道~~~~~~ IRENE
   被删除的帖子我也看过了,有一篇郑恩宠律师妻子被捕的经过的,其实这样的帖子没有什么的,也许是网站怕公安看到吧!郭律师,留下吧!起码在当今中国,这个论坛已经算比较开明的了。海子律师
   郭先生,你是执意要走还是留下,你自己的意见和主意是起决定性因素的,但是在你做出此决定之前请你看一看中律网里的所有网友对你的情意吧!郭先生,此情可 待也!我想人生中最重的情是什么?也莫过于此吧!一个个未曾见面的朋友对你的情意应该是比天高,比海深的。郭先生,如果中律社区真的不值你留恋的话,我想 那中律里的这么率真的朋友是否值得你留下来呢?郭先生,过多的想留下你的话我不想说了,因为说这样话的朋友实在太多了,我真想对你说一句:郭先生,在你做 出此决定之前请你看一看中律网友对你说的也许是他们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吧!!!!!!!!!祝安康、商祺!枯滕上于2003年11月23日晚22点15 分.
   好像中律网挽留郭律师不是第一次了吧,删除了一个不适当的帖子就一定要走么!?赵绍华
   郭律师要走,大家应该理解。郭律师你走吧!等到春光漫烂时, 欢迎君再来!晓晨CN
   郭律师是中律网的灵魂!时光飞逝
   人总是这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剑南
   请郭律师留下!!!微风 这贴子咱看晚了,也算我一个吧!村律师 支持留下!XIAXIA
   在这里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要走呢?小人哪里都有的,我们不需要逃避。思考的猪
   读郭律师的贴子,心里总有种被轰炸的感觉。今天刚上网,看到满眼是依依别情,郭律师你忍心离开吗?强烈支持郭律师留在中律网。朗月星空
   删贴不要紧
   只要主义正
   郭律不要走
   有我支持你
   为了大家为了中律请留下 MGGM
   郭律师自有自己的想法和方式,但无论去留,我希望能知道郭律师去的论坛,但愿能继续读到郭律师的文章。jhliam@yahoo.com 狼一
   现在这个社会象郭律师这样的人太少了,这不容易呀!在一个国人普通丧失信仰,麻木不仁、明哲保身的时代有人敢出来说这些话本身就是一大进步了,难得呀。中 国太需要鲁迅了,可是鲁迅只有一个。出几个有鲁迅这种胆量的人简直就值得欢欣鼓舞了。在中国这个社会很多东西是几百年都难以改变的毕竟鲁迅只有一个,如果 有0、00000000000001成中国人有鲁迅的胆量都是有办法的,只可惜不可能有。所以只有悲哀. 中国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政府、不在于政 治、也不在于党、更不在于司法,当然也不在于体制。问题的关键在于民众的麻木,国人昏睡不醒一切都无济于事。我呼唤尊敬的鲁迅先生呀,你为什么不把铁屋子 的人叫醒呢?民众的麻木是一个民族的悲哀。这是不可救药的。中国这么多知识分子,这么有能力说话、有资格说话的专家、学者、教授以及广大的具有分析力、判 断力、认识力的文化人为什么没有几个象郭律师这样的人敢为民先、倡导正义呢?黑社会的老大、众多的腐败份子出了事为之争相奔走、争先恐后为之撑腰的倒比比 皆是。子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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